何勇海(職員)
5月15日是全國防治碘缺乏病宣傳日,國家衛計委當天說,雖然中國民眾碘缺乏基本消除,但公眾仍需吃碘鹽,因人類生存外環境缺碘,若不堅持食鹽加碘政策,碘缺乏病可能捲土重來。另有衛計委專家稱,中國甲狀腺疾病患者增多和碘鹽無必然聯繫。(5月15日央視)
國家衛計委這一表態具有很強的針對性——當前,不少民眾對食鹽加碘顧慮重重,因民間早就流傳著「食鹽加碘導致碘攝入過多,會導致甲狀腺癌」。不僅民間,媒體、專家、學者也紛紛加入「補碘多年要不要繼續補碘」「是否有必要全民補碘」等討論。在這場論戰中,碘缺乏病防治專家支持食鹽繼續加碘,不少臨床大夫和食藥專家卻表示反對,認為沒有必要強制全民補碘。讓公眾莫衷一是。
此番,國家衛計委「堅持食鹽加碘」的表態,恐怕仍不能消除公眾疑慮。其堅持食鹽加碘的理由,一是人類生存外環境缺碘。生存外環境包括水、土壤和食物等,若我們所居住地區的土壤含碘少,生長在該種土壤上的植物含碘也少,各種動物吃了低碘飼料也會碘營養不足。故公眾要不要繼續吃碘鹽,確實同生存環境密切相關。但人類生存外環境是有差別的,堅持食鹽加碘,又何必搞「一刀切」?
二是中國甲狀腺疾病患者增多和碘鹽無必然聯繫,那麼,甲狀腺疾病患者增多和什麼有必然聯繫?國家衛計委不妨先科普一番。有食鹽加碘支持派指出,甲狀腺疾病患者增多,和環境、飲食、生活方式、精神壓力等多種因素有關。這些因素是如何導致甲狀腺疾病患者增多的,不該只有模糊的說法。從公眾對食鹽加碘眾說紛紜來看,我們對碘、甲狀腺疾病、碘攝入過量後果等的認識,還有待權威說法來科普。
國家糧食局原高級工程師謝華民曾撰文,呼籲廢止食鹽加碘管理條例,「強制廣大不缺碘地區民眾補碘是錯誤的。缺碘是地方病、生態病,缺碘也有輕重之分」,「現在我國有兩億多個甲狀腺疾病患者,他們中的大多數不應再補碘了,他們的一級親屬也不應再補碘了」,「強制餐飲業、食品業必須用碘鹽,把全體民眾的碘營養統一管起來,實際是剝奪了民眾管理自己碘營養的權利」。這種呼籲時有所聞。
雖然從2012年3月15日起,我國開始執行新的食用鹽碘含量標準,食鹽平均加碘量由原來統一的加工水平35毫克/千克,下調至20~30毫克/千克,且提供了三種標準,允許各省「自主加碘」。但食鹽加碘政策仍沒有實質性改變——一些地方仍沒有無碘鹽銷售,即使有無碘鹽也沒有放開供應、自由流通,餐飲業、食品業必須用碘鹽的硬性規定,也沒有得到改變,仍制約了民眾自由選擇食鹽消費。
據報導,在美國、加拿大等國家,食鹽供應實行雙軌制,即加碘鹽和無碘鹽都在市場自由流通、放開供應。加碘鹽由政府出資補貼,價格比較低;無碘鹽的價格,則要高出多倍。餐飲業和食品業也不必非要使用加碘鹽。我們也應該實行供鹽雙軌制。全民食鹽加碘政策已實行20多年,已到應予以修改之時。公眾需要加碘鹽,也需要自由、便利、便宜地選擇無碘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