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一則寫對「春節前河南某地整治電動三輪車」這一行動看法的文章,摘抄一二給大家看看:
「河南上蔡縣在春節前集中整治了縣城範圍內的電動三輪車、四輪車交通秩序,扣留了電動三輪車、四輪車40輛,查處違章232起。這些都不重要,三輪四輪的整治太多了,尤其春節前更是多到數不過來,但小編尤其對當地整頓的一個字眼耿耿於懷!什麼叫違法入城?恕小編學識淺薄,著實沒有查到電三輪四輪進縣城違了哪條法律法規,起碼在《道路交通安全法》裡沒有找到類似的規定。」
今天上班我也和我同事探討,我們不知道現在整治電動三輪車、四輪車,不讓進城、禁止上路的政策是國家中央指示還是地方政府自發行為。不過相信各地政府採取政治措施也是出於好心,同事小賈就和我說整治一下可以的,現在發生的電動三輪車交通事故很常見。
我說那也不能一刀切,「直接不讓進城,進城就是違法了吧」。同事說他不是贊同禁止上路的行為,他是贊同給電動三輪車上牌、上保險,因為這樣發生了交通事故,就算逃逸了交警也能根據車牌找到肇事司機,發生了事故也可以根據車險來減少自己的財產損失。
我贊同同事的話,我也感覺交通事故對人不對車,對司機進行教育,而且這電動三輪車上牌、買保險是件對電動三輪車用戶有利的,上了牌照,司機就會儘量去遵守交通規則。就像我家年前買的金彭電動三輪車,上了牌照,而且免費贈送了一年的保險。我騎著我家的電動三輪車上路,只要遵守交通規則,交警就沒理由扣罰我的車。
而且我在網上也看到有很多網友對各地整治電動三輪車行為的看法可謂說什麼的都有,不知道大家看了我文章有沒有什麼新的想法,歡迎在評論區留下你的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