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理論:絕對公平是烏託邦,絕對的公平根本不存在。
1965年,美國心理學家約翰斯塔希·亞當斯提出「公平理論」。該理論認為,人能否受到激勵,不但由他們得到什麼而定,還要由他們所得與別人所得是否公平而定。
下面,一起來看古代《百喻經》裡的一個「二子分財」的例子。古印度有個習俗,父母死後要為子女留下財產,而子女之間要平分財產。有一位富商,晚年得了重病,便告訴兒子們要平分財產。兩個兒子遵照他的遺言,在他死後,提出各種平分財產的方案。可無論哪個方案,兄弟二人都不能同時滿意。
就在他們發愁時,有一個老人對兩兄弟說:「我教你們分財物的辦法,一定能分得公平,就是把所有東西都破開成兩份。衣裳從中間撕開,盤子、瓶子從中間敲開,盆子、缸子從中間打開,錢也鋸開,這樣一切都是一人一半。
」兄弟二人頓然醒悟,總算找到平分遺產的方法了。但當他們按這樣的方法分完遺產,才發現所有的東西都不能用了。
絕對的公平是不存在的。如果完全都按照數量上的平等來分,就會出現這種笑話。所以,效率和公平要兼顧。
公平與否的判定受到個人的知識、修養的影響,再加上社會文化以及評判公平的標準、績效的評定的不同等,在不同的社會中,人們對公平的觀念也不同。
面對不公平待遇時,為了消除不安,人們或者通過自我解釋達到自我安慰,主觀上造成公平的假象;或者更換比較對象,以獲得主觀上的公平;或者採取一定行為,改變自己或他人的得失狀況;或者發洩怨氣,製造矛;或者選擇暫時忍耐或迴避。
尋找公平與效率之間的完美平衡點。在經濟學上,公平與效率是永久的話題,很多人認為兩者不可兼得,要麼犧牲效率,獲得相對的更加公平;要麼犧牲公平,去追求更大的率。事實就是這樣,最公平的方案不一定就是最有效的。
兩個孩子得到一個橙子,但在分配問題上不能統一。兩個人吵來秒去,最終達成一致意見,由一個孩子負責切橙子,另一個孩子選橙子。最後,這所個孩子按照商定的辦法各自取得一半橙子。
兩個「聰明」的孩子想到了一個公平的方法來分橙子。如果切橙子的孩子不能將橙子儘量分成均等兩半,另一個孩子肯定會選擇較大的一塊,這就使他要均勻分配,否則吃虧的就是自己。
這似乎是個「完美」的公平方案,結果雙方也都滿意。然而,他們各自得到的東西卻未能物盡其用,這個公平的方案並沒有讓雙方的資源利用效率達到最優。
如果將橙子果肉掏出,全部給需要榨果汁的小孩,把橙皮全部留給需要橙皮烤蛋糕的小孩,這樣就避免了果肉和果皮的浪費,達到了資源利用的最大化。但對兩個小孩來說,這樣的方案他們會覺得不公平而拒絕接受。
許多公司為了避免員工的不公平心理對工作效率造成影響,都對員工工資採取保密措施,使員工相互不了解彼此的收人,無法進行比較。
其實,若想要規避不公平心理的負面效應,不但要公開大家的付出與所得,還需要建立合理的工作激勵機制,以及公正的獎罰制度,並嚴格執行。
事實上,要提高效率,難免就會存在不平等。要實現平等,往往要以犧牲效率為代價。世上沒有絕對的公平,公平永遠是相對的。對於個人來說,不要刻意去為點滴的不公而大動幹戈,也不要為過於追求效率而無視施加於大家頭上的不平等。
一個優秀的團體總能做到效率與公平的兼顧,並知道何時需要注重公平、何時需更注重效率。聰明的人在處理事務時,也總會在公平與效率之間找到完美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