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在很久以前的時候,關於彩禮的給予和數量,嫁娶雙方幾乎是沒有什麼不同看法的。
對於同一地區的兩家人也好,不同地區的兩家人也好,根據「女方所在地的彩禮數量標準」和「自家經濟狀況」,男方一般會給女方數量不菲的彩禮。
然後,女方才會答應將女兒嫁出去。如果女方認為男方所給的彩禮數量太少,她家也不會直接表達對彩禮數量的不滿,而是對媒人說「這門親事不合適」。
對於媒人,則需要鼓動她的三寸不爛之舌,在男方和女方家前後周旋,從而讓兩家人相互滿意,也讓一對新人心想事成。
某些特別的情況,為了讓女方家滿意,男方家甚至慷慨地拿出「天價彩禮」來示好女方,只為了讓其中男女結成一世的姻緣。
不過,那些事情都已成為過去。人們對彩禮的意義,也似乎已經模糊。
02
朱斌和趙小蓉是通過「相親」認識的。不過,與別人的相親不同,他們僅僅讓介紹人告知對方的電話和微信。
然後,兩人便「自己協商決定相親時間和地點」。由於介紹人只是為雙方提供「對方的信息資源」,他們認為自己的戀愛更像「自由戀愛」。
因而,剛認識的時候,兩人就一致認為:「別的相親者之間必然沒有愛情,但是,他們之間卻可能有愛情」。
朱斌,人長得也還像個男人,就是家境一般。他既沒有「有錢的爹」可以和別人「拼爹」,也沒有「拆二代」一樣的好運。他所能夠依靠的,只能是自己不強不弱的能力。
而且,他好像永遠是個生不逢時的人,換了幾個工作,也沒攢得幾個錢。正因為如此,都快滿29歲的人了,依然還沒有嘗過愛情的味道。
不過,自從與趙小蓉相識之後,這一狀態得到了扭轉,他迅速地與趙小蓉相知、相戀,並得到了女孩子讓他觸碰的驚喜。
但是,趙小蓉說,如果條件成熟,兩人才能發生關係。對此,他一方面心痒痒,一方面是異常期待。或許,這是男人的本性吧。
03
趙小蓉,卻是一個身材極好但容貌「一般」的那種女孩。她是城裡人,父母也都有一份工作。
作為家中獨女的她,家境也不是那麼好。不過,對此,朱斌也沒那麼在乎。最起碼的,她的情況,不需要婚後補貼後家,更不會成為「扶弟魔」。
所以,朱斌對她還算滿意的。更何況,她平時的打扮甚為得體,這便為這個25歲的姑娘更添了一番標緻。
作為未來的老婆,「她絕對還對得起觀眾」,朱斌對她也就沒有他求,只是希望兩人能夠自然而然地從戀愛走向婚姻。
趙小蓉或許也正確認識了自身的優缺點,因而內心中也認同「朱斌是能夠陪伴自己未來的那個人」。
實際上,就外人來看,他們是「門當戶對的一對」。正因為如此,倆人的戀愛,幾乎沒有別人的那種「大起大落」。
進入熱戀中,朱斌曾多次提儀婚前同居,但是,趙小蓉堅決要求「最啟碼要等到訂婚」之後才能那樣。
在此狀態下,兩人相約某天去趙家談婚論嫁。其實,在兩人獨處的時候,一個已經「願娶」,一個已經「願嫁」,只差一些結婚的儀式罷了。
04
談婚論嫁前一天,朱斌的媽媽對他說:「你們既然那麼相愛,她也願意嫁給你,談彩禮的時候,你一定要聽我的」。
「不然,以後她在我家不會把你當人,也會給你爸媽臉色看的」,朱斌決定按媽媽的計劃行事。
談婚論嫁時,一切都似乎按照朱斌家的計劃進行,當趙父提到彩禮問題時,朱斌說:
「彩禮,絕對會給。不過,要等幾天,選一個好日子,我會把它轉帳到趙小蓉的微信中,並附送一個大紅包,以表我的心意。這個,請你們放一百二十個心」。
聽到朱斌如此說,趙小蓉和她父母也不便多說,況且,趙小蓉還當面勸她爸媽:「相信朱斌,他不會誤事的」。
其實,在她心裡,她認為朱斌這是準備給她「送一個驚喜」,所以,她極力勸自己的爸媽不再多說。
對此,她爸媽便繼續談了一些其他的一些婚嫁之事,這次的談婚論嫁便「圓滿結束」。
誰知道:一個星期後,朱斌發來的微信顯示:「彩禮:1314.00元」,「紅包:520.00元」。
趙小蓉父母知道後,全家一致同意「這婚,不結了」!得知趙家「這種出爾反爾的事」,朱斌怒氣衝衝地衝進趙家,對著趙小蓉大吼:
「不結婚,可以,退我家彩禮和紅包錢,以前戀愛開支,統統給我退清楚,我已不再相信愛情」!就這樣,兩人不歡而散。
05
為什麼會弄出這麼一場事來?
原來,媽媽告訴朱斌:彩禮只是「結婚前,男方給女方家的一種彩頭,代表吉利和喜慶。僅此而已。當年,考慮到你爸家裡窮,我還沒要你爸家的彩禮呢」。
他媽接著說:既然,她那麼愛你,你就好好表示一下,把「一生一世」和「我愛你」這兩個意思充分表現出來。
「錢的數目雖然少一點,但是,卻能給她足夠的浪漫和驚喜,也能體現出「她不是金錢女和物質女」。我們還能利用這筆節省下來的錢,把婚禮在我們這邊辦得更加像模像樣」。
可是,在趙小蓉那一邊看來,這家人太吝嗇、太狡詐、太欺負人了!彩禮,還有這種送法嗎?
兩家人之間的衝突,或許只是對「彩禮的意義」理解不同造成的吧。當趙小蓉收到朱斌的「彩禮」和「紅包」時,她和爹媽氣壞了:「你家是不打算準備婚事了嗎」?
不管怎樣,兩家人就此便斷絕了聯繫。不得不說,此處的朱斌,也太傻了,完全不像一個快滿30歲的男人。她媽那話,怎麼能隨便聽信呢?
可惜,到了他和趙小蓉分手的時候,這個男人還沒有醒悟。也不知道,他的下一場戀情和婚姻,又會如何?
06
彩禮,就其叫法來說,確實是「結婚之前,男方給女方家的一種彩頭,代表著吉利和喜慶」。
但是,它的真實意義,其實不完全在此。下來,來說一說彩禮的其他意義。
首先,男方為了感激女方父母養育出了這個女兒,來做自家的媳婦。於是,男方給女方父母「補貼了這筆喜錢」,以表感恩和補償。
其次,為了讓女方父母「高高興興和體體面面地把女兒嫁到夫家」,也為了給夫家長面子,彩禮錢也包括了「女方父母為女兒添置嫁妝的錢」。
彩禮這筆錢,男方為了體諒女方父母,男方代女方父母出了這一筆「嫁妝錢」。而且,附送一點男方娶媳婦的回報養育錢。
在上面的故事中,朱斌家「感謝女方父母和為她添置嫁妝的錢加在一起,只有1314元。
其數字寓意固然可喜,但是,這也太小瞧了趙小蓉家裡。也難怪她們全家都要生氣」,退婚也就不再屬於意外了。
另外,值得說明的是:
「古代傳統中的彩禮錢,並不是女方賣女兒的錢。也不是男方買人家女兒的錢。而且,在以往的時候,彩禮是男方主動給女方的,而不是女方找不懂事的男方要的」。
由於,現在的很多人似乎「忘記」了「彩禮的真正含義和給付方式」,又或許是他們別有用心吧,在牴觸和拒付彩禮的同時,還罵女方「這是在賣女兒」。
可是,在以前,直至遠古時,「賣女兒,是通過收彩禮來實現的嗎」?像「這樣賣女兒」的古人,是否真的「斬斷了父母與女兒之間的親情,從此老死不相往來」?成千上萬本歷代歷史書早就告訴過我們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