戀愛期間收520元、5200元紅包,分手後要不要還?

2020-12-23 湖南在線

華聲在線8月24日訊 兩人相戀、訂婚,期間互送禮物、轉帳、發5200元紅包,訂婚時還給了8萬元禮金,但在臨結婚時兩人分手了,這些錢該怎麼處理?嶽陽一對曾經的戀人因為對此談不攏,男方把女方起訴到法院,要求返還戀愛期間的這些花費。

臨湘市人民法院一審判決了這起婚約財產糾紛案,今日,法院通報了案情。

三湘都市報·華聲在線記者 虢燦 通訊員 鄭姝

訂婚後鬧分手,男方起訴「算帳」

今年3月,嶽陽人蘇某和沈某經人介紹相識,很快墜入愛河,當月就按當地習俗舉行了訂婚儀式。男方蘇某在家宴請了女方多名親友,還按風俗給了這些親友禮金與禮物。之後,蘇某還給沈某的支付寶及銀行卡轉帳三次合計8萬元。

兩人在戀愛交往過程中,雙方都給對方買了不少禮物,蘇某多次轉帳520元、5200元給沈某。

誰知好景不長,兩人由於相戀時間不長,沒有深入了解,生活中磕磕絆絆,經常吵架。訂婚一個月後,因雙方觀念、意見不一,終止了戀愛關係。而分手後,蘇某向沈某討要訂婚禮金及其他支出,沈某認為這些錢不應該還,兩人發生分歧,蘇某把沈某起訴到臨湘市人民法院。

法院:返還彩禮,「520」紅包無需歸還

法院審理後認為,給付彩禮是我國的民間婚俗,是男女雙方以將來結婚為目的而為的給付,從法律性質上是一種以結婚為成就條件的贈與行為。本案中,原告蘇某贈與女方彩禮8萬元是以結婚為成就條件的贈與行為。現在兩人戀愛關係已經結束,女方應當返還男方給付的彩禮8萬元。

而在兩人戀愛過程中,蘇某向沈某發的微信紅包、轉帳「520」與「5200」,屬於聯絡感情、表達愛慕之情的贈與,不能反映以結婚為條件,故紅包繫戀愛期間的贈與,女方無需歸還。

訂婚時,男方給女方親屬打發的紅包、香菸、雨傘等屬於人情往來,不屬於彩禮,也並非女方佔有,對於蘇某要求沈某返還該部分費用的訴訟請求,法院不予支持。在戀愛過程中,兩人之間的互贈紅包、衣服、戒指、禮品,這些都是戀愛期間的自願贈與情形,雙方都不能主張返還。

依據相關法律規定,法院判決沈某返還原告蘇某彩禮8萬元,駁回蘇某的其他訴訟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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戀愛期間資金往來,要這兩條件才算借款

法官介紹,男女雙方在戀愛期間會有大量資金用於共同消費、互贈禮物、互相之間轉帳以及借款。

共同消費、互贈禮物即使一方支出較多,但都屬于贈與性質,分手後原則上也不能要求另一方返還。

為了表達愛意,男女雙方會在特殊時間轉帳特定金額,如七夕、情人節轉帳或者發紅包520元、1314元等,這些同樣視為表達愛意的贈與,不能要求返還。

如果戀人之間轉帳要認定為民間借貸,需要符合兩個條件:一是有借貸合意,即一方想借,另一方願意借;二是要有款項支付,即這筆錢有真實轉帳記錄。根據「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借出資金的一方最好能要求對方出具借條,以書面的形式確定雙方借貸的合意,寫明借款事實、借款緣由等。考慮到男女朋友間親密關係,有些人難以開口要求對方寫借條,可以在轉帳時註明「借款」,對話中雙方商定還款時間等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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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戀愛期間發的紅包,分手後能要回來嗎?
    小楊說,除此之外,還給對方買了一款包包,也花掉了幾百元。  小楊說,他在抖音上發現這樣一個說法,特殊日子裡發520、1314的紅包,屬于贈與。「還有一個律師建議,最好發1000、10000等額度,備註上也不要寫『節日快樂』『我愛你』等話語,最好留言『你先花著』……這樣,到時候還能要求返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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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520元紅包標註「這是你要的錢」 分手就能要回?這個提醒不靠譜!
    說明稱,「520節日來臨,為了方便小夥伴們發紅包表示祝福,5月20日00:00—23:59期間,普通一對一紅包單個最高金額為520元,希望小夥伴們玩的開心。」據了解,微信紅包類似「提高限額」的操作已不是第一次,每年的情人節以及網絡情人節臨時調整紅包上限已成為微信的慣例。去年5月20日,微信運營方也曾將微信紅包的上限由200元調至800元,以滿足發送「520元紅包」需求。
  • 戀愛期間發的紅包分手後能不能要回來
    前兩天接到一個諮詢的案件,甲方和乙方在朋友之間聚會時認識,不久兩人建立了戀愛關係,戀愛期間男方經常給女方發紅包、微信轉帳,合計十萬左右,其中轉帳的數額有520元、999元等,並附言「愛你喲」、「拿去吃飯」、「親愛的生日快樂」等字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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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網訊 每到逢年過節,朋友圈總會有各種微信紅包秀恩愛,88.88、520、1314……無論金額如何,總是愛的表現。但當愛已成往事,回過頭來,那些曾經的微信轉帳,我還能不能要回來呢?戀愛期間產生的各種轉帳究竟該如何認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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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壽縣小夥張某戀愛時,在5月20日當天猛發紅包表達愛意,可分手後又想通過法律要回這些錢。記者從壽縣人民法院了解到,張某想要回這個錢還真有點難。2018年9月,張某與夏某確定戀愛關係。
  • 會昌一男子給小三發520元、1314元特殊意義紅包,原配要求返還獲...
    去年5月20日,「微信支持發520元紅包」上了熱搜: 漸漸的,熱戀中男方給女方發「520」、「1314」特殊意義的紅包成了男方向女方表忠心、表愛意的最佳方式,而這樣有特殊含義金額的微信紅包截圖也成了520這一天朋友圈的批量狗糧。 (今天你們吃飽了嗎?)
  • 七夕普法:戀愛發的「520」「1314」紅包,怎樣才能要回?
    或是「520」,或是「1314」,甚至有的大佬們還會幹脆來一個「52013.14」……可是,一旦雙方分手,這些帶有特殊意義的紅包究竟還能不能要回呢?今天小編就帶大家從法律角度認識一下,這些紅包能否要回。
  • 戀愛期間的轉帳,分手後能否要回?
    戀愛期間的轉帳,分手後能否要回?薛藝霞法官對男方進行仔細詢問後,告訴男方在戀愛期間給女方有些費用是不能要回的,最後男方同意女方歸還自己一部分轉款,女方也同意歸還男方8000元調解結案。
  • 戀愛期間給女友轉帳,分手後要求歸還,法院會支持嗎?
    1314、520、1314520紅包必不可少不過,一旦分手,愛情消失了,出校門後,兩人各自忙自己的生活,交往並不多,2018年春兩人因為一個偶然的機會交往,確定了戀愛關係。熱戀期間,每逢紀念日、節日和小娟的生日,小峰都會向小娟轉款表達愛意。但好景不長,幾個月後,小娟提出分手。
  • 談戀愛期間給女朋友發的紅包,分手後可以優雅地要回嗎?
    戀愛期間,情侶之間的經濟往來都是比較隨意的,而且也會很頻繁。尤其是戀愛腦一上頭的時候,有的人動不動就幾千上萬的轉帳發紅包,那個時候又怎麼會想到有一天要分手,分手之後又心疼自己過去投入的那些錢錢······
  • 昨天發出個「520」大紅包,今天就發現被劈腿!這錢還能要回嗎?
    當代模範情侶,一邊要有「坐看牽牛織女星」的浪漫,一邊還要有給心愛的人發「520」「1314」「5200」的實際。不過,昨天是真心愛你發出的紅包,今天是真心吵架要鬧分手,尤其是,一方在戀愛中有欺騙行為,發出的紅包能否要回?26日,記者採訪到多起案例,以案說法,看看情侶間那些紅包、轉帳在法律上如何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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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七夕節微信轉帳含520、1314的,分手時法院不支持要回!
    來源:兩高權威解讀真實案例據青年時報,2017年3月,在美國留學的雪諾與家住廣東的丹妮(均為化名)通過網絡認識並確立戀愛關係,此後丹妮因創業開店缺錢,向男友雪諾多次借款,雪諾用微信、銀行轉帳等方式陸續給了丹妮38萬餘元,都沒有約定借期。2018年4月,兩人正式分手。三個月後,雪諾打電話要求丹妮還錢,丹妮雖有承諾但一直未歸還。
  • 「520紅包」分手能不能要回引發熱議 來聽律師怎麼說
    原標題:「520紅包」分手能不能要回引發熱議:來聽律師怎麼說「520」雖然已經過了,但當天發的紅包究竟算是「贈與」還是「借款」、假如未來分手能不能要回來等話題在網絡上持續熱議。網傳有「律師妙招」,稱發「520紅包」還可以「鑽空子」,比如說:發紅包時,不要發520元、1314元等看起來具有特殊含義的紅包,改為發100元、1000元等普通金額的紅包,備註上「這是你要的錢」,分手時就可能被認定為借款,把錢給要回來;而與之相對,收紅包時則如果回復「謝謝親愛的,節日紅包好喜歡」,即可鎖定紅包贈與性質。△網絡傳言。
  • 律師溫馨提示:情人節微信收下520紅包,記得說這句話
    」紅包,還能要回去嗎?、數額大小不一、支付方式多樣的特性,被認定為戀愛期間的一般贈與的可能性極大!那麼當你發520、1314、9999等特殊金額可能被認為具有特殊含義,屬于贈與,分手時不能主張返還。需注意,備註中不要寫「我愛你」等詞彙建議使用:「這是你要的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