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德化一24歲「古意」(閩南語,為「內向」的意思)男子為了阻止民警前來抓捕其涉嫌犯故意傷害罪的哥哥,跟4名警察玩起了「夾門術」,導致1名警察手指頭骨折。因妨害公務,兄弟倆雙雙進入牢房。
事件的主人公阿金(化名)和阿德(化名),是一對感情很好的親兄弟,德化國寶鄉人,由於家庭較為困難,兩人在讀完初中後均沒再上學。2013年11月3日凌晨2時許,哥哥阿金在一個酒吧內因瑣事與人發生衝突,遂夥同他人掄起木棍發生群毆事件,致使受害人阿明(化名)受傷。事發後,阿金逃之夭夭,躲避公安機關的抓捕。與哥哥阿金常年混社會、性格暴躁不同的是,弟弟阿德較為內向,在旁人眼裡是一個懂事的乖孩子。
2015年11月16日20時許,德化縣公安局4名民警得知阿金偷偷潛回德化後,立即前往其城關租住房進行抓捕行動。誰知,公安民警在敲開房門後,弟弟阿德意識到自己的哥哥將被警察帶走,在得知人民警察執行公務的情況下,為幫助正在房內的哥哥逃避抓捕,不顧手抓房門的民警小宋,強行關閉防盜門,致使小宋左手手指被門夾傷。經鑑定,民警小宋左中環指末節骨折,該損傷程度屬輕傷二級。
近日,德化法院對兩兄弟作出判決。法院審理認為,哥哥阿德夥同他人,採用暴力手段,故意損害他人身體健康,致1人重傷,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弟弟阿金採取暴力手段,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其行為已構成妨害公務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
法官後語:「手足情深」不等於「胡作非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規定:「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從重處罰。」本案中的弟弟為了維護哥哥,藐視法律權威,不分青紅皂白,採取暴力手段妨礙警察執行公務,還造成民警輕傷的嚴重後果,其行為已構成了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