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說起養老,有一個很奇怪的現象,就是很多人會把它跟帶娃扯上關係的。就比如,有些老人,明明不想帶娃,想過幾年舒適的晚年生活,但是又擔心子女們有意見,以後不給自己養老,要麼養老時就各種不真心。
這不,前兩天,有位寶媽留言說,自己的公婆在孩子出生後,一天也沒有幫忙帶過。但是,現在孩子7歲了,不再需要人天天看著,公婆卻又來得勤了。明面上是跟孩子表示親近,實際上卻是跟自己示好,話裡話外的意思就是:我們老了,以後養老要靠你們了。然後,寶媽就很生氣,說道:「我養娃你不來幫襯,老了也別來煩我。」
然後婆婆就說:「帶娃又不是我們的義務,但養老可是你們的義務啊。」寶媽回懟說:「養老是子女的義務,不是我兒媳的義務。你兒子可以管你,但是我一天都不伺候。你們生病了我不管,住養老院我也不去看,因為我帶娃艱難,吃不上飯,孩子生病大半夜抱著去醫院的時候,你們也沒管我。」寶媽一番話讓老人無地自容。
既然帶娃不是老人的義務,而養老又是子女必須履行的義務,那麼年輕人就不能把帶娃與養老劃等號,更不能用「你不幫我帶娃,我不給你養老」來威脅老人。但是,年輕人要工作賺錢,就需要老人帶娃,如果老人肯伸把手幫扶一下,那麼年輕人就會輕鬆很多。這樣,一家人相互幫襯,尤其是兒媳與公婆,女婿與嶽父母,就能靠這種你來我往積攢出情分。
有了情分,不管是子女養老,還是兒媳和女婿孝順,其實都不是大問題了。因為,受人恩惠就要懂得感恩和回報。原本陌生人,因為老人的兒子和女兒作為紐帶,成了一家人。想要有感情,就需要你幫我我幫你。像案例中的寶媽之所以很排斥給公婆養老,就是彼此沒有積攢出足夠的親情。
另外,這位寶媽的一番話雖然絕情,但是卻說了大實話。因為法律規定的是子女對父母有贍養義務,而兒媳或者女婿,是協助配偶孝順父母。也就是說,他們不能阻止配偶對父母盡孝,在配偶給父母養老時,出錢出力他們也不能阻攔。甚至,在配偶因照顧父母無暇顧及家庭和孩子的時候,他們要多擔待,幫助配偶扛下家庭的重擔。
所以,老人是沒有權利要求兒媳給自己養老的。想要兒媳孝順,那就是「前十年看婆婆,後十年看兒媳」了,自己首先做出表率,平時對兒媳親一點,兒媳生孩子坐月子要知道伺候,兒媳帶娃忙不過來時要適當伸把手,他們帶娃日子艱難時,如果有條件也可以幫襯一下。老人做到這些,但凡是有良心的兒媳,都不會在公婆養老上推辭了。
總之,帶娃與養老不能劃等號,但是卻存在著千絲萬縷的聯繫。畢竟,親情不能光講權利和義務,也是看情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