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戀愛自由分手自然也是常有的事,雖說自由戀愛沒有法律約束,可是分手後因財產鬧矛盾的事也並不少見。在戀愛的時候大多都是男方花錢,真當分手了的時候男方就會提出消費平分,這時女孩就需要補償男方的損失。男子郭某與小女友戀愛也有幾年時間,郭某說如今女友突然提出分手,他想再見女友一面把倆人的事說清楚。
周某今年35歲,他是在打工的時候認識女友文娟的,那時的文娟才21歲,之後倆人也談了5年多,這期間他從工廠辭職到了附近工地幹活,女友則一直在廠裡上班。周某說這些年他一直向女友提結婚,女友總是推脫,而他掙的錢也都用在了倆人的開支上,如今女友提出分手他也算是人財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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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小娟的工廠門口等待中還真的遇到了文娟,文娟看都不看郭某一眼,在情情感老師的幹預下,文娟同意聊一聊。周某說:「我想挽留你,我想跟你在一起。」,文娟說:「我們已經分手了,我跟你也沒什麼好談的,我還要上班。」周某說:「你說耍了幾年,這樣又算得了什麼?這些年不都是我養著你的。」文娟說:「我們又沒登記,也不合法。」然後周某說:「這些年你少說也花了我六七萬,現在我們分手了,你得把這些錢還給我吧。」
然而文娟根本不願多說,周某也攔著不讓文娟離開,面對周某的死纏爛打,文娟無奈只好撥打電話。在等了十幾分鐘後文娟的父親與叔嬸來了現場,文娟的父親直接指著周某說:「我聽女兒說你在要賠償,意思是說我女兒跟你在一起談這些年,還需要賠錢給你。」說著文娟的父親就上去兩巴掌,文娟父親還想繼續打,被情感老師拉開。周某說:「你幹什麼,我就該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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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娟的父親說:「打你怎麼了?我女兒是沒跟我說談了你這樣的男朋友,早知道我早就抽你了,你多大歲數,我女兒才多大歲數,你還有臉追著要賠償。這賠償夠不?不夠我再給你點。」情感老師攔下文娟的父親說:「這畢竟是年輕人之間的事情,作為長輩就別幹預了。」文娟的父親說:「他還年輕?他比我女兒最少大了10歲。」文娟的父親說女兒一直沒跟他說談對象的事,一直到最近幾個月,他不斷的接到郭某的騷擾電話,女兒才向他坦露實情。
文娟的父親說周某從女兒的手機上複製走了親戚的所有電話,最近一段時間經常挨個打騷擾電話,他與親戚早就不勝其煩,但一直找不到周某本人。當周某再次提出這些年的開支6萬塊時,文娟說:「他是沒給我過現錢,也就剛開始那一年我們在外租房,後來我爸他們也過來後,我就跟家人住一起,這些年他也就送我些禮物,請我吃飯什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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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問起為什麼分手時,文娟說:「他都不讓我跟男的說話,只要看到我跟男的說話他就上去跟人吵架,還曾經因此打過幾次架。我朋友都說我怎麼找這種人當對象,一看就不是正經人。現在我們分手了,誰也沒規定談了戀愛必須結婚吧?」情感老師說:「畢竟你們也有四五年的感情基礎,你就沒一點留戀?」文娟說:「那時算我太小吧,輕易就被他忽悠了感情,現在我是看透他了。」文娟的父親說:「35歲了啥都沒有還想纏著我女兒,滾吧,不然見你一次我打你一次。」
最後周某隻得草草的離開,周某說如今他對女友算是徹底死心,不會再想著跟女友複合,但是這些年花在女友身上的錢他還是會要回來。周某說這畢竟是他辛辛苦苦掙來的,而且也耽誤了他的結婚時間,他說這件事不會就這樣結束。最終的結果還是需要他們自己去協商,只是戀愛時期的開支到底算誰的呢?談了四五年花了六七萬,如今聽起來也是一筆不小的數字,分散到日常生活中,不知這戀愛開支還算多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