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相信在大家的日常生活當中,一定也有遇到很多合同違約的事件,但近日小編看到的新聞,還是奇葩到想分享給大家。湖北武漢的李先生花費了35萬元購買了一處商鋪,為了創造更好的收益,他把商鋪交給一家商業管理公司,結果公司卻私自把商鋪改成了公廁,李先生知道後,自嘲:「花35萬買個廁所,比北上廣的還貴」。相信這樣的事情發生在我們自己身上,都是不能答應的。合同違約怎麼辦呢?需要賠付多少違約金呢?今天華律邀請王佳靜律師帶大家一起來了解看看!
8月8日,湖北武漢的李先生將35萬購買的新商鋪出租給一家商業管理公司。希望能夠更好的進行管理運營,創造收益,但出人意料的是,最近,他準備委託中介賣掉商鋪,可到了現場卻讓他大吃一驚,自己的商鋪正在被改成公廁,裡面已經七八個便池,最後中介也無可奈何走掉了。該公司承認改造違反了租約且未徵得李先生同意,租約到期後將恢復成毛坯房交還。李先生擔心會影響商鋪後期交易,自嘲「花35萬買個廁所,比北上廣的還貴」。
一、商鋪合同違約怎麼辦
1、採取自救手段,維護自身利益
依《合同法》第94條的規定,對於預期違約,守約方依此享有合同解除權,可單方解除合同,並可請求對方賠償損失。此規定比較適合明示毀約。但對於默示毀約而言,因恐難以掌握對方違約的確切證據,故守約方不宜而採取解除合同措施,可參照合同法第68條規定,終止合同履行或中止合同履行或履行準備,以避免擴大自己的經濟損失;立即通知對方當事人在預期間內提供適當的履行擔保。若對方當事人在處理期間內不能提供適當擔保,應視為對方明示毀約,此時可依法解除合同,並請求賠償損失。此種自助措施與行使不安履行抗辯相似。
2、尋求司法救濟,追究對方違約責任
依《合同法》第108條規定,一方當事人違約,對方可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此種措施,對於明示毀約易於操作;但對於默示毀約,守約方須掌握對方預期違約的確切的證據後方可訴諸法律,否則,將因證據不力反而於己不利。
3、持合同的效力,等待對方履行
當一方逾期違約,對方可堅持合同的效力,要求或等待對方到期履行合同,以靜觀對方的態度是否有所變化,然後決定是否採取相應措施。對於明示毀約,守約方應明確要求對方撤回毀約的思表示,而不能一味地坐等對方履行,以免擴大損失。對於默示毀約,守約方一時無確切證據證實對方毀約,可等待對方到期是否履行;若對方到期不履行,可依實際違約中的不履行情形追究其違約責任,或者依法解除合同,請求賠償損失。
二、商鋪合同違約金是多少
合同違約金一般不得超過損失的30%。合同法》第114條第1款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所以,違約金具有懲罰性的特徵,它不以非違約方遭受損失為前提。
一般來說合同違約金上限是不超過實際損失的30%。但是如果過高或者過低是可以請求法院給予減少或者增加的。
《合同法》第114條第2款規定: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當事人可以請求法院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當事人可以請求法院適當減 少。但是違約金是當事人雙方在訂約時對一方違約後可能造成的損失的一種預先估算,與違約後守約方的實際損失不可能完全相符;故此可交由法官自由裁量。法律規定預定違約金,除了給當事人施加心理壓力外,也避免了違約後損失計算的麻煩和當事人證明損失大小的麻煩,使當事人能迅速確定自己應當承擔的具體責任。因此,當事人如需要法院增加違約金額、或者當違約金過分高於損失時,則需承擔證明損失大小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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