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北京6月1日消息(記者孫瑩)據中國之聲《新聞晚高峰》報導,「六一」兒童節到來之際,最高人民法院向社會公布「保護未成年人權益十大優秀案例」,其中,校園欺凌、幼兒園虐童、「套路貸」、利用網絡猥褻未成年人……這些案例反映出了近年來出現的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新動向,需要全社會高度重視,一起更好地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姜啟波介紹,隨著法治建設不斷完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數量顯著下降,但預防和矯治未成年人犯罪以及保護未成年人免受違法犯罪侵害的形勢仍不容樂觀。姜啟波說:「能夠反映出侵害未成年人權益犯罪的新動向,如校園欺凌、幼兒園虐童、黑惡勢力針對未成年人實施的『套路貸』案例、以招聘童星為名利用網絡猥褻未成年人的案例等,這些案例都值得高度重視。」
最高法發布的案例顯示,張某糾集李某等11人,共同設立組建一家財富公司,在江蘇進行非法放貸活動,以噴油漆、扔油瓶、半夜上門滋擾等「軟暴力」手段非法討要債務。他們引誘在校學生,利用同學、朋友關係誘騙其他未成年學生籤訂虛高借款合同,在借款中隨意扣減「服務費、中介費、認家費」等,並逼迫未成年少女拍攝裸照擔保債務。部分未成年被害人被迫逃離居住地躲債,造成輟學等不良後果。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周加海分析,「套路貸」是近年來新出現的一類犯罪。這起案例惡勢力集團利用未成年人社會經驗不足、自我保護能力弱等特點,對其實施「套路貸」犯罪,通過實施恐嚇、糾纏滋擾等「軟暴力」行為,逼迫被害人支付款項,這類犯罪危害很大。針對未成年人實施「套路貸」,更可謂是性質惡劣,危害極大。
法院以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數罪併罰,依法判處張某有期徒刑九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十八萬元;對其他惡勢力犯罪集團成員也判處了相應刑罰。周加海說,對這類行為的從嚴懲處,彰顯了司法機關重拳打擊黑惡勢力,堅定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決心,對促進平安校園、平安城市建設具有重要意義。
校園欺凌案件近年來廣泛受到關注,最高法發布的案例顯示,北京某校女生朱某,在宿舍樓內聯合其他四名女生一起辱罵、毆打、逼迫17歲的女生高某某下跪,並無故毆打、辱罵15歲的女生張某某,經鑑定,兩位被害人的傷情構成輕微傷,還造成被害人高某某無法正常生活、學習的嚴重後果。周加海指出,她們的行為已經不僅僅是一般的違反校規校紀的行為,更不是同學間正常的打鬧行為,而是觸犯刑法,應當受到處罰的嚴重危害社會的犯罪行為。
法院以尋釁滋事罪依法分別判處五名被告人十一個月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主審這起案件的北京西城法院法官肖志勇曾在接受採訪時強調,「校園欺凌」加害人與被害人都是受害者。「『校園欺凌』對被害人而言,受到了侵犯、受到了傷害,是被害人;對被告人而言,因為自己的錯誤行為被判處了刑罰,失去的是自由,失去的是親人和夥伴的陪伴。」
周加海進一步分析:「裁判法院對五名被告人分別判處實刑,也就是要坐牢的,體現了對未成年人犯罪寬容但不縱容的政策精神,以及在教育感化未成年犯罪人的同時,更要重視未成年被害人合法權益的鮮明態度。」
典型案例顯示,蔣某謊稱自己代表「星曄童星發展工作室」招聘童星,利用聊天軟體在網上結識女童,同時以檢查身材比例和發育情況等為由,要求女童在線拍攝和發送裸照,還謊稱需要面試,誘騙被害人通過QQ視頻裸聊並做出淫穢動作。經查證,蔣某視頻裸聊猥褻兒童竟多達31人。
周加海說,被告人以「選拔童星」為幌子,通過網際網路誘騙、威脅多名兒童進行視頻裸聊,這樣的行為沒有身體接觸,但是根據刑法的規定,仍然構成猥褻兒童罪,這也是近年來新出現的一種利用網絡猥褻未成年人的犯罪行為。人民法院對被告人依法判處了十一年有期徒刑,充分體現了從嚴懲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政策精神。同時也警示有關方面,尤其是未成年人的家長,一定要加強對未成年人使用網絡情況的監護,保障未成年人免受、少受違法犯罪的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