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診:打針後成「單癱」
今年6月21日,30歲的文國英因咽喉疼痛到凱裡市寶元堂診所就診,接診醫生劉群荷診斷為「扁桃腺炎」,給予氨苄青黴素、病毒唑、地塞米松肌肉注射。當天,文國英感到右腿乏力,3天後無法行走。寶元堂診所以注射部位有硬塊、藥物吸收不好為由,給文國英輸液治療一周。7月3日,文國英因右下肢無力12天,入住黔東南州醫院內二科,經檢查診斷為「右下肢單癱;咽炎;腰底椎及椎旁關節骨質增生」。經治療稍有好轉後,於7月24日出院。7月25日,文國英住進黔東南州中醫院外科,診斷為「中醫:痿證;西醫:右下肢單癱」,經治療後右下肢無力明顯改善,可緩慢行走,於8月31日出院。
糾紛:雙方各執一詞
文國英說,為治病先後花去醫療費1萬餘元,寶元堂僅為其承擔了3000餘元。8月底,患方為此委託黔東南州醫學會鑑定是否屬醫療事故。
醫患雙方的爭論焦點是:患方認為,患者到診所治療後就不能行走,右下肢單癱與診所治療措施之間有因果關係。而醫方則稱,本次醫療糾紛純屬栽贓陷害,要求推遲6—12個月作醫療鑑定。
鑑定:不屬醫療事故
9月1日,黔東南州醫學會受理後,組成專家鑑定組,並於10月15日召開了鑑定會。
鑑定專家組的分析意見是:醫方接診醫生有醫師資格證書,無醫師執業證書,治療護士無護士執業證書,違反《執業醫師法》第十四條及《護士管理辦法》第六、十二、十九條規定;目前患者臀部注射部位無包塊及腫脹,檢查未發現患者患坐骨神經損傷的客觀依據,患者經治療後恢復良好;醫方當事醫生護士雖無執業證書,但與病變無直接因果關係。專家組建議患者作核磁共振及肌電圖檢查,排除其它疾病。鑑定結論:本病例不屬醫療事故。
患方稱對這一鑑定結論不服,將申請再次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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