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19年4月1日起,企業員工出差的機票、鐵路車票、公路和水路等客票花銷,都可以計算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
將「國內旅客運輸服務」納入增值稅進帳稅額抵扣範圍,這是2019年實施更大規模減稅降費的一項重要舉措。畢竟,對於企業經營來說,交通費經常發生,可以實實在在地為納稅人減負。
一、出差交通票據可以抵扣的種類
所有的客運票據都要註明身份信息。
手撕車票不可以抵扣,可抵扣的憑證主要有三類:
一是增值稅專用發票;
二是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
三是註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國內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鐵路車票,以及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
二、出差交通票據抵扣中常見的風險點
通過一年多的實踐來看,出差交通票據抵扣中常見的風險有:
風險點1:國內出差交通票據才能抵扣,境外的不可以。
風險點2:除增值稅專票和電子普票外,其他的旅客運輸扣稅憑證,都必須註明旅客身份信息,納稅人手寫無效。
風險點3:增值稅普通發票不能抵扣。
風險點4:抵扣必須符合增值稅抵扣的基本規定,用於免稅、簡易計稅項目不能抵,用於獎勵員工等福利的不能抵,員工個人自行出去遊玩的不能抵。
風險點5:民航發展基金不能抵,國內航空運輸客票電子行程單能抵扣的是票價加上燃油附加費。
風險點6:安排勞務派遣員工出差的,由用人單位抵扣,而不是有派遣單位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