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 舉報地市 | 舉報區縣 | 受理編號 | 舉報內容 | 汙染類型 | 是否屬實 | 調查核實情況 | 處理和整改情況 | 問責情況 |
1 | 紹興市 | 諸暨市 | D2ZJ202009280063 | 紹興市諸暨市東和鄉姚邵畈村天馬山莊,油煙汙染、汙水直排;山莊旁大約20畝山地被破壞及非法開採;私設養豬場,汙水直排浙江省一級水源地上遊;山莊旁違法建造別墅。 | 大氣,水,生態 | 部分屬實 | 1.經查,天馬山農莊廚房油煙未經處理直接排放,產生的生活汙水通過化糞池厭氧處理後排放。 2.2019年4月該農莊對附近荒廢茶山進行降坡處理,將開挖出來的山石、宕砂回填於周邊山坳進行土地平整,平整面積4873.4平米,土地性質為基本農田和園地。後未經審批在該地塊上搭建佔地面積405.7平米的養雞棚。 3.反映的養豬場位於農莊內,距離永寧水庫(灌溉水庫)直線距離約1.5公裡。已辦理臨時用地手續,現存欄生豬20餘頭,用於日常餐飲經營,無需環評審批。 4.2001年農莊經營者的父親在農莊旁建設用地上未經審批建造住宅,2014年有關部門已依法查處並處置到位。 | 1.要求天馬山農莊11月底前進行全面整改,安裝油煙淨化設施,拆除雞棚,恢復植被,防止水土流失。 2.對其擅自改變用地性質,造成山莊旁土地植被破壞的違法行為依法立案調查。 | 無 |
2 | 紹興市 | 嵊州市 | X2ZJ202009280097 | 紹興市嵊州市長樂鎮下珠溪村,村民錢偉明在40餘畝承包地內,私自養殖牛、豬、雞,排洩物任意排放,惡臭嚴重,且偷挖黃沙資源,破壞糧田生態環境。 | 大氣,土壤 | 部分屬實 | 1.信訪反映問題與X2ZJ202009240025號信訪件反映情況一致。相關散養戶已於9月27日自行拆除養豬棚,明軍畜牧經營部已於10月5日清除亂堆糞便。 2.經踏勘,該承包地內無偷挖黃沙痕跡,調取該地塊2012年至2020年影像圖,未發現變化。 | 嚴格落實X2ZJ202009240025號信訪件整改要求,要求確保不再發生亂堆放現象。
| 無 |
3 | 紹興市 | 嵊州市 | X2ZJ202009280095 | 紹興市嵊州市達成路56號廠區內4號廠房一樓,一家布料定型廠(租戶名:建安),惡臭擾民,用過的化學藥劑直排雨水管。 | 大氣,水 | 部分屬實 | 1.信訪反映問題與X2ZJ202009250059號信訪件反映情況部分一致,目前企業車間排風口已封堵,現場感官無明顯異味。 2.經調查,該企業自2018年6月後至今未使用過柔軟劑,產生的蒸汽冷凝水未按環評批覆要求進行收集,通過管道排入汙水管網。經對廠房雨水口和蒸汽冷凝水排放口採樣監測,結果達標。 | 1.企業已設置收集池,停止排放冷凝水,作回用處理。 2.督促企業嚴格落實環保主體責任,確保汙染物穩定達標排放。 | 無 |
4 | 紹興市 | 上虞區 | D2ZJ202009280049 | 紹興市上虞區蓋北鎮精細化工園區,自2019年4月份開始,黃鐵飛將垃圾渣土填埋在約900畝的永久性基本農田內(邊蓋公路以北,原東海食品地塊),現已覆土種植,土地高度和高壓線高度一致。 | 土壤,其他汙染 | 不屬實 | 1.經調查,反映的地塊面積約911畝,系2001年原上虞市政府出讓給東海食品,用途為農用地。2019年4月,東海食品將該地塊承包給匯禾農業種植山藥等經濟作物。為便於種植,允許匯禾農業外運符合要求的土方,對現狀粗養蝦塘進行填埋,土方來源為越城區相關商業綜合體工程的地表土及地下土,土壤經檢測合格。 2.經現場核實,該地塊目前已種植經濟作物三百畝,餘下的地塊將於年底開展種植。原蝦塘回填土方後,為滿足山藥種植要求,根據專家建議,匯禾農業對回填土方進行了堆高平整,目前堆土頂端距高壓線約18米。 | 無 | 無 |
5 | 紹興市 | 柯橋區 | D2ZJ202009280053 | 紹興市柯橋區平水鎮梅園村,農民公寓梅苑小區西側的桂花林一塊約3、4畝空地,目前用於堆放建築垃圾等,影響周邊環境,其中700平方用於建造廠房,屬於違建。 | 土壤 | 部分屬實 | 1.信訪反映問題與D2ZJ202009130038號信訪件反映情況部分一致。目前場地租用單位已按前期信訪整改要求在場地與小區之間的圍牆內側種植綠色植物,在圍牆上安裝噴淋設施,有效抑制場地作業揚塵。 2.信訪反映的違建廠房系4個移動式貨櫃、1個移動式伸縮棚和2個鋼棚,面積合計325平米,主要作為場地管理用房和鋼管堆放地使用。2個鋼棚在地面固定,屬於違建。 | 1.嚴格落實D2ZJ202009130038號信訪件整改要求。 2.要求租用單位10月15日前拆除2個固定鋼棚。
| 無 |
6 | 紹興市 | 柯橋區 | D2ZJ202009280037 | 紹興市柯橋區錢清鎮發展路,吉美印染園區內的十來家塑料顆粒小作坊,夜間11點—次日早間5點生產期間,異味擾民,夜間明火焚燒。 | 大氣 | 部分屬實 | 信訪反映的吉美印染廠區內無塑料造粒作坊,實際反映對象應為吉美印染西側的紹興柯橋繁盛化纖有限公司廠區內的3家塑料造粒作坊。9月29日現場檢查時,3家塑料造粒作坊未生產,造粒設備有餘熱,現場堆放有原料和成品塑料顆粒,有生產跡象。三家塑料造粒作坊均無營業執照,無廢氣處理設施,生產廢氣直排環境,生產時會對周邊環境造成影響。現場未發現明火焚燒痕跡。 | 1.9月29日對三家塑料造粒作坊採取斷電措施,督促其於10月底前自行清退。 2.要求園區管理方落實監管責任,禁止出現將廠房出租給「散亂汙」企業的情況。 | 無 |
7 | 紹興市 | 上虞區 | X2ZJ202009280042 | 投訴人對受理編號X2ZJ202009150054信訪件的處理結果不滿意,認為:1、該區塊填埋化工垃圾與否,同是否用鐵絲網隔離、有無滯留戶等無因果關係,調查方式不當;2、有毒化工垃圾已使用表層泥土覆蓋並種草,僅採集土壤表樣無實質效果,要求挖開覆蓋土層再採樣調查;3、該區塊周邊為城市生活區,不適合作垃圾填埋場;4、該區塊土壤現狀無任何整改。 | 其他汙染 | 部分屬實 | 1.關於該信訪反映的「填埋化工垃圾」問題調處情況,相關說明已在X2ZJ202009150054號信訪件中答覆,2020年9月25日已在政府網站公開。 2.在前期檢測調查的基礎上, 2020年9月26日,屬地街道委託第三方對該拆遷地塊再次開展土壤採樣和分析調查工作。 3.該地塊所在的區塊位於上虞區濱江新城規劃範圍,是城市科教、生活集聚區建設的重要區域。但因滯留戶的存在,現場留有居民進出通道,存在垃圾傾倒隱患。 | 1.加強該拆遷地塊進出通道路口及外圍的巡查監管,全力消除垃圾傾倒隱患。 2.加快地塊土壤後續檢測調查工作,10月底前根據相關結論作進一步處理。 | 無 |
8 | 紹興市 | 諸暨市 | D2ZJ202009280035 | 紹興市諸暨市次塢鎮,1.電鍍工業園區,南興電鍍廠,生產汙水滲漏到地面上;該廠的一條生產線超範圍生產,廢氣重金屬超標;2.大橋村亞豐管業,生產線與環評不符,超範圍生產,24小時生產異味擾民。曾向當地政府反映無果。 | 水,其他汙染,大氣 | 部分屬實 | 1.反映的「南興電鍍廠」系諸暨市欣拓電鍍有限公司。反映該企業的「生產汙水滲漏」「生產線超範圍生產」問題已於2020年5月被生態環境部門依法查處,企業已按要求落實整改。9月29日現場檢查,企業廢氣處理設施運行正常,委託第三方對其廢氣排放口採樣檢測,結果達標。經查,2020年5月有群眾反映該企業存在環境問題,有關部門已按要求調處回復。 2.反映的「大橋村亞豐管業」為浙江中統管業有限公司的一處生產基地,廠房已出租給有關企業進行生產或倉儲。目前廠房內生產加工企業共4家,其中諸暨市建榮噴塑廠批建不符、項目尚在驗收中;諸暨市好稱稱化纖有限公司、諸暨市普美軸承有限公司、諸暨市次塢維剛五金廠等3家企業未經環評審批。在不利於氣象擴散條件下,浙江中統管業有限公司內4家企業產生的廢氣對周邊環境存在一定影響。 | 1.9月29日對諸暨市建榮噴塑廠批建不符違法行為立案調查,要求其11月底前完成環保設施竣工驗收。 2.責令諸暨市次塢維剛五金廠、諸暨市普美軸承有限公司、諸暨市好稱稱化纖有限公司11月底前補辦環評審批手續,逾期將實施關停。 3.督促企業落實環保主體責任,確保汙染物穩定達標排放。 | 無 |
9 | 紹興市 | 嵊州市 | X2ZJ202009280035 | 投訴人人對受理編號X2ZJ02009070035信訪件的調查結果中答覆「山體確實存在被挖取痕跡,系多年長橋村村民從烏山處取土用於零星填方,沒有盜採石頭現象」不滿意,實際為長橋村村民鄭苗興開採後盜賣。要求對邊坡也要掛網復綠,並公示復綠方案。 | 其他汙染 | 部分屬實 | 經調查,未發現鄭某興有非法開採和盜賣的行為。烏山復綠方案已制定完成,但尚未公示。 | 1.根據省地質礦產研究所專家意見,10月15日前完善烏山復綠方案,並在村務公開欄中進行公示。11月底前完成烏山山體復綠。 2.加強宣傳教育,規範村民建房用料、用土行為。 | 無 |
10 | 紹興市 | 新昌縣 | X2ZJ202009280025 | 紹興市新昌縣南明街道秀水苑小區,國邦茶餐廳,垃圾隨意傾倒在河道、路旁,惡臭擾民,私自佔用小區垃圾桶。 | 土壤,大氣 | 部分屬實 | 1.國邦茶餐廳周邊未發現垃圾隨意傾倒現象。反映的異味主要來源於周邊秀水苑小區垃圾分類投放點投放的易腐垃圾。 2.經查,國邦茶餐廳將餐廚垃圾桶置放於店前人行道,影響出行環境;將部分產生的其他垃圾投放在秀水苑小區垃圾桶內,影響小區居民投放垃圾。 | 1.要求國邦茶餐廳將產生的餐廚垃圾及其他垃圾放置在經營場所範圍內,定時定點進行收集清運。 2.10月25日前將秀水苑小區垃圾投放點改裝為智能化、封閉式垃圾分類設備,提高垃圾分類投放質量。 | 無 |
11 | 紹興市 | 柯橋區 | X2ZJ202009280057 | 紹興市柯橋區湖塘街道三漢園區,慧平紡織廠,未通過環保審批,使用定型機生產,定型廢氣直排。 | 大氣 | 部分屬實 | 1.慧平紡織所在的三漢園區尚未完成產業配套園項目環評審批。惠平紡織拉幅生產線已配套廢氣處理設施,項目尚未辦理環評審批。委託第三方對其廢氣排放口進行檢測,結果達標。 | 1. 加強日常監管,指導幫扶企業合法有序生產。 2. 2021年8月底前完成園區項目審批。 | 無 |
12 | 紹興市 | 柯橋區 | X2ZJ202009280104 | 投訴人前期反映」紹興市柯橋區錢清街道清風村,100餘畝基本農田上堆放大量工業及建築垃圾「的問題,調查處理過程中只發現了小部分垃圾,還有大量垃圾未發現,需要進一步調查,目前建築垃圾上已覆土平整。 | 其他汙染 | 部分屬實 | 信訪前期反映的問題(X2ZJ202009230121號),已督促屬地按要求有序推進整改中。此外,錢清街道聯興村服裝園區(距離清風村西沙頭橋頭漊口地塊的南面直線距離1公裡左右)有一金豪紡織預約地塊,佔地約56.25畝,堆放有建築垃圾和工業廢料等。 | 1.嚴格落實X2ZJ202009230121號信訪件整改要求。加強監管,確保整改落實到位,嚴防反彈。 2. 柯橋區錢清街道辦事處督促金豪紡織預約地塊當事人於2020年12月底前全部清場完畢,將垃圾逐步分撿清運出場(只出不進)進行處置,並開挖溝渠防止雨水外溢. | 無 |
13 | 紹興市 | 上虞區 | D2ZJ202009280022 | 紹興市上虞區杭州灣經濟技術開發區,浙江銀凱鋁塑品有限公司,目前處於永久關停狀態,投訴人反映該企業拆除設施後未開展土壤調查評價,要求知道企業未使用完的原材料去向,以及倉庫內原來留存的汙泥等危廢去向。 | 其他汙染 | 不屬實 | 1. 銀凱鋁塑已於2020年3月實施永久關停。經調查,銀凱鋁塑關停前系租賃福井化工2號地塊廠房進行生產。2019年10月,福井化工委託第三方對2號地塊開展土壤和地下水環境現狀調查。2020年2月完成調查報告編制,通過專家評審並備案。 2.銀凱鋁塑關停後,企業於2020年6月6日,將剩餘的硝酸原料委託紹興市九鑫環保有限公司合法處置,將剩餘的染料交由供應商紹興市上虞區德昌機電物資有限公司回收。原材料去向符合規定 3.查閱企業2018到2020年危險廢物產生及處置臺帳,相關危廢分別委託紹興市九鑫環保有限公司、紹興市上虞眾聯環保有限公司、浙江兆山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紹興綠嘉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等資質單位規範處置,目前已無危險廢物留存。汙泥等危廢去向符合規定 | 無 | 無 |
14 | 紹興市 | 上虞區 | D2ZJ202009280016 | 紹興市上虞區,紹興建設副產品循環利用中心2017年在賀家池4號泥漿池(400畝面積,排泥漿61萬方)偷排泥漿。 | 土壤 | 不屬實 | 紹興建設副產品循環再生利用有限公司已於2017年完成對賀家池4號泥漿池的處理,無泥漿違規排放問題。9月30日對賀家池4號泥漿池現狀進行檢查,該區域為水面,經採樣監測,結果為Ⅲ類水,符合水環境功能區水質要求。 | 無 | 無 |
15 | 紹興市 | 越城區 | D2ZJ202009280014 | 紹興市越城區高新技術開發區,紹興虎彩雷射印刷廠,夜間噪音擾民,廢氣有刺鼻異味。 | 噪音,大氣 | 部分屬實 | 1.虎彩雷射建設項目已通過環評審批和環保設施竣工驗收。企業於2017年對噪聲敏感方向區域廠界安裝消音板,對車間風機採取加裝隔音墊等降噪措施。查閱企業近兩年自行監測報告,廠界噪音未超標。現場組織對廠界開展晝間、夜間噪聲執法監測,結果達標。企業距附近小區較近,生產噪聲對周邊環境存在一定影響。 2.企業配料、塗布等工藝產生的廢氣經收集後進入RTO設備焚燒處理;複合車間使用水性溶劑,車間實行封閉管理。現場組織對企業廢氣排放口和廠區內無組織廢氣進行監測,結果達標,但複合車間附近感官有一定異味。 | 1.要求企業在生產中嚴格落實降噪減噪措施,減少對環境影響。 2.責令企業加強對複合車間無組織廢氣的收集,增加活性炭吸附等廢氣處理單元,確保處理效果。 | 無 |
16 | 紹興市 | 新昌縣 | X2ZJ202009280010 | 投訴人前期反映「紹興市新昌縣澄潭街道下山泊村,遠中紡織廠廠房違建,未使用清潔能源作燃料,廢氣、惡臭擾民」的問題,目前該廠白天停產、夜間生產以躲避檢查;該廠老闆在山泊村、大溪江邊採石採沙,破壞糧田20畝。 | 生態,其他汙染 | 部分屬實 | 1.信訪反映問題與X2ZJ202009120004、 X2ZJ202009210030、X2ZJ202009240089號信訪件反映內容基本一致。 9月25日,遠中紡織已拆除部分違章建築,其餘部分正在處置。企業因廢氣處理設施尚未完成整改,於9月26日起對漿紗工藝實行停產,整經工藝仍正常生產。經調查,未發現企業負責人存在破壞糧田和開採礦山行為。 | 1.責令遠中紡織於10月10日前清空違章建築內的生產設備及物品,拆除違章建築。 2.要求企業10月8日前完成廢氣處理設備的提升改造工作。 3.澄潭街道11月30日前落實下山石宕的復綠工作。 | 無 |
17 | 紹興市 | 嵊州市 | X2ZJ202009280013 | 紹興市嵊州市崇仁鎮安江村,嵊州市鴻鑫新型牆體有限公司,無環保審批手續,無汙染防治設施,噪音、粉塵擾民,使用電池廢渣浸出液生產、保養水泥磚,浸出液附近場地廢水橫流,汙染周邊土壤。 | 其他汙染,噪音,大氣,水,土壤 | 部分屬實 | 1.經核查,鴻鑫牆材無環評審批手續,無汙染處理設施,已於2020年9月11日自行斷電,並報停變壓器,現場處於停工停產狀態。企業生產時產生的噪聲、粉塵會對周邊環境產生一定影響。 2.信訪件反映的「電池廢渣」,系企業法人代表的父親接收的浙江中金格派鋰電產業股份有限公司產生的固廢廢渣,現堆放於鴻鑫牆材旁空地,已委託第三方對該公司廠儲水池內水質進行檢測,結果顯示重金屬未檢出。 | 1.督促企業11月20日前拆除生產設備,騰空廠房。 2.已對廢渣周邊場地開展生態損害評估工作,將根據評估意見啟動生態賠償,修復被汙染的土壤。 | 無 |
18 | 紹興市 | 嵊州市 | X2ZJ202009280039 | 紹興市嵊州市崇仁鎮園山村,園山硅藻土製品有限公司,無環保審批手續,無汙染防治設施,直排廢氣、廢水,揚塵、惡臭、濃煙、噪音擾民,使用高汙染及違禁燃料,破壞良田、耕地,盜採粘土,生產國家禁止的實心磚。 | 水,大氣,噪音 | 部分屬實 | 1.企業建設項目已通過環評審批,尚未通過「三同時」驗收。2019年9月以來,該企業一直處於關停狀態,窯體已拆除。 2.企業現址屬村集體土地,土地性質為建設用地,不存在破壞良田、耕地情況。檢查未發現其存在盜採粘土,生產實心磚問題。但窯體拆除後的建築垃圾堆放在廠區內,未及時清理。 | 督促企業10月10日前完成現場建築垃圾清運工作。 | 無 |
19 | 紹興市 | 嵊州市 | X2ZJ202009280038 | 紹興市嵊州市長樂鎮開元村開元橋頭,原嵊州市第三羊毛衫廠地塊被盜挖黃沙,盜挖面積約10畝,並在盜挖坑內填埋建築垃圾、生活垃圾;藉助開元大橋改建項目,長樂江沙石被盜採。 | 生態 | 部分屬實 | 1.經現場勘查,原嵊州市第三羊毛衫廠地塊大門封閉,未見設備施工痕跡。地塊面積約10畝,大部分場地種植農作物,少部分荒廢。調取該地塊2018年廠房拆除後照片,經與現狀比對,未發現土地資源流失現象,但存在生活垃圾傾倒隱患。 2.經調查了解,開元大橋改建項目所用材質均為商品混凝土,無挖砂需求。對長樂江及大壩附近踏勘,未發現河道內有採砂石痕跡。 | 10月15日前清理該地塊種植物,徹底封閉出入口。 | 無 |
20 | 紹興市 | 越城區 | X2ZJ202009280006 | 紹興市越城區御亭山小區南側正在建設的垃圾中轉站,投訴人認為建成後將會有惡臭影響周邊環境。 | 其他汙染 | 部分屬實 | 該垃圾中轉站與御亭山小區直線距離約550米,於2020年8月開工,目前處於基礎澆築階段,預計2020年12月底建成。根據環評審查意見要求,中轉站受料倉上方設置除臭裝置,場區壓縮房採用密閉操作,廢氣經配套垃圾除臭噴霧裝置處理後通過15米高排氣筒排放。項目環評評估期間,第三方對市區同類規模的垃圾中轉站進行廢氣檢測,均符合排放標準。 | 建立長效管理機制,加強對垃圾收運單位的監督管理,加大巡查力度,確保垃圾日產日清,最大限度減少對居民的影響。 | 無 |
21 | 紹興市 | 上虞區 | D2ZJ202009280002 | 紹興市上虞區百官街道龍山官邸小區旁的舜耕大道,夜間貨車噪音擾民,揚塵汙染。 | 噪音,大氣 | 部分屬實 | 1.信訪反映問題與X2ZJ202009240094號信訪件反映內容基本一致。經對龍山官邸內相關靠近舜耕大道東段的相關敏感點進行24小時區域環境噪聲監測,結果顯示部分點位晝間、夜間噪聲存在超標現象。同時對龍山官邸內相關區域進行總懸浮顆粒物24小時監測,結果達標。 2.舜耕大道東段大重型貨車通行較多,車輛行駛中產生的鳴笛等交通噪聲對周邊住戶生活存在一定的影響。 | 1.10月10日前在該路段增設禁鳴標識,加強對超速等交通違法行為的查處。 2.加密路段路面巡查頻次,做好道路維護養護,提升路面平整度。 3. 根據309省道普陀至開化公路(上虞永和至蒿壩段)及307省道北侖至上虞公路(上虞段)的相關規劃,加快「十四五」期間兩條道路的開工建設,建成開通後將對舜耕大道東段路段實施禁貨措施。 | 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