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海南省生態環境狀況公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五十四條「省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定期發布環境狀況公報」的規定,現發布2018年《海南省生態環境狀況公報》。
海南省生態環境廳
2019年6月
專欄1
中央環保督察整改
截至2018年底,中央環境保護督察指出的4個方面56個問題293項具體整改任務,已基本達到整改目標時序進度要求,2018年底前應完成的188項整改任務,已完成整改147項,其餘41項整改任務正在加快推進整改;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進駐期間交辦的2358件信訪件已完成整改2295件,完成率97.33%,責令整改1803家單位,立案處罰653家,罰款金額4028.52萬元,約談522人,問責300人;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移交9宗生態環境損害案件的調查問責工作已完成;落實中央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階段性成效。
專欄2
海南省第二次全國汙染源普查
根據《國務院關於開展第二次全國汙染源普查的通知》(國發〔2016〕59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第二次全國汙染源普查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7〕82號)以及《海南省人民政府關於開展第二次全國汙染源普查工作的通知》(瓊府〔2017〕98號)有關要求,全省各級普查機構積極推進第二次全國汙染源普查工作,全省納入普查的調查對象共計23594家,其中國家任務11432家,省級增加任務12162家,截至2018年底已基本完成國家普查任務的入戶調查、數據採集錄入、數據質量控制與核查、匯總上報及數據逐級審核工作,省級新增普查任務也同步開展入戶調查和數據採集錄入等,數據審核、匯總上報等工作正在有序進行中,期間同步開展全面入戶調查數據質量控制核查與評估工作。
專欄3
海南省大氣汙染防治條例出臺
2018年12月26日,海南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全票表決通過《海南省大氣汙染防治條例》,自2019年3月1日起實施。《條例》適用於海南省行政區域內大氣汙染防治及其監督管理,結合海南省特點,對機動車尾氣、煙花爆竹燃放、檳榔土法燻烤、秸稈垃圾露天焚燒、城市揚塵等突出大氣環境問題提出了針對性的防治要求,為落實國家對海南省的大氣環境高標準嚴要求提供了法律保障。
專欄4
海南省檳榔加工行業汙染物排放標準發布實施
2018年6月25日,海南省生態環境廳與原海南省質監局聯合發布了《海南省檳榔加工行業汙染物排放標準(DB46/455-2018)》,自發布之日起實施。該標準適用於現有檳榔初加工和深加工企業大氣、水和固廢汙染物排放管理,以及檳榔初加工和深加工新、改、擴建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環境保護設施設計、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及其投產後的大氣、水和固廢汙染物排放管理。該標準創新性地緊密結合了海南省產業特點,是海南省制定發布的第一個行業類汙染物強制性排放標準,填補了海南省乃至全國檳榔加工行業汙染物排放標準的空白。
專欄5
重點區域大氣聯合交叉執法行動
2018年11月12日至12月15日,為解決空氣品質明顯下降的問題,省生態環境廳會同省農業農村廳、省政協人口資源環境委員會等部門,抽調部分市縣的業務骨幹,對萬寧、瓊海、定安、屯昌、瓊中等市縣開展為期一個月的重點區域大氣聯合交叉執法行動,共發現涉氣環境違法問題268個,其中,土法燻烤檳榔問題105個,土爐灶3944個,正在燻烤的檳榔黑果約9000餘斤。通過一系列整治措施,2018年12月,相關市縣環境空氣品質有所好轉,全省空氣品質優良率也有所提升。
專欄6
博鰲亞洲論壇會議期間環境空氣品質保障監測預報預警
2018年博鰲亞洲論壇會議為「十九大」之後我國舉辦的一次重大國際會議,為確保會議期間全省環境空氣品質優良,省生態環境廳會同省氣象局成立監測預報保障工作組,同時在生態環境部的支持下,邀請了中國環境監測總站、華南區域空氣品質預測預報中心、中國科學院大氣物理所等單位的技術專家組成聯合預報專家團隊在海口開展博鰲論壇期間空氣品質監測預報預警會商工作。在會議期間,保障工作組和聯合預報專家團隊認真細化分解,提前預判空氣品質,做好應急準備,會議期間空氣品質優良率為100%,圓滿完成2018年博鰲亞洲論壇期間空氣品質預報預警保障工作,兩人因此獲「國家級重大活動空氣品質保障先進個人」表彰。
專欄7
海南省國家地表水環境質量監測水質自動站建設
2018年,全省完成了33座國家地表水環境質量監測水質自動站的建設,33座國家地表水水質自動監測站均通過了生態環境部的上收交接評審,所有水質自動監測站實時數據均通過「國家水質自動綜合監管平臺」上傳至中國環境監測總站,為實現水環境質量監測由「單一手工監測」向「自動監測為主,手工監測為輔」的監測機制改革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一、綜述
2018年,全省生態環境保護系統始終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精神,全面落實習近平總書記「4·13」重要講話和中央12號文件、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省委七屆歷次會議、省委經濟工作會議和全省生態環境保護大會精神,牢固樹立和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發展理念,主動服務大局,以改善生態環境質量為核心,堅定不移打好汙染防治攻堅戰,著力推進中央環保督察反饋問題整改,切實解決群眾身邊的突出環境問題,在建設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港)實踐中勇當先鋒、做好表率,全面助推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建設,全省生態環境質量穩中向好,環境空氣品質優良天數比例98.4%,主要河流湖庫、近岸海域水質優良率分別為94.4%、96.6%,城市(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標率100%,地下水、聲、土壤、輻射環境總體良好,生態環境狀況等級為優。
(一)打好汙染防治攻堅戰
1、藍天保衛戰
固定源汙染防治 2018年海南省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別為2萬噸和7.97萬噸,減排比例分別為1.4%和6.0%,完成國家下達的減排任務,「大氣十條」實施情況在國家考核中獲優秀等級;推動完成全省現役所有燃煤電廠超低排放改造,其中樂東國電正在實施近零排放改造;建設全省加油站油氣回收在線監測與信息平臺,完成年銷售汽油量8000噸以上的14個加油站油氣回收在線監測系統建設並聯網;組織開展揮發性有機物排汙單位摸底調查和檢查抽測。
移動源汙染防治 全面完成黃標車淘汰任務,出臺老舊柴油車提前淘汰和中重型柴油車汙染治理實施方案,截至12月底共淘汰老舊柴油車4432輛。制定國Ⅵ標準車用汽柴油方案,規定汽油蒸氣壓限值不大於60千帕,嚴於國標;制定國家第六階段機動車排放標準方案,實施時間與全國重點地區保持一致。開展機動車遙感監測建設和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監督檢查。全年推廣新能源汽車5312輛,完成全年任務的109.17%;新增及更換新能源公交車719輛、新能源巡遊計程車121輛,分別佔新增及更換公交車和巡遊計程車總數的90.9%和57.1%。推廣港口岸電應用,共建設改造岸電泊位數量39個,佔比27%。
面源汙染防治 推動「六個嚴禁、兩個推進」,加大檳榔土法燻烤整治、禁止秸稈、垃圾露天焚燒、管控煙花爆竹燃放等工作力度。開展重點區域大氣聯合交叉執法行動,大力推進打擊土法燻烤檳榔和檳榔產業升級改造,出臺海南省檳榔加工行業汙染物排放標準,完成檳榔黑果加工設備篩選並發布推廣目錄。加強春節元宵期間煙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2018年除夕夜全省PM10、PM2.5、SO2的濃度峰值分別下降3.5%、4.5%和51.2%,有效減少燃放煙花爆竹造成的汙染物排放。繼續做好城市揚塵汙染防治工作,建成區主次幹道機械清掃率達80%。積極開展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工作,讓秸稈肥料化、飼料化、燃料化、原料化。
2、碧水保衛戰
汙染水體治理攻堅戰 2018年海南省「水十條」實施情況在國家考核中獲優秀等級,並獲得5000萬元獎勵。全省城鎮內河(湖)汙染水體整治累計完成投資69.19億元,海口市美舍河、鴨尾溪、大同溝黑臭水體治理效果良好,榮登生態環境部光榮榜;印發實施《海南省汙染水體治理三年行動方案(2018-2020年)》,將城鎮內河(湖)、主要河流湖庫、入海河流、重點海灣4類共126處水體納入整治範圍。全省地級以上城市29個黑臭水體已全部消除黑臭,超額完成國家考核任務。全省建成投運汙水處理設施16座,新增汙水處理規模16.22萬噸/日,新增汙水配套管網395.2公裡,對敏感區域10座城鎮汙水處理廠進行提標改造,新開工建設鄉鎮汙水處理設施54座。
飲用水水源地保護攻堅戰 印發實施《海南省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專項行動方案》,開展縣級及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問題專項整治,全省共排查出105個環境問題,建立環境問題清單,實行整治銷號管理制度,已經完成51個環境問題整治,整治完成率為48.57%。其中,海口、三亞、儋州、屯昌4個市縣飲用水水源環境問題已經完成整治,整治完成率為100%。
加快推動地下水汙染防治 完成917個加油站地下油罐的更換雙層罐或者設置防滲池更新改造工作,降低老舊地下油罐洩漏汙染地下水的環境風險;全島地下水監測點增加至264個,基本實現對全島重要地下水水源地的動態監測。
近岸海域汙染防治攻堅戰 全省共排查登記入海水流838個,含入海河流104條、入海排汙口118個、其它排水口616個;清理非法和設置不合理的入海排汙口95個,已完成整治94個。
推進工業集聚區汙水治理 海口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海口綜合保稅區、洋浦經濟開發區(包含海南洋浦保稅港區)、海南老城經濟開發區和海南東方工業園區等5個省級及以上工業集聚區,均已建設集中汙水處理設施,安裝在線監控裝置並與環保部門聯網。
3、淨土保衛戰
推進土壤汙染狀況詳查 完成農用地土壤詳查採樣、分析測試和初步成果匯總分析,初步明確全省優先保護類、安全利用類和嚴格管控類農用地分布和面積;推動重點行業企業用地土壤汙染狀況調查,對264個地塊開展基礎信息調查,基本完成全部地塊的信息採集。
夯實土壤汙染防治基礎 印發實施2018年土壤環境綜合治理工作方案,制定《海南省土壤汙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情況評估和考核辦法》,召開土壤汙染防治聯席會議,建成土壤環境信息綜合管理平臺,建立定期調度工作機制,進一步明確各市縣和相關部門責任,初步形成土壤汙染防治工作合力。
強化土壤環境風險管控 更新發布53家土壤環境汙染重點排汙單位名單,篩選建立26個疑似汙染地塊和2個汙染地塊清單,聯合相關部門制定發布規範汙染地塊再開發利用管理工作流程;制定涉重金屬行業汙染防控方案,發布7家涉重金屬重點行業企業清單。
實施土壤汙染治理修復 制定印發土壤汙染治理與修復規劃、土壤汙染防治資金項目管理辦法,建立項目績效評估指標體系和評估考核辦法,推動完善土壤汙染治理與修復項目管理制度體系;開展三亞、東方、定安、昌江等市縣項目現場檢查與調度,目前昌江項目已完工。健全綠色礦山制度,完成礦山地質環境治理309.51公頃。
4、聲汙染防治
聲環境功能區劃分 海口、三亞、儋州、文昌、瓊海、東方、昌江、澄邁、陵水等9個市縣已完成聲環境功能區劃分和調整工作。
道路交通噪聲治理 推行「路長制」、優化交通秩序、規範標誌標線等多舉措緩解交通擁堵,全省共查處在禁止鳴笛的區域、路段鳴喇叭的違法行為22898起。
(二)全力保護生態環境
1、生態環境保護
校核優化生態保護紅線 劃定海南島生態保護紅線17694平方公裡,佔海南島陸地和管轄近岸海域面積的30.5%。在空間上基於海南的山形水系,以中部山區為核心,以重要湖庫為節點,以自然山脊及河流為廊道,以生態岸段和海域為支撐,構建全域生態保育體系,總體形成「生態綠心+生態廊道+生態岸段+生態海域」的生態空間結構。
推動生態文明示範創建 全省已累計建成1個環保模範城市、3個國家級生態鄉鎮、1個國家級生態村和18598個文明生態村,全省文明生態村總數佔全省自然村總數88.27%。推薦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縣王下鄉申報第二批「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實踐創新基地,並獲得生態環境部的表彰命名。
持續推進綠盾專項行動 深入開展「綠盾2017」專項行動臺帳問題整改「回頭看」和「綠盾2018」自然保護區新增遙感監測點位實地核查和問題掛號整改,截至2018年底,309個國家級和省級自然保護區整改銷號臺帳問題完成整改196個,整改銷號率63.43%。其中,國家自然保護區建立整改銷號臺帳清單問題84個,完成整改78個,整改銷號率92.86%。
規範自然保護區建設 完成新建俄賢嶺省級自然保護區申報材料審查,上報海南省政府審批,將新增自然保護區面積6681.3公頃。否決了擬穿越銅鼓嶺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核心區、緩衝區建設的文昌銅鼓嶺海防監控站傳輸光纜線路和前端鐵塔項目;督導督促銅鼓嶺保護區開展魯能山海天精品酒店和展銷中心平移遷建、半山腰會車觀景平臺拆除、保護區內人類設施清查。
開展生態環境保護補償 制定實施《海南省流域上下遊橫向生態保護補償實施方案(試行)》,在赤田水庫、南渡江、萬泉河、昌化江等流域開展上下遊橫向生態保護補償試點,協同推進流域生態環境保護。
啟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 2018年2月啟動《海南省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編制,充分學習借鑑兄弟省份經驗,完成了初稿,經多次徵求市縣政府、省直相關單位、有關專家學者的意見並修改完善後報省政府審定,現已由省委省政府印發實施。
嚴格海洋生態環境保護 推進「灣長制」建設,完善水生野生動物保護救護體系建設;加強三亞珊瑚礁、萬寧大洲島兩個國家級海洋自然保護區的規範建設,清理整頓區內違法人類活動;開展陵水縣新村潟湖重點海灣生態環境承載力試點研究,完成文昌麒麟菜和臨高白蝶貝兩個省級保護區的資源本底調查。
2、農村環境保護
落實農村人居環境整治 認真落實《海南省農村人居環境整治三年行動方案》,2018年,全省完成204個行政村農村生活汙水治理設施建設,166個行政村正在建設中;農村清掃保潔覆蓋率95%以上。
實施農業面源汙染防治 完成畜禽養殖禁養區劃定,已劃定禁養區291個,劃定禁養區面積19069.37平方公裡,禁養區內依法確需關閉或搬遷的785家養殖場(小區)已關閉或搬遷460家;全省18個市縣(不含三沙市)已全部頒布實施《養殖水域灘涂規劃》,劃定了水產養殖禁養區、限養區、養殖區;實行全國最嚴厲農藥監管制度,全面禁限65種高毒有機磷、氨基甲酸酯類等農藥的銷售和使用;指導全省畜禽規模養殖場進行環保設施改造,推廣化肥減量增效技術模式和水肥一體化項目。
(三)嚴格核與輻射安全監管
規範程序抓審批 完成核與輻射類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32件、輻射安全許可證相關審批122個;完成4批36枚放射源轉讓的審批工作。
統籌協調抓檢查 組織檢查省內20多家重點核技術利用單位,發現並整改問題60多處,及時公開檢查結果;對高風險源及放射性乙級工作場所開展兩次監督性檢查;對移動放射源探傷作業開展突擊檢查,發現兩家企業存在安全隱患立即通知停業整改;針對放射源退役及裝源等高風險活動加強管理和服務。
強化宣傳抓氛圍 2018年是核安全法實施年,通過製作輻射知識科普宣傳短片、印刷宣傳資料,並利用國家安全教育日時機分別在海南師範大學和海南大學儋州兩院校區開展核安全法宣傳活動,科普了核安全法和核電知識,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提升核應急能力 積極組織開展能力培訓、桌面推演和實戰演練,加強值班備勤,深入推進區域核應急合作和軍民核應急融合發展,全力為核能事業健康可持續發展保駕護航。
(四)加強生態環境風險防範
1、環境準入
嚴把環境準入關口 全省共完成641個建設項目環評審批,近5660個登記表項目在網上進行了備案,對7個選址不符合規劃、違反紅線保護管理規定、汙染防治措施不可行以及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項目不予審批;組織對10個專項規劃環境影響報告書進行審查;完成252個建設項目噪聲、固體廢物汙染防治設施竣工環保驗收。首次開展環評文件編制及審批技術審查審核,對10家環評單位和18名環評工程師進行處罰。
全面啟動「三線一單」 制定海南省區域空間生態環境評價暨「三線一單」(生態功能保障基線、環境質量安全底線、自然資源利用上線和環境準入清單)編制工作實施方案,召開全省「三線一單」編制工作啟動會,全面啟動「三線一單」工作;在海口、三亞、儋州、東方、陵水和洋浦等6個市縣(區)開展「三線一單」編制試點。
2、排汙許可
全年共發放排汙許可證28個,完成了生態環境部規定的相關行業許可證核發任務;開展已發證行業證後執行情況評估工作和已發證企業的證後專項執法檢查;完成海南省排汙許可證管理條例徵求意見稿,推進海南省排汙許可管理信息平臺開發工作。
3、固體廢物管理
開展固體廢物全過程監管打擊非法轉移和傾倒處置專項工作及危險廢物規範化管理督查考核,全面實行危險廢物轉移電子聯單,480家企業納入信息系統,危險廢物規範化管理合格率提升到82.1%;印發關於加強危險廢物汙染防治工作的意見,規範實驗動物廢棄物管理;實施危險廢物集中處置設施建設規劃,推動危險廢物處置能力建設。
4、環境汙染事件
2018年,全省未發生核與輻射事故,共發生2起突發環境事件,即海南天然橡膠產業集團股份公司金石橡膠加工分公司管道破裂廢水洩漏事件和定安新勝實業有限公司儲油罐油標軟管破裂魚油洩漏事件,當地生態環境部門在事件發生後第一時間作出反應,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同聯動,事件得到及時妥善處置。2018年海南島近岸海域共監測到赤潮1次,未造成明顯生態環境損壞和經濟損失。
(五)環境執法與投訴處理
1、環境執法情況
2018年,立案1172宗,處罰金額1.84億元;使用《環境保護法》四個配套辦法執行案件132宗,其中,適用按日連續處罰案件5宗,查封、扣押案件57宗,限制生產、停產整治案件16宗,移送公安機關行政拘留案件54宗;異地交叉執法現場檢查359家企業,移交查處275家涉嫌環境違法企業,責令當地生態環境部門進行調查取證,依法進行查處;配合公安機關成功破獲涉案物資估價100餘萬元、涉案危險廢物計約1000餘噸的「6·20」汙染環境案,加強環境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工作。
全省生態環境保護系統共130人次參加生態環境部組織實施的藍天保衛戰重點區域強化督查,登上「每周一榜」51人次,收到生態環境部通報表揚信11封,共表揚21人;在生態環境部開展的2018年環境執法大練兵中,省生態環境廳被評為「省級進步明顯單位」,全省6家市縣級單位被評為「表現突出集體」,8人被評為「表現突出個人」。
2、投訴處理
2018年,全省「12345」、「12369」平臺環保投訴舉報件共18043件,已辦結17372件,辦結率99.8%,未辦結舉報件中有634件職責管轄權不屬於環保部門處理,其他未辦結件按規定時限正在辦理;接到電話、來訪、網上留言等方式的投訴件共57件,均已下發《海南省生態環境保護監察通知書》轉交當地環保部門調查處理,已辦結57件,辦結率100%;受理和審理行政複議案件15宗、應訴案件1宗。
(六)推進環境信息公開
全年在中央、省級新聞媒體共刊發(含轉載)涉海南省生態環境保護新聞報導700餘篇(幅、條);在廳門戶網站共發布信息2594條,包括42條概況、1394條政府動態和1158條信息公開;通過微信公眾號、微博發布信息2940條,廳官方微博上榜「2018年度海南最具影響力政務微博」;組織或參與召開新聞發布會6次,組織媒體伴隨式採訪活動11次、集中採訪活動2場次。
(七)深入開展宣傳教育
全省共舉辦各類主題宣傳活動42場,直接參加群眾約3萬人次;累計發放宣傳資料約10萬份,發送六五環境日主題手機公益簡訊近千萬條次,播出電視公益廣告48條次;開展「美麗中國,我是行動者」主題實踐活動,發布《行動帶來改變、改變延續美麗》主題倡議;聯合海南日報推出《美麗海南,我是行動者—2018年環境日特刊》。選定環保設施及城市汙水垃圾處理設施開放單位9家,組織完成例行開放和集中開放45場,接待參觀人員兩千餘人次;指導環保社團組織開展環境宣傳教育進社區、進農村、進學校、進企業等「四進」活動15場次,直接參與群眾近7000人次;舉辦海南省大學生環保社團組織骨幹培訓1期。同時還舉辦了海南省首屆大學生核安全知識演講比賽、第四屆核安全文化媒體行活動等核安全文化宣傳活動。
二、生態環境質量
(一)大氣
1、城市(鎮)環境空氣
2018年,全省環境空氣品質總體優良,優良天數比例為98.4%。其中優級天數比例為80.5%、良級天數比例為17.9%、輕度汙染天數比例為1.5%、中度汙染天數比例為0.1%,無重度和嚴重汙染天數。全省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顆粒物(PM10)、細顆粒物(PM2.5)年平均濃度分別為5、8、30、17微克/立方米,臭氧(O3)第90百分位數濃度為107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CO)第95百分位數濃度為0.9毫克/立方米,均達標且遠優於國家二級標準;其中SO2、NO2、CO、PM10四項指標均符合國家一級標準,PM2.5和O3接近國家一級標準。與2017年比較,全省環境空氣品質穩中向好,其中優良天數比例上升0.1%,主要汙染物PM2.5、CO和NO2濃度分別下降5.6%、10.0%和11.1%,PM10濃度略有上升,SO2和O3濃度持平。
市縣狀況 五指山市和定安縣優良天數比例為100%;儋州、陵水、瓊海、昌江、瓊中5個市縣出現1~2天超標,優良天數比例介於99.4%(瓊中)~99.7%(儋州);萬寧、東方、樂東、保亭、屯昌5個市縣出現4~7天超標,優良天數比例介於97.9%(屯昌)~98.9%(萬寧);海口、三亞、白沙、臨高、文昌、澄邁6個市縣出現9~12天超標,優良天數比例介於96.6%(文昌)~97.5%(海口)。2018年,全省18個市縣(不含三沙市)的六項汙染物年均濃度均符合國家二級標準,其中五指山市、樂東縣達到國家一級標準。
可吸入顆粒物(PM10) 18個市縣PM10年均濃度在24微克/立方米(樂東縣)~44微克/立方米(萬寧市)之間,除萬寧市外,其餘各市縣PM10年均濃度均達到國家一級標準(小於或等於40微克/立方米)。與2017年相比,萬寧、昌江、樂東、陵水、儋州、三亞、東方7個市縣PM10同比上升,上升比例介於3.0%(東方)~41.9%(萬寧);白沙、屯昌、瓊海、保亭4個市縣同比持平;其餘市縣均同比下降,下降比例介於3.2%(臨高、定安)~5.9%(澄邁)。
細顆粒物(PM2.5) 18個市縣PM2.5年均濃度介於13微克/立方米(五指山)~22微克/立方米(瓊海),各市縣PM2.5均達標(小於等於35微克/立方米),其中三亞、五指山、樂東、保亭4個市縣PM2.5年均濃度均達到國家一級標準(小於或等於15微克/立方米)。與2017年相比,萬寧、瓊海、屯昌、文昌4個市縣PM2.5同比上升,上升比例介於5.6%(文昌)~26.7%(萬寧);三亞、五指山、澄邁、瓊中4個市縣同比持平;其餘市縣均同比下降,下降比例介於6.3%(保亭)~15.8%(陵水)。
臭氧(O3) 18個市縣O3第90百分位數濃度介於88微克/立方米(陵水)~131微克/立方米(文昌),各市縣O3濃度均達標(小於或等於160微克/立方米),其中陵水、樂東、定安、瓊海、五指山、白沙、萬寧7個市縣O3第90百分位數濃度均達到國家一級標準(小於或等於100微克/立方米)。與2017年相比,白沙、屯昌、澄邁、臨高、文昌、保亭、陵水、五指山8個市縣同比上升,上升比例介於2.1%(五指山)~25.0%(白沙);三亞市同比持平;其餘市縣同比下降,下降比例介於1.1%(定安)~16.8%(樂東)。
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和一氧化碳(CO) 18個市縣SO2、NO2年均濃度和CO第95百分位數濃度範圍分別為2微克/立方米(保亭)~8微克/立方米(昌江)、3微克/立方米(五指山)~14微克/立方米(海口)、0.7毫克/立方米(昌江)~1.4毫克/立方米(萬寧),18個市縣的SO2、NO2和CO濃度指標均達到國家一級標準,較2017年無明顯變化。
2、大氣降水
2018年,全省18個市縣(不含三沙市)降水pH年均值為5.81,酸雨頻率為7.6%,酸雨pH年均值為5.04。海口、東方、三亞、定安、屯昌、萬寧、陵水、儋州、臨高、昌江等10個市縣監測到酸雨,酸雨頻率幅度介於1.1%(昌江)~35.8%(海口),主要呈現為硫硝混合型酸性降水和海洋性酸性降水特徵。與2017年比較,降水pH年均值上升0.02,酸雨率下降0.2%,酸雨pH年均值上升0.35。
(二)淡水
1、地表水
2018年,全省地表水環境質量總體為優,水質優良率為94.4%。開展監測的52條主要河流110個斷面、23座主要湖庫32個點位中,94.6%河流斷面、93.8%湖庫點位水質符合或優於Ⅲ類標準。與2017年同期水質比較,全省地表水水質總體保持穩定。
河流 全省河流總體水質為優。開展監測的52條主要河流的110個斷面中,Ⅰ類水質斷面佔2.7%,Ⅱ類佔62.8%,Ⅲ類佔29.1%,Ⅳ類佔3.6%,Ⅴ類、劣Ⅴ類各佔0.9%。劣於Ⅲ類水質斷面主要分布在中小河流的局部河段,水質汙染指標為氨氮、總磷、高錳酸鹽指數、化學需氧量。監測的52條主要河流中,文昌市文教河、東方市羅帶河等2條河流水質輕度汙染;萬寧市東山河水質為中度汙染;文昌市珠溪河水質為重度汙染。南渡江、萬泉河和昌化江幹流,以及其餘的45條河流水質優良。
湖庫 全省主要湖庫總體水質為優。監測的23座主要湖庫中,松濤水庫、大廣壩水庫等21座水庫水質達到或優於地表水Ⅲ類標準;湖山水庫、高坡嶺水庫等2座水庫為Ⅳ類水質,汙染指標為總磷、高錳酸鹽指數、化學需氧量。所有湖庫均開展營養狀態的監測,其中湖山水庫為輕度富營養狀態,其餘22座湖庫為貧營養或中營養狀態。與2017年相比,全省湖庫水質無明顯變化。
2、城市(鎮)集中式飲用水源地
全省18個市縣(不含三沙市)縣級及以上城市(鎮)在用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共30個,其中地表水水源地29個,地下水水源地1個。30個水源地監測斷面(點)全年均穩定達標,水質總體達標率為100%。全省飲用水水源水質以Ⅱ類為主,水質總體優良,13.3%為Ⅰ類水質,73.4%為Ⅱ類水質,水質為優;13.3%為Ⅲ類水質,水質為良。與2017年相比,水質達標率持平。
3、地下水
2018年,全省地下水環境狀況總體良好。
地下水水位變化主要表現為基本穩定~上升狀態。從區域分布看,大部分地區地下水水位表現為基本穩定狀態,海口市區南大橋、南沙路、白駒大道、龍橋鎮、龍塘鎮等地區地下水,以及儋州市蘭洋農場、萬寧市興隆華僑農場熱礦水水位表現為上升狀態;僅有海口市長流鎮、澄邁縣老城鎮拔南村一帶地下水水位表現為下降狀態。從含水層分布來看,海口市潛水、承壓水水位總體上均呈基本穩定~上升狀態。
全省地下水水質總體良好。海口市、澄邁縣、臨高縣臨城鎮等地區地下水監測點位水質符合或優於《地下水質量標準》(GB/T 14848-2017)Ⅲ類標準,一些地區存在鐵、錳等背景值超標。
(三)海洋
1、近岸海域
2018年,全省近岸海域水質總體為優,近岸海域90個環境質量監測點位(本年度監測88個點位)水質優良率(一、二類海水)為96.6%。其中,一類海水比例為81.8%;二類為14.8%;四類為1.1%;劣四類為2.3%,無三類海水。與2017年近岸海域水質優良率持平。其中,海口東寨港紅樹林近岸海域監測點位受活性磷酸鹽影響減弱,水質由四類上升為一類;文昌清瀾紅樹林自然保護區受化學需氧量影響減弱,水質由三類上升為二類;三亞榆林港監測點位近岸海域受非離子氨影響較大,水質由一類下降為劣四類;文昌八門灣度假旅遊區受活性磷酸鹽影響,水質由二類下降為四類;萬寧小海近岸海域監測點位受活性磷酸鹽和非離子氨影響較大,水質由四類下降為劣四類,其餘監測海域水質基本穩定。全省功能區近岸海域水質達標率為95.9%,與2017年持平。
2、海洋生態狀況
海南省管轄海域面積約200萬平方公裡。2018年,海南省海洋生態環境質量總體保持優良,海南島東海岸和西沙生態監控區生態系統處於健康狀態。
3、入海河流
全省主要河流入海河口水質總體良好。監測的24條河流24個斷面中,Ⅱ類水質斷面佔45.8%,Ⅲ類佔33.3%,Ⅳ類佔12.5%,Ⅴ類、劣Ⅴ類水質各佔4.2%。與2017年比較,東山河後山村斷面受氨氮影響加重,水質由Ⅲ類下降為Ⅴ類。其餘斷面水質無明顯變化。
4、直排海汙染源
2018年,全省共監測了25個日排水量大於(含等於)100立方米的直排海汙染源排放口,汙水排放量約為28196.52萬噸。化學需氧量排放量為8484.45噸、懸浮物為3049.56噸、石油類為11.01噸、氨氮為514.83噸、總氮為2462.22噸、總磷為80.13噸。
(四)聲
1、區域聲環境
2018年,全省18個市縣(不含三沙市)的城市(鎮)區域晝間聲環境質量總體較好,等效聲級平均值為54.1分貝(二級),無明顯變化,監測城市(鎮)平均等效聲級範圍為48.0~57.7分貝;夜間聲環境質量總體為一般,等效聲級平均值為46.5分貝(三級),無明顯變化,監測城市(鎮)平均等效聲級範圍為38.3~51.1分貝。全省城市(鎮)區域晝間、夜間環境噪聲的聲源構成中各聲源所佔比例為:社會生活噪聲(61.1%、65.9%)、交通噪聲(27.9%、28.4%)、工業噪聲(7.8%、4.4%)、施工噪聲(3.2%、1.3%)。
2、道路交通聲環境
2018年,全省18個市縣(不含三沙市)的城市(鎮)道路交通晝間聲環境質量總體為好,等效聲級長度加權平均值為66.7分貝(一級),無明顯變化,監測城市(鎮)道路交通晝間噪聲等效聲級長度加權平均值範圍為60.8~69.1分貝;夜間聲環境質量總體較好,等效聲級長度加權平均值為58.4分貝(二級),質量等級有所下降,監測城市(鎮)道路交通夜間噪聲等效聲級長度加權平均值範圍為49.8~66.5分貝。
3、功能區聲環境
2018年,海口市、三亞市的城市功能區聲環境質量共13個點位,晝間、夜間各監測52點次。晝間達標率為92.3%,較2017年下降了5.8個百分點;夜間達標率為73.1%,無明顯變化;其中,1類功能區晝間達標率為75.0%,夜間達標率均為83.3%;2類功能區晝間達標率95.8%,夜間達標率79.2%;3類功能區晝間達標率100%,夜間達標率75.0%;4a類功能區晝間達標率100%,夜間達標率50.0%。
(五)土地
1、土地資源
土地資源狀況 根據2017年海南省土地變更調查數據(不含三沙市),全省共有農用地2966337.74公頃,其中耕地722379.02公頃(約為1083.59萬畝,其中永久基本農田910.49萬畝),園地916999.86公頃,林地1198188.29公頃,草地19203.61公頃;建設用地348283.33公頃,含城鎮村及工礦用地262582.60公頃。
水土流失 根據2013年全國水利普查成果,全省水土流失面積2116.04平方公裡,佔土地總面積的5.99%,2018年水土流失綜合治理面積78.3平方公裡。
荒漠化 全省荒漠化林地主要分布在昌江、東方和樂東3個市縣的西部半溼潤半乾旱地區。根據2015年《海南省第五次荒漠化和沙化監測報告》顯示,全省荒漠化林地面積為11.3萬畝,佔全省國土面積約0.2%。2018年,昌江縣、東方市和樂東縣完成造林綠化約2.7萬畝,林地荒漠化得到有效遏制。
2、土壤環境
2018年,全省土壤環境質量總體較好,對國家網35個土壤背景點位的94個監測對象開展了土壤環境質量監測,79.8%的監測結果未超過《土壤環境質量 農用地土壤汙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15618-2018)風險篩選值,14.9%的監測結果超過風險篩選值,5.3%的監測結果超過風險管制值。所有點位的有機汙染物(多環芳烴及有機氯農藥)均未超過風險篩選值,無機汙染物中超過風險篩選值或風險管制值的主要為鎳、鎘、鉻、砷、鉛,主要是由海南島的玄武巖土壤母質、西沙群島的特殊成土母質及其他成土環境條件造成。
(六)輻射
2018年,全省輻射環境質量總體良好。環境電離輻射水平處於本底漲落範圍內;環境電磁輻射水平均低於國家規定控制限值,監測的電磁輻射發射設施周圍環境電磁輻射水平未見明顯變化。
1、環境電離輻射
全省陸域空氣吸收劑量率和空氣、土壤中放射性水平與2017年相比未見明顯變化;地表水、地下水和飲用水源地水放射性水平與2017年相比未見明顯變化,其中飲用水源地水中總α和總β活度濃度低於《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5749-2006)規定的放射性指標指導值;近岸海域海水中放射性核素活度濃度處於本底水平,與2017年相比未見明顯變化,其中人工放射性核素鍶-90和銫-137活度濃度遠低於《海水水質標準》(GB3097-1997)規定限值。
2、電磁輻射
環境電磁輻射水平遠低於《電磁環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規定的公眾曝露控制限值12V/m(頻率範圍為30MHz~3000MHz),與2017年相比未見明顯變化。監測的中波發射臺和變電站周圍環境電磁輻射水平低於《電磁環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規定的公眾曝露控制限值。
(七)自然生態
1、生態環境狀況
2018年海南省18個市縣的生態環境狀況指數介於71.44至93.55之間,平均為81.42,生態環境狀況等級為「優」,全省植被覆蓋度高,生物多樣性豐富,生態系統穩定。各市縣生態環境狀況等級均為優良以上。其中,海口市、東方市和臨高縣等3個市縣生態環境狀況等級為「良」,其餘15個市縣生態環境質量均為「優」,其中瓊中縣、五指山市和白沙縣位列前三。與2017年相比,各市縣生態環境質量狀況等級沒有發生變化,整體呈現「無明顯變化」特徵。
2、生物多樣性
全省有野生維管束植物4600多種,其中海南特有種491多種,被列為國家一、二級保護的48種;喬灌木1400多種,其中800多種屬經濟價值較高的用材樹種,約有2500多種藥用植物。全省有野生陸棲脊椎動物660種,其中23種為海南特有種,列入國家一、二類重點保護名錄的野生動物123種。
3、自然保護地
全省共有自然保護區、森林公園、溼地公園、風景名勝區、地質公園、海洋類保護區等各類自然保護地117處。其中自然保護區49個,總面積約2.70萬平方公裡,含國家級10個、省級22個、市縣級17個,所佔面積比例分別為5.80%、93.68%和0.52%;海洋特別保護區及海洋公園3個,總面積52.21平方公裡,含國家級2個、省級1個;森林公園28個,總面積約0.17萬平方公裡,含國家級9個、省級17個、市縣級2個;溼地公園12個,總面積111.13平方公裡,含國家級7個、省級5個;地質公園6個,總面積452.72平方公裡,含國家級4個、省級2個;風景名勝區19個,含國家級1個、省級18個。另外還劃定了46個溼地保護小區,總面積約113.32平方公裡。
(八)重點區域環境質量
1、重點旅遊景區環境質量
全省11個重點旅遊度假區空氣品質總體優良,優良天數比例介於97.4%~100%,其中3個重點旅遊度假區空氣品質符合國家一級標準,8個重點旅遊度假區空氣品質符合國家二級標準;霸王嶺、尖峰嶺、五指山、七仙嶺、銅鼓嶺、亞龍灣、吊羅山、呀諾達等8個主要森林旅遊區空氣負離子年均濃度介於4960~7768個/立方釐米,均遠超過世界衛生組織規定清新空氣1000~1500個/立方釐米的標準,對人體健康極有利;假日海灘、東郊椰林、天涯海角等20個主要濱海旅遊區近岸海域水質監測指標均保持一、二類海水標準,其中一類海水佔95.0%,均達到或優於海水水質標準中的海水浴場、人體直接接觸海水的海上運動區或娛樂區的海水水質要求;海口假日海灘、三亞大東海和亞龍灣國家重點濱海浴場水質優良,均適宜遊泳。
2、重點工業園區環境質量
2018年,洋浦、東方和老城三大重點工業園區空氣品質總體優良,優良天數比例介於95.0%~98.8%,空氣品質均符合國家二級標準;洋浦、東方和老城三大重點工業園區近岸海域水質保持穩定,水質監測指標均符合一類海水標準,優於水環境管理目標要求。
3、昌江核電廠外圍輻射環境
2018年昌江核電基地周圍輻射環境自動監測站實時連續空氣吸收劑量率處於當地本底漲落範圍內;核電基地周圍空氣、地表水、地下水、飲用水、海水、土壤、潮間帶土、海洋沉積物、生物中放射性核素活度濃度處於本底水平。與2017年相比均未見明顯變化。
4、農業面源及漁業水域環境
農業面源 2018年,全省化肥利用率為38%,農藥利用率為50.66%,秸稈綜合利用率為71.8%。
漁業水域 2018年,全省預計水產養殖面積53000公頃,其中海水養殖面積19000公頃,淡水養殖面積34000公頃;所監測的7個漁業水域海水水質、底質和生物質量總體情況良好,絕大部分都能滿足其功能區的需求。
(九)氣候與自然災害
氣候概況 2018年海南省氣候年景屬偏好年景,年平均氣溫24.7℃,比常年偏高0.2℃;年平均降水量2007.1毫米,較常年偏多11.3%;年平均日照時數為1992.1小時,較常年偏少80.6小時。
氣象災害 2018年海南省氣象災害總體偏輕,全年共啟動氣象災害應急響應9次,累計發布氣象災害預警信息7997條,因氣象災害造成18個市縣約38.85萬人次受災,農作物受災約2.35萬公頃,直接經濟損失約7.1億元。
森林火災及生物災害 全年共發生森林火災29起,其中一般森林火災17起,較大森林火災12起,火場總面積62.31公頃,受害森林面積38.67公頃,森林火災受害率為0.019‰,實現了森林火災受害率控制在0.3‰的目標。椰心葉甲、椰子織蛾、薇甘菊、金鐘藤等林業有害生物得到有效防治。
海洋災害 與2017年相比,風暴潮、海浪等海洋災害造成的經濟損失明顯減小,部分監測岸段存在侵蝕的情況,侵蝕程度總體偏輕,海水入侵和土壤鹽漬化情況較往年有所減輕。
(十)基礎設施與能源
交通運輸概況 2018年全省港口貨物吞吐量為18286萬噸,旅客吞吐量1521萬人次;全省機場貨物吞吐量為26.43萬噸,旅客吞吐量4477.2萬人次。新通車的瓊樂高速堅持造價服從生態,完美展現沿線自然風貌,贏得了「雲端上最美高速」等美譽。
生活垃圾處理 截至2018年底,全省累計建成正常運營的生活垃圾處理設施23座,設計處理能力5673噸/日,實際處理9211噸/日,全年累計無害化處理垃圾336萬噸以上,城市生活垃圾處理率達99.9%,城鄉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在90%以上。
城鎮汙水處理 2018年全省運營城鎮汙水處理廠53座,汙水處理規模達到134.27萬噸/日,年處理汙水3.71億噸,汙水集中處理率達到84%,汙水處理廠運營負荷率80%,削減化學需氧量6.32萬噸,削減氨氮0.58萬噸。
工業能源生產 2018年全省規模以上工業能源生產總體呈增長態勢,其中原油加工量1060.01萬噸,同比增長8.24%;發電量301.91億千瓦時,同比增長6.43%;原油產量30.37萬噸,同比增長1.36%;天然氣產量1.06億立方米,同比下降3.08%。
工業能源消耗 2018年全省規模以上工業綜合能耗1121.33萬噸標煤,同比增長3.98%。其中,原油消費1060.85萬噸,同比增長8.25%;原煤消費1162.69萬噸,同比增長5.76%;電力消費116.91億千瓦時,同比增長1.71%;天然氣消費39.23億立方米,同比增長0.94%。
三、展望
2019年,是新中國成立70周年,也是海南省全面深化改革開放的「政策落實年」,全省將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倍加珍惜、精心呵護海南的生態環境,確保生態環境質量只升不降,努力提升海南自貿區(港)的綠色發展水平,著力推進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建設,為建設美好新海南打下牢固的生態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