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最近包頭案上演法律大戲,諸多吃瓜群眾期盼已久,皆搬來小馬扎拭目以待,笑觀袞袞法律界諸公之程序表演,皆言過癮。不過還有癮頭更大的,一位在上海某個法院執行局的同學微信問鄙人:徐昕是死磕律師嗎?答曰:不是。同學還是不死心,再問:那是神馬?復答曰:半死磕教授。同學大悅滿足而去。
說實話,雖然鄙人和帝都法律界特別是訴訟法學界有交往,但是和徐昕教授並不熟悉。本人在天津大媽氣槍案、吉林王成忠案等案件中關注徐教授刑事辯護,看徐教授在法律辯護劇場指點江山,激揚文字,秦皇漢武、俱往矣,數風流人物,還看徐教授,為其法律膽識而擊節稱讚。諸君,即使在座各位有這種法律水平,或者刑法水平超過徐昕者或許不在少數,畢竟他是訴訟法出身,但是,有這種膽識者有幾人?即使是程序法方面,由於是激烈庭審,從網上看其程序上的個別提法,個別地方亦有值得商榷之處。當然,這只是鄙人一家之言。或許他知道後馬上回擊,你丫的程序上存在個別問題,你們一家程序上都存在個別問題。這亦無妨。
二
本人代理案件不很多,不過一般與公檢法諸公都是以禮相待,彬彬有禮,還有的從未見面,卻引為知己。曾在某省高院代理一刑事案件,在與辦案法官交流中,越談越是有共同語言,如果不是法院紀律及各項規定約束,關係則是更好。當然,在辦案過程之中,我們彼此都遵守法律界限,心嚮往之,但未合謀。皆是循規蹈矩,遵循法官與律師授受不親之禮法。判決結果亦是公正無比。關鍵是在辦案時法官能夠充分尊重鄙人意見,對我提出的辯護意見能給予合理的回應。即使存在為難之事,也明確告知。於是感嘆,中國法治還是在進展,並不是個人所能阻擋的。這也是一些體制內的朋友問我後的回答。我答曰:中國每年畢業那麼多大學生特別是法科學生,滾滾長江,不息晝夜向前,這不是哪個螻蟻能夠阻擋的。即使螻蟻大些,畢竟還是螻蟻。
但是,在我代理案件時,也會遇到司法人員不按程序法出牌之事,我也曾做過怒目金剛。當然這是非常少見之事。在SH市某區法院,是一個很小標的的案子,但是,既然我接受委託,我卻把這當作收費1200萬對待。當然,律師費即使換做委內瑞拉幣也沒有1200萬。然而,人爭一口氣,佛爭一炷香。作為律師就應當如此,否則,還與枯木何異?當然,體制內的公安司法諸公也要如此。你們不僅是在保衛自己的尊嚴,也是保衛你們法律職業的尊嚴。但是,卻不要藉助司法權力之威,而是依靠自己掌握法律之技藝,指出律師錯誤,讓其心悅臣服。在上述那個小案件中,我就指出了對方法官五個程序失誤,後來隨著程序的進展,在鑑定時又出現了第六個程序失誤。我認為作為大學教授,在對方程序或者法律中存在問題之時,有一種神聖使命想幫助對方,不過法官倒是沒有感恩到我這種神聖使命感,反而大法雷霆叫來法警,結果我第二天一大早就簡訊告知了她院長所有的程序問題。
三
見過我的諸公在開始時可能認為慈眉善目、溫文爾雅,諸君。如果你們認為我本人確是如此。那你們就犯了王明、博古教條主義的錯誤了。特別是這位洋顧問,不僅在軍事上犯了教條主義的毛病,而且在識人方面犯了教條主義的毛病。結果被一個書生擊敗。鄙人曾自認為,內聖外王是我的追求,可惜生錯了時代,如果生在宋朝,成為王陽明第二或許也有可能。即使是做不了王陽明,也可能成為宋代詞界的有名人物,如果不信,可以閱讀我在三聯書店出版社的《臥雲先生浮生古詞記》。與宋代詩詞諸公相比,可以說,除了蘇軾、辛棄疾、黃庭堅、秦少遊等少數之外,其他皆不在話下。
即使徐昕教授並不是死磕律師,就是死磕律師,也並不是法治之殤,卻可能是法治之福。這是因為,至少在包頭案中,徐昕教授們讓當地法檢知道了什麼叫《人民陪審員法》中的合議庭組織形式。在其他刑事典型案件中,什麼叫死磕派律師的程序死磕三板斧。另外還有一板斧,我在司法機關講座時提到,其實是死磕四板斧。徐昕教授在普及程序法方面的功勞是有目共睹的。
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天下攘攘皆為利往。在這幾日發生的包頭案中,律師與包頭司法機關更是氣中有利,利中有氣。與西遊記中鬥戰勝佛大鬧天宮與天空中的司法執法機關決鬥並無多大差距。當然,在大鬧天空時鬥戰勝佛還是孫大聖。只是受了招安以後,經歷職場層層考驗,才終於混到廳級幹部。對於死磕派律師而言,我認為,最好的方法就是招安。至少是心理上予以招安,讓其在法律辦案中看到受到國家體制的尊重。
當然,這並不是解決問題的最終方案。現在律師這麼多,總不能都招安吧。關鍵是司法機關想招安,人家律師還認為佔山為王好呢。此路是我開,此樹是我栽,要想從此過,留下買路財。過大碗喝酒、大口吃肉的日子多愜意。因此,問題的關鍵是公安司法機關應提高法律水平及程序意識,在自己能夠控制的範圍內,將程序問題做到無可挑剔,讓你們想死磕卻遇到棉花。同時,也應注意司法禮儀及態度問題,這點上海一中院刑庭做得非常好,就是要做到對律師以禮相待,不能視若仇人。否則,只能將非死磕律師變成死磕律師。曾觀一律師在HK警局會見,警察對律師尊敬有加,無比謹慎,讓你想挑刺都挑不出,那還怎麼死磕?除非律師在開庭時或者執業時有路怒症。對此,鄙人只有感嘆和心生敬意。這也是一個啟示。前幾年曾說好建構法律職業共同體,這幾年也沒人提了。我認為,無論是公安、司法機關人員,還是刑辯律師,都是為稻粱謀,都是一分職業,並不用以命相搏。卻不要你舉報我受賄,我半夜驚魂在你穿著性感褲頭時要求交出律師費。這是一個底線問題。否則,不僅法律職業共同體做不成,就是法律職業不同體也危險。
又聞徐教授曾寫「詩性正義」博客,細觀之,果然是文法及義理皆明,文採與法理齊飛,法意與詩情共長天一色。因為鄙人也在詩詞界舞文弄墨。根據詩人的通性,我認為徐昕教授做案子也是詩人性情,磕的是一種真。當然,內裡是一口氣。如果不讓教授生氣,特別是不讓詩人教授生氣、不死磕,你們知道應該怎麼做了嗎?
宋遠升:當代由私營煤礦挖煤工人成為法學教授的第一人,被稱為路遙《平凡的世界》中孫少平的現實原型。現為華東政法大學教授、法學博士。復旦大學司法與訴訟制度研究中心研究員。上海明倫律師事務所兼職律師、專家顧問。作家、詩人。法學代表作包括《法官論》、《檢察官論》、《律師論》、《警察論》、《法學教授論》、《立法者論》等。文學代表作包括《流年舊事》、《夜行的燈火》、《臥雲先生浮生古詞記》、《人道沉思錄》。
來源:微信公共號「持法仗劍走江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