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邵芹組織賣淫案被告人7人,除了邵芹以外,還有她的男友趙春成,其大兒子祝大慶及大兒子的妻子戴煜,邵芹二兒子祝大偉和二兒子的女友譚麗,趙春成的老鄉李舒揚。從2006年開始,邵芹一伙人租了一個出租屋,組織多人外出去酒吧坐檯或者賣淫,而且不止有這一個出租屋作為他們的作案窩點運行。2009年一個月內,公安機將此賣淫窩點搗毀,並陸續抓獲多人,繳獲帳本銀行卡還有多張存摺,總金額高達295.5萬元!
一名小姐自殺遷出一個賣淫窩點
09年十月9日晚間,公安局民警接到報案稱一名女子謝某某在馬路上欲自殺,經過民警的盤問,這名謝某某是祝大偉的女友(在審問時,邵芹表示謝某某以前做過祝大偉的女友,但祝大偉方面予以否認,表示只是謝某某對其的一廂情願暗戀他),一心跟著祝大偉從事賣淫違反行為。2007年的時候,謝某某從老家的遼寧海城帶過來一個自己的朋友譚麗,但令她沒想到的是,自己的好友譚麗搶了自己的男朋友。而自己,不得不繼續在那裡賣淫。她無法忍受自己現在的處境,思來想後選擇了自殺。
根據謝某某給警方揭發的消息,公安機關在2009年10月11日中懇廣場岐峰閣成功抓獲了祝大偉、譚麗和李舒揚等人,並現場從祝大偉的保險柜裡和抽屜裡查獲了現金高達16萬餘元,另有港幣3.2萬餘元,銀行卡5張和存摺5張(內存人民幣共計259.5萬元),並且查獲了金項鍊及其他奢侈品,還有由祝大偉、譚麗手寫的記錄他們派出的"小姐"收支情況的記錄本5本。記錄本上2009年1月到2009年9月期間的手寫記錄經過整合,包括謝某某在內的其手下多名賣淫人員期間的賣淫總收入為2278347元,警方還祝大偉的轎車一輛。
邵芹安排她手下的人馬轉移到了惠州市,在惠州瑤芳國際娛樂城內繼續進行其組織的賣淫違法行為。2009年10月23日,警方在惠州邵琴租的瑤芳花園出租屋內將祝大慶、趙春成和戴煜成功抓獲,並在瑤芳花園和中山添雅苑查獲分別由祝大慶和戴煜手寫的帳本2本。
緊接著,2009年11月2號,警方在福建廈門市將邵芹成功抓獲歸案,並扣押了邵芹隨身攜帶的嫖資10750元、銀行卡11張和手機2部,手機卡9張。
母親犯罪,把兒子媳婦家人都扯了進來
邵芹,出生於吉林省長嶺縣,1955年2月生人,結婚後離異。自2006年時開始,邵芹為了牟取非法的利益,以出租屋作為犯罪窩點給賣淫女提供食宿,組織多人每晚8時到次日凌晨4時在中山市某夜總會坐檯並進行賣淫,每天收取賣淫所得並進行記錄,"嫖資"每次800到1200元不等。而邵芹把錢收集後按每人每天20-30元的標準支付她們生活費,並像大家承諾年底分錢。對於不上交賣淫所得的人、私自多收顧客錢或著逃跑的賣淫女則進行打罵、扣錢或以其家人的安全威脅,或追回來進行毆打。
庭審中各被告人的表現各異,但他們異口同聲的說沒有"強迫"一說。
邵芹的表現怪異
在一方面,邵芹面對被指控"組織賣淫罪"予以抽象的進行承認,原因是"'小姐'們都已經承認賣淫了,她自己不承認也不行了。"還有一方面,她基本上對所指控的所有組織賣淫的具體的行為都否認。她說自己只是在那裡幫小姐門打掃一下衛生收拾一下家務,看到"小姐"們掙錢掙的多了,她就想著從中"抽點油頭",一般每個小姐抽500元和100元不等,再多的,也有抽到800或900的。還有就是,"小姐"們的收入都是她們自己拿著,並沒有自己拿著然後年底分成一事。但隨後法官盤問到那為什麼她們讓你抽油頭,邵芹則支支吾吾說不出來原因。
同時,邵芹也表示自己從未毆打過"小姐",但承認自己罵過,但不是因為賣淫的違法行為,是因為生活中的瑣事或者"小姐"們對她的男友趙春成而心生嫉妒所為,或者她們試圖逃跑自己才會罵。
祝大偉則承認自己組織了賣淫,但他表示都是"小姐"們她們自願的,"小姐"們的人身權利也是自由的。筆記本上他所記錄的內容,只是"小姐"們的要求他替她們記的一個流水的帳本,本上所記錄的不代表他從中所得。至於查獲其銀行卡上的259.5萬元,他則表示"至少有230萬元自己可以證明是合法的來源。"
祝大偉還表示,他手底下的14個的"小姐"中,有11個"小姐"的家人和父母都和他保持著良好的關係。祝大偉回到老家,都要和他們一起喝酒玩耍看望。其中,她們也知道自己的女兒在幹什麼,但是他們對此並不多問,反而感激祝大偉對他們孩子進行照顧。因為,他們的孩子如果不走這條路,在家裡待著,也難免是和一些男孩子在一起鬼混。
強迫17歲未成年女兒賣淫 山東一對父母獲刑七年
一句歌詞「兒女永遠是爹娘的心頭肉」唱哭了很多人,作為負責任的父母都會盡力愛護、幫助兒女健康成長,然而山東省萊西市一對夫妻李某某和孫某某,不但沒有很好地愛護自己的未成年女兒蓮兒,竟然還強迫蓮兒去賣淫,把女兒變成賺錢的工具,他們的這種不恥行為最終受到了法律的嚴懲。繼李某某和孫某某被法院依法剝奪監護權後,近日,由萊西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江某某、李某某、孫某某等人組織、強迫賣淫案一審宣判,法院以強迫賣淫罪依法判處李某某和孫某某有期徒刑各7年,並各處罰金人民幣2萬元;組織、強迫賣淫的足療店老闆江某某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7年6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萬元。
蓮兒出生於2003年,親生母親多年前去世,後來父親李某某與孫某某結婚。2019年夏,李某某和孫某某以幫忙打掃衛生為幌子,將未滿16歲的蓮兒騙至萊西市某按摩足療店與其他失足婦女一起接客賣淫,賣淫的收入由足療店老闆江某某和其父母平分。期間因蓮兒不願接客,江某某便對其進行辱罵並告知其父母,李某某和孫某某遂來到足療店採取辱罵、毆打等方式逼迫蓮兒繼續賣淫。2019年11月,該足療店被公安機關查獲,江某某和李某某、孫某某被刑事拘留。
該案移送到檢察機關後,萊西市人民檢察院負責未成年案件的辦案檢察官認真了解受害人蓮兒的基本狀況,針對蓮兒監護缺失的情況,在徵詢其意願的基礎上,確定其祖母李阿婆作為臨時照管人,協調法律援助中心安排專業律師援助李阿婆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申請撤銷李某某、孫某某的監護人資格,並依法出庭支持了起訴,成為青島市首例撤銷監護權案件。
鑑於蓮兒的祖母李阿婆已年逾七旬、無勞動能力、無收入來源,為幫助解決生活上的困難,萊西市人民檢察院對她們進行了全方位救濟、幫助:依法啟動了國家司法救助程序,幫助申請司法救助金5000元;與民政部門溝通,推動將蓮兒納入「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的救助範圍,每月給予1200元的救助金;積極尋求社會力量的支持,幫助蓮兒向青島市微塵基金會申請困難救助金2000元。因蓮兒經歷磨難,心靈受到嚴重傷害,辦案檢察官還對她的心理健康予以關注,邀請具有心理諮詢師資質的人員對其進行心理疏導,並與當地村委、學校進行對接,為她營造良好的生活、學習環境,並聯合教育部門著手解決蓮兒上學畢業等問題。
庭審期間,三名被告人江某某、李某某和孫某某均當庭表示自願認罪認罰。
案件宣判後,參與辦案的檢察官表示,案子雖已宣判,但檢察機關仍將持續關注並幫助蓮兒解決今後面臨的生活、教育和就業等問題,努力讓這個曾經受到傷害的少女回到正常的生活軌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