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和流體智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永和股份」)已於2015年7月3日通過了證監會的審核,但時至發稿日,已經過去了8個多月,卻仍無該公司股票發行的消息。
近日筆者翻閱該公司招股說明書卻發現,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永和股份,竟然不為企業員工購買社會保險,其6成以上的員工沒有夠齊「五險一金」。另外,其部分財務數據也不符合邏輯,有造假的嫌疑。
六成員工無社保
據招股書介紹,永和股份為高新技術企業,令人詫異的是,作為一家高新技術企業,該公司社會保險的繳納人數,竟然遠遠遠低於其在冊員工數,其中除工傷保險以外的其他「四險一金」繳納人數還不足員工總數的4成。
2014年永和股份的在冊員工人數為895人,而該公司基本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的繳費人數卻均為306人,僅佔其當年在冊員工人數的34.19%,基本養老保險和失業保險的繳納人數則為313人,佔在冊員工人數的34.97%。也就是說其他65%以上的人員工,並沒有繳納這四種保險,無法享受這「四險」帶來的社會保障。而住房公積金的繳費人數就更少了,只有36人,僅佔其在冊員工總數的4.02%。
而該公司2012年和2013年五險一金的繳納情況與2014年相差無幾,除工傷保險以外的「四險一金」繳納人數均非常低。綜合來看,在整個報告期內,永和股份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的未繳納人數超過了員工總數的6成,而住房公積金的未繳納比例更是超過了九成。
在冊員工人數與五險一金繳納人數情況單位:人
然而,我們注意到,永和股份工傷保險的繳納人數在整個報告期都是全員購買,那為何該公司唯獨鍾情於這一種保險,而對於其他「四險一金」視而不見呢?
有位在某地方冶金廠工作的工人告訴筆者,其所在公司在新員工入職時,要求員工必須籤訂自願放棄購買社會保險的協議,公司才會錄用,員工入職後企業只為員工購買工傷保險,「買了工傷保險,在單位出了工傷事故,企業可以少賠點錢,而其他保險都不給買」該工人向筆者表示。
其實這並不難理解,作為生產型企業,工傷事故在所難免,而工傷保險可以減少企業意外的支出,對企業有利,而其他社會保險對於企業來說只能算是「負擔」了。
永和股份是否有與員工籤署自願放棄購買社會保險的協議,我們不得而知,但該公司在招股書中就不為員工購買社保進行解釋時就表示「公司所招聘的非城鎮戶籍員工大多數自願選擇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並以員工參與了「新農保」和「新農合」不願意選擇購買社保為理由而不給員工購買社保,顯然這與「自願放棄購買社會保險」的協議有異曲同工之妙。
依照《勞動法》相關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勞動者享受的社會保險金必須按時足額支付」,也就是說,繳納社會保險費用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的強制性義務,這項義務不因當事人雙方的約定而免除。作為一家高新技術企業,永和股份卻無視《勞動法》,剝奪了數百名員工享受社保的權利,其一旦成功上市,投資人的權利能否得到保障,也將是一個問題。
據招股書介紹,根據浙科發高[2011]262號《關於認定杭州阿普科技有限公司等306家企業為2011年第二批高新技術企業的通知》,本公司被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2012、 2013年度享受15%所得稅稅率優惠政策;目前,發行人已取得取得了由浙江省科學技術廳、浙江省財政廳及浙江省國家稅務局、浙江省地方稅務局於2014年9月29日審核通過( 2015年3月份正式取得)的編號為GF201433000369的高新技術企業證書,有效期三年。
實際上,永和股份高新技術企業的身份,同樣存在著疑點。
依據2016年之前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相關要求,「具有大學專科以上學歷的科技人員佔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30%以上,其中研發人員佔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10%以上」,而截至2014年底,永和股份專科、高職及中專學歷的員工為163人,本科為40人,因此即使是中專以上學歷人員也僅有203人,僅佔員工總數的22.68%,根本達不到30%的要求,那麼其高新技術企業的身份本身也值得懷疑。
原材料採購存疑
中國有句俗話叫「巧婦難為無米之炊」,沒有必須的食材,再能幹的媳婦也做不出可口的飯菜。對於生產型企業來說同樣如此,如果沒有足夠的原材料,則無法生產出足量的產品,然而永和股份卻異於此理。
永和股份主要從事流體控制設備及器材的研發、製造和銷售,產品包括各類銅製水暖閥門、管件等,主要應用於給排水、暖通和供氣等系統。而其生產所需的原材料主要有兩類,一類是銅棒,另一類則是配件及成品。
一般情況下,企業在產品生產過程中會有一定量的損耗,因此,除非企業有大量原材料存貨結餘,否則每年原材料的採購量應該比生產所需的消耗量要高,否則企業將無法達到預計產量。
相關財務數據單位:萬元
永和股份在招股書中介紹原材料採購時提供了其原材料銅棒和配件及成品的採購數據,經計算,2012年至2014年其主要原材料的採購金額分別為2.04億元、2.27億元和2.50億元。然而從其主營業務成本構成情況來看,該公司相應的材料成本卻分別為2.19億元、2.43億元和2.51億元。其中,2012年主營業務成本中的材料成本高出原材料採購金額約1500萬元、2013年則高出了約1600萬元。
主營業務成本中的材料成本高出了採購金額,這就意味耗用了上一年度結轉的存貨,考慮到存貨中包含其他成本費用,則2012年存貨的年末數金額應該比年初數減少1500萬元以上才對,而2013年存貨的年末數應該要比年初年減少1600萬元以上。實際上,筆者從永和股份舊版招股書提取相關數據後發現,2012年該公司存貨年末數僅比年初數減少了400多萬,而2013年存貨的年末數也僅比年初數減少了200餘萬。顯然,以永和股份公布的原材料採購數據,根本無法支撐其生產所需的原材料消耗,其中有造假嫌疑。(本文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