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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連專員辦建立監督檢查「六書」制度,將檢查報告書、覆審意見書、處理決定書、管理建議書、廉政報告書、廉政反饋書作為每項檢查必備的要件,通過「六書」制度促進檢查各環節的規範。
一是檢查報告書,促進現場檢查規範。由檢查組提供檢查報告書及相關工作底稿,通過檢查報告和工作底稿反映現場檢查工作的成果,也反映出工作底稿製作是否規範、證據是否充分合理、報告歸納問題是否清晰,問題定性是否準確等檢查基礎工作情況,促進現場檢查階段各項工作的規範。
二是覆審意見書,促進內部審理制衡。大連專員辦設置審理室,負責對檢查(核查)項目的審理。由審理室提供覆審意見書,對檢查事實是否清楚、取得證據是否真實充分、檢查程序是否合法、認定財政違法行為的法律依據是否適當、提出的處理處罰是否恰當等進行審理並提出審理意見。通過審理室的審理,充分發揮內部制衡作用,提高了檢查工作質量。
三是處理決定書,促進嚴格規範執法。處理決定由檢查組起草,先經審理室審理並提出意見,再提交處理組終審討論。處理決定經過起草、初審和終審三級審核,形成有效的內部制約作用,使檢查的處理處罰更加嚴謹規範,依據更加充分,尺度更加客觀。既體現出嚴肅執法,又避免由於處理處罰依據不充分而產生的行政風險。
四是管理建議書,促進監督成效提升。大連專員辦要求各項檢查不僅按規定進行處理處罰,還需向被檢查單位下達管理建議書,針對檢查發現的問題從內部管理、內控制度等方面提出管理建議,促進被查單位管理水平的提高,提升監督檢查成效。通過管理建議書,將服務理念更好地融入監督檢查之中,幫助被查單位建立起有效的內控制度,防止問題的重複發生。
五是廉政報告書,促進內部廉政監督。大連專員辦建立了檢查廉政監督員制度,每項檢查設置廉政監督員,廉政監督員由辦黨組任命,負責檢查全過程的廉政監督。每項檢查結束後,廉政監督員要形成廉政報告書,向辦黨組報告檢查組執行廉政紀律情況。廉政報告書使廉政監督責任得到具體落實,使廉政工作深入到檢查一線,形成有效的內部廉政監督。
六是廉政反饋書,促進雙向紀律約束。每項檢查開始,由廉政監督員將大連專員辦檢查廉政反饋書及《財政部工作人員廉潔從政若干規定》送達被檢查單位,向被檢查單位告知檢查廉政「十不準」有關要求。檢查結束時,由被檢查單位填寫廉政反饋意見書,對檢查組廉政情況做出評價,廉政監督員負責收集。廉政反饋書既是對檢查組行為的有效約束,同時也是對被檢查單位配合檢查組廉政工作提出的紀律要求,有效約束檢查人員和被檢查單位雙方遵守廉政紀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