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時間,公安部通過「打黑除四害官方微博」詳解了18種不該由公安機關出具的證明材料。但無犯罪記錄等證明為常用證明,部分市民仍有需求,這些證明如何開?接下來,蜀黍一一支招。
市民方先生:我應聘到一家單位,在籤訂正式合同時,單位要求出具無犯罪記錄證明,我該到何處去辦理?
蜀黍答覆:派出所不對個人出具無犯罪記錄證明。違法犯罪記錄是公安機關內部掌握情況,國家行政、司法機關政審、調查或企事業單位重要崗位人員任用需要調查了解的,應由需要單位派人持有效證件及單位介紹信,到公安派出所辦理。
安徽來寧王女士:我從安徽來寧投親戚,在住賓館時只帶了戶口簿沒帶身份證,被告知無法入住賓館。
蜀黍答覆:派出所無法開具紙質身份證明,如要投宿可以到住宿賓館所在地派出所核實身份。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均是公安機關為公民發放的法定身份證件,派出所無需再出具身份信息證明。
此外,居民身份證丟失或損壞,可到市公安(縣、區)局身份證辦證中心補辦身份證,同時可以辦理臨時身份證(2個工作日即可領取)。
75歲的楊先生:我年輕時所在的單位因經營不善解散了,我和其他幾名老員工被安排到外地的分公司繼續上班,後退休回家。前段時間,我突然接到原公司的電話,表示公司這些年發展不錯,要給老員工發放補助福利,但公司要求我必須出具健在證明,防止他人冒領。
蜀黍答覆:派出所不予開具公民生存(健在)、死亡證明。確定公民生存、死亡是衛生防疫部門的責任,應由衛生防疫部門負責確定。
市民薛先生:我在辦理貸款過程中,因為身份證上登記的地址和現住址不符,需要警方開具證明。
蜀黍答覆:派出所和戶籍部門只負責戶口登記,對於當事人是否實際居住無從實時查證,因此,派出所不予出具該類證明。如果市民需要開具實際居住證明,應當前往居住地社區或村委員會,向其說明情況並開具。
原來這些證明應該這樣開!記得收藏下哦~萬一用得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