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3降1」後小規模納稅人能否開徵收率為3%的發票?
自2020年3月1日至12月31日,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徵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減按1%徵收率徵收增值稅;適用3%預徵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減按1%預徵率預繳增值稅。
為了便利納稅人選擇正確徵收率,稅務總局設計開發稅控開票軟體時,採取了彈窗提示和默認顯示調整後的徵收率兩項措施,以便利納稅人選擇正確徵收率開具增值稅發票。
總結:系統升級後默認的徵收率是1%,但是小規模納稅人可在特定情形下可以選擇按照3%的徵收率開具增值稅發票。
二、什麼情況下可以開具徵收率為3%的發票?
1、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取得應稅銷售收入,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在2020年2月底以前,適用3%徵收率徵收增值稅的,按照3%徵收率開具增值稅發票;
2、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取得應稅銷售收入,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在2020年2月底以前,已按3%徵收率開具增值稅發票,發生銷售折讓、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開具紅字發票的,按照3%徵收率開具紅字發票;開票有誤需要重新開具的,應按照3%徵收率開具紅字發票,再重新開具正確的藍字發票。
3、《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規定,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為適用免稅、減稅規定的,可以按照規定放棄免稅、減稅,繳納增值稅。放棄免稅、減稅後,可以按適用稅率或者徵收率開具專用發票。
小規模納稅人取得適用3%徵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可以放棄減稅,按照3%徵收率申報納稅並開具3%徵收率的發票。
總結: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在2020年2月底之前,適用3%徵收率的銷售收入,可以開具3%徵收率的增值稅發票;發生銷售折讓、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開具紅字發票的,按照3%徵收率開具紅字發票;放棄減稅的納稅人,可以開具3%徵收率的增值稅發票。
三、開了3%的票還能按1%交稅嗎?
1、增值稅專用發票
小規模納稅人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需要就該筆業務按照發票上對應的徵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2、增值稅普通發票
按照《發票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納稅人應如實開具發票。納稅人享受減按1%徵收率徵收增值稅政策的,在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普通發票時,應當在稅率或徵收率欄次填寫「1%」字樣。
總結:對於小規模納稅人而言,如果開具的是增值稅專用發票,按發票上註明的徵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如果開具的是增值稅普通發票,除新政策出臺早期,由於納稅人對政策不熟悉,總局允許開具3%的普票按照1%進行增值稅申報外,現階段,納稅人應當按照規範的方法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並計算繳納稅款,不可以隨意自由「切換」徵收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