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南昌「新旅明樾灣」樓盤的業主張小強表示,自己五月份購買的期房,最近才得知周邊全是墳地。張小強說,當初買房的時候,開發商曾以「坐擁千畝象湖溼地公園」作為宣傳及賣點,吸引消費者購買。房產銷售說,交房的時候,公園也可以交付,但現在購房者們發現,樓盤前面是公墓群。
溼地變「屍地」,公園變公墓,「墳景房」的背後讓人感到有一股「陰風」。
先說墳地,業主的知情權受到侵害。該墓園是南昌市南昌縣東新鄉河下村村民的集體墓地,於2016年遷移至此,比張小強購買的樓盤開發時間還要早。《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設標準》明確指出:居民區500米以內不得建公益性公墓,但是即使略多於500米,居民的感覺是一樣的,為什麼不早說呢?
再說開發商,揣著明白裝糊塗。據開發商說,所以在樓盤銷售時宣稱「毗鄰千畝溼地公園」,是因為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在2018年公示的「南昌縣沿江片區城市設計方案」中,明確規劃文山二路以南為公園綠地。那麼,開發商在進入工地後,應該能看到這片墓地,然後立即向政府交涉,而不是先建起樓盤,讓生米做成熟飯,以此來綁架政府和業主。
再說政府,面對墓地不能尸位素餐。既然墓地的出現早於樓盤,不管是不是經過了審批,當初有關部門在規劃的時候不可能沒有做過實地考察,怎麼現在才表示「將根據業主提供的材料做進一步調查」?即使是將來要把這片墓地遷出去,要建千畝溼地公園,政府在規劃中也應該詳細說明,包括向開發商說清楚。怎麼就輕鬆批准了開發商的申請?
據說,在歐美國家,墓地也是景點,周圍居民常到墓地散步,但中國的國情不同,傳統文化觀念中就是忌諱墓地,不管是開發商還是政府相關部門都應該事先考慮到這一點。特別是開發商,在明知附近有墓地的情況下,還要繼續蓋樓,還要以「坐擁千畝象湖溼地公園」作為宣傳及賣點,吸引消費者購買,實在是令人不齒。
從已經發生的很多「鄰避效應」事件中可以看出,信息的不透明、居民參與意願被忽視,成為事件發生的主要原因。今年8月份,北京朝陽區百子灣家園居民意外發現了距離小區直線距離不足300米的墓地,對此十分不滿,朝陽區民政局證實,該墓地沒有經過審批,已經介入調查。這都反映出政府在充分尊重民眾的環境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方面還做得不到位。所以,政府部門必須正視「鄰避效應」的合理性,在此基礎上設計推進程序,做到程序合法、過程公開、參與充分。所謂「沒有落後的群眾,只有落後的工作。」風險認知是一個複雜的過程,是所有參與者信息、意見和價值互動的過程,需要相互的尊重與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