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雙十一提前到10月下旬啟動,應該也是預判到了消費的疲軟。)
2008年我在北京做中產階級消費模式的田野調查時,得知我的研究題目,有男性被訪者立刻說,我從不消費沒什麼可談的,有女性被訪者則說,我感覺每天都在花錢啊,也有被訪者暢想,要是能有網上超市就好了,這樣買東西都不用出門了。
接下來的2009年,淘寶雙十一網購狂歡節誕生,之後撬動了其他平臺也紛紛打造促銷節日,中國人的購物開始被這些標誌性的節點所結構化。必須承認的是,消費者切實享受到了技術進步和商業競爭的紅利,指尖點點送貨上門的購物方式實現了,商品和服務也越來越好、越來越便宜。伴隨網際網路消費的普及和業態創新,即使不上升到消費革命的高度,也可以說人們的消費觀念經歷了一場「啟蒙」,到了今天,估計沒有城市消費者,無論男女老少,敢說自己從不消費了。
然而造成的另外一種局面則是,「消費」變成了一個敏感話題。熬夜購物、優惠湊單或者社交網絡上曬張喝下午茶的照片,很容易被貼上物質主義、享樂主義、過度消費的標籤,與此同時,圍繞著「消費」也開始出現撕裂,買京東的瞧不上買拼多多的,直接下單的瞧不上花時間看直播的,號稱按需購物的瞧不上等雙十一的。
網際網路情境下,消費被消費者、商家、平臺等多方力量形塑,某種程度上看起來是商家和平臺所主導,但事實上呈現的消費特徵和消費輿論,卻並未朝著其預期的方向。當下基於各類電商平臺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消費,特別表現為狂歡、卑微與汙名的特徵。
消費的狂歡
人們對消費的熱情和欲望,是當今消費社會的顯著特徵,網際網路和新業態則對此起到了助推作用,讓消費變得更方便、更優惠、更有趣,而在各類購物狂歡節中,衝動消費是最典型表現。
我在《品味與物質欲望:當代中產階層的消費模式》一書中通過對2012年「雙十一」購物節的大數據分析,提出衝動消費和理性消費的類型學框架。不同於理性消費注重商品的使用,衝動消費則花更多力氣在商品的購買,典型的情緒包括「失去控制」「湊熱鬧」「狂歡」「透支精力」「超出支付能力」,而在商品使用環節更多呈現「後悔、糾結」、「不需要、浪費」的情緒。
雖然消費狂歡的主體是消費者,但創造消費氛圍、塑造消費習慣的主導力量顯然是供給方——商家和平臺。首先,平臺制定遊戲規則,包括購物節的時間線、促銷商品、優惠規則等;其次,宣傳造勢,平臺和商家紛紛亮出「全年最低價」、「全網最低價」的口號。
「價格」是網際網路購物狂歡節的主要賣點,這一賣點巧妙地契合了中國人的傳統美德——節儉。
必須承認,經歷過那麼多年的雙十一、六一八,越來越多的消費者變得聰明起來,看到長期關注的商品真正打折了才下單,但也有情況是,消費需求被這種集體狂歡的氛圍所激發,「趁打折多囤一些」「買了說不定有用」「那麼便宜買了不吃虧不上當」等心態也存在。
(2019年「雙11」過後,浙江大學紫金港校區的籃球場變成了「包裹重災區」。)
消費的卑微
今年雙十一流行的段子是,「我是買東西,又不是偷東西,為啥還要半夜交尾款」。雖然是玩笑,但很多消費者感到「被擊中」,為何購物狂歡節會讓消費者產生卑微感?
正因為遊戲規則掌握在平臺手中,商家(非平臺自營的)與平臺仍需要博弈、妥協,消費者則處於更加被動的地位,要想參與遊戲,就必須遵守規則,而且在規則面前缺乏議價能力。消費者不光要付出金錢,還要拿時間換金錢,拼智商研究優惠規則,有的還要守在直播間幾個小時,等待據說獨一無二的折扣價。
今年的雙十一規則更加複雜,很多商品無法加購物車只能付定金參與預售,按規則來講定金不退;而等到吭哧吭哧選好商品付了定金,消費者猛然發現,花時間花錢鎖定的價格並不佔優勢;11月1日凌晨開始放出的直接加購價跟預售價一樣、有的還更便宜、贈品還更多,商家的解釋是,預售商品的贈品不一樣、享受優先發貨,並不令人信服。
消費者當然會有被愚弄的感覺,但面對龐大的平臺又很無力。無論優惠規則有多複雜,能有真正的實惠也是無可厚非的,但結果是消費者費力氣去遵守的那個規則,並未帶來宣傳所暗示的「獨享優惠」,這就有點不合理。
事實上,這種「愚弄」也不符合邏輯,更可能的推測是此次購物節中很多商家的銷量並未達到預期,從而出現過了預售期繼續打折促銷、甚至進一步降價的現象,今年的雙十一提前到10月下旬啟動,應該也是預判到了消費的疲軟。
(2020年11月,山東省青州市彌河鎮一處花卉大棚內,花農在包裝多肉花卉,迎接「雙11」。)
消費的汙名
不僅人們對自己的消費選擇有著考量,出於質量、體驗、跟風還是面子,而且他人和社會也會對消費選擇有所解讀,甚至會過度解讀。
單身女性選擇豪華酒店度假,本來是為了犒勞獎勵自己,但可能會被解讀為享樂主義、奢侈消費。熬夜搶購雙十一商品,本來是為了趁低價購入家庭必需品,但可能會被解讀為愛佔便宜、過度消費。
從消費者主權的角度,當然可以不用在乎這些標籤,但這些解讀所建構的社會輿論,對消費者、對消費可能造成的某種程度的「汙名化」,則值得重視。
弔詭的是,這些社會偏見的形成,某種程度上恰恰由於商家和平臺的「弄巧成拙」。商家和平臺樂於將消費與身份、品味、時尚、個性聯繫在一起,試圖通過符號建構來激發消費欲望。鮑德裡亞對此做過犀利的批判,「物質產品通過大眾媒體和廣告的操縱獲得了自主權」,「人的存在僅僅作為表達物品之間差異的工具」。如果在當下的消費社會這還可以理解的話,但為了博眼球、銷量戰將這種營銷策略極端化,反而使得消費背上汙名,被輿論批判。
比如五星級酒店被包裝成「名媛風」打卡聖地,經過社交網絡的發酵,結果並未如願建構起高雅的消費方式,反而將豪華酒店消費與拜金、虛榮捆綁在了一起。再比如各平臺的購物狂歡節,初衷是讓利消費者、增加銷量,是消費者和企業雙贏的事情,但如果通過「推送轟炸」來點燃人們的購物慾,再加上複雜的優惠規則和誘人的網絡借貸宣傳,消費者為此透支時間、金錢、精力,甚至影響正常生活,那麼本來具有正當性、備受期待的購物節就變成了「過度消費」的代名詞,想參與的消費者可能也不得不繞著走。
消費的本質
很多時候我們提到消費,默認的是那些表達性的、精彩的、熱鬧的消費,比如奢侈品消費、符號消費、體驗消費。還有一些消費,它們不是那麼地生動或顯著,但在我們的生活中普遍存在,甚至是更加重要。
超市購物、買菜做飯,每天在發生,不是為了地位顯示,也不是為了個性表達,而是通過消費來履行家庭責任,作為母親照顧一家人飲食,作為子女照顧父母起居。年度的購物節中,可以說這類消費佔到很高比例,為孩子囤紙尿片,為父母添置羽絨服,為愛人準備生日驚喜,為一家人籌劃年度假期。
如丹尼爾·米勒在《關於購物的理論》一書提到,購物被認為是「揮霍的」「不用思考的」「享樂的物質主義」,這是我們這個時代佔主導地位的話語;但是,基於倫敦的田野調查則指向另一套話語——撫養幼童的母親更強調購物中繁瑣和痛苦的一面。這跟「雙十一」熬夜湊單買奶粉、買日用品、買玩具的老母親的經驗何其相似。
還有一些消費,表面上看也是熱鬧的、生動的,但從消費動機上並非指向他人讚賞或者社會認同,而是注重消費帶來的快樂與舒適。
因此,不能將所有消費簡單地與物質欲望、符號消費劃等號。當我們在談論消費時,應考慮到那些擁有多重社會角色的個體消費者,那些從常規瑣碎到熱鬧生動的不同消費領域,那些從追求符號表達到追求自我導向的多元消費動機。
消費不應該、本質上也並不是卑微的。消費本是一件追求美好生活、具有正當性的事。
期待有一天,營銷大戰轉變為消費者培育,突擊式的消費狂歡轉變為常態化的消費引導和生活方式塑造,才稱得上是真正「消費革命」的到來。
(作者為中國社會科學院社會學研究所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