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覺服從組織決定

2020-12-11 搜狐網

自覺服從組織決定

來源:

解放軍報

2010年04月15日07:13

  一流清泉,必有源頭活水;一棵大樹,必有根下沃土。組織的培養是一個人成長進步的重要依託。

  為人民服務的楷模張思德同志參軍11年,最高職務只是班長。1942年秋,從工作需要考慮,組織上計劃安排張思德到班裡當戰士,領導找張思德談話徵求意見,張思德毫不猶豫地回答:「當班長是革命需要,當戰士也是革命需要。我一定要好好當個戰士。」於是,當了7年班長的張思德愉快地當起了戰士。

  張思德在班裡當戰士,年齡最大、資歷最老,但他仍處處嚴格要求自己,認真負責地做好各項工作。入伍11年,革命需要張思德站崗,他就把崗站好;革命需要他燒炭,他就把炭燒熱;革命需要他當班長,他任勞任怨;革命需要他當戰士,他毫無怨言……張思德這種堅決服從組織決定的優良傳統作風,今天仍值得我們學習。

  一流清泉,必有源頭活水;一棵大樹,必有根下沃土。組織的培養是一個人成長進步的重要依託。一個人的成長進步固然有個人奮鬥的因素在其中,但是沒有組織的關心培養,個人進步就是無源之水,無本之木。每一名黨員幹部與組織都是樹葉與大樹、水滴與江河的關係,不可分離,不能割裂,榮辱與共。樹葉只有在大樹之上,才能煥發生機;水滴只有融入江河,才不會幹涸。只有牢記組織的培養並盡全力為組織工作,才能有所進步、有所發展。所以,我們應該像張思德那樣,抱著一顆感恩組織的心幹好工作,不要問組織能給我什麼,而要多考慮自己能為組織幹些什麼,回報組織的培養。

  在對待組織決定的問題上,需要把視野放遠一些。不能只想著個人進步、解決個人問題,更要看到部隊建設大局和部隊工作的需要;不能只想著今天的不如願,更要看到以後的發展進步。需要把心胸放寬一些。一個人只有虛懷若谷、海納百川,把心思和精力用在幹好工作上,不為一官半職勞心費神,不為一己私利斤斤計較,才能幹出一番事業,不愧對組織培養。還要把得失看淡一些。「有容乃大,無欲則剛」,既要看到有所失才能有所得,有所不為才能有所為,又要看到過度看重和追求個人利益,就可能失去官兵的擁護,失去其他進步的機會,失去積極進取的動力,從而始終保持良好心態幹工作。

  組織決定和個人需求有時會產生矛盾,在這個時候,能不能自覺做到服從組織決定,是對黨員幹部黨性和組織紀律性的有力檢驗。黨員幹部講黨性、重品行、作表率,就不能拿個人需求向組織討價還價,而要自覺向那些工作不言苦、不畏難、不怕累,一心一意幹工作的同志看齊;不能幹了點工作就等著要回報,取得點成績就盼著組織的認可,而要想到成績的取得是大家共同努力的結果,而非個人一己之力取得。擺正了心態,提高了思想境界,則必然會把個人發展與組織決定自覺統一起來,也才會在服從組織決定的過程中使自己得到很好的鍛鍊、成長與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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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民日報評論部:服從組織不容討價還價
    原標題:服從組織不容討價還價(人民觀點)   區分黨員幹部與普通群眾,檢驗一名幹部合不合格,一個重要方面就看講不講黨性,懂不懂規矩,守不守紀律      鄧小平晚年時,女兒曾問他長徵是怎麼過來的,回答只有三個字:「跟著走!」
  • 「個人服從組織,下級服從上級,少數服從多數,全黨服從中央」
    「個人服從組織,下級服從上級,少數服從多數,全黨服從中央」   ——1938年4月17日,張國燾以書面形式正式聲明脫離共產黨。10月12日至14日,毛澤東代表中共中央政治局向擴大的六屆六中全會作了《抗日民族戰爭與抗日民族統一戰線發展的新階段》的報告。
  • 新任職領導幹部表態:服從組織安排 全力履行職責
    參加談話的新任職幹部紛紛表示,堅決擁護省委的決定,堅決服從組織的安排,全力履行好自己的職責。省委常委、省委組織部部長郭開朗通報省委決定並提出任職要求,省委常委、省紀委書記傅奎作任前廉政談話。    會上,周農、毛騰飛等14名新任職的幹部代表作表態發言。參加談話的新任職幹部紛紛表示,堅決擁護省委的決定,堅決服從組織的安排,全力履行好自己的職責。將保持絕對忠誠,牢記勤政為民,始終堅持廉潔自律,不辜負組織、群眾的信任和期望。
  • 組織決定不容討價還價
    而他這員虎將更令人敬佩的是識大體、顧大局,從不計較個人得失,堅決服從和維護黨的領導。長徵開始時,組織決定他由軍長改任副軍長,有的同志不理解,他則說:「只要能為革命做出貢獻,叫我幹啥都行。」黨中央長徵到陝北後,他堅決服從中央的領導,維護紅軍的團結,並毫不猶豫地在人力、物力和財力上支援中央紅軍。講服從是黨員的基本素養,也是衡量黨員幹部政治上是否成熟堅定的重要標誌。
  • 深化軍隊改革:組織講負責 個人講服從
    原標題:組織講負責 個人講服從   在深化國防和軍隊改革的進程中,組織對個人要講負責,個人對組織要講服從。黨叫幹什麼就堅決幹,黨不允許幹什麼就堅決不幹。如果沒有嚴格的組織紀律,軍隊就會成為一盤散沙。   最近,一位高級領導幹部在上黨課時說,在深化國防和軍隊改革的進程中,組織對個人要講負責,個人對組織要講服從。
  • 對組織決定可以討價還價嗎?
    原標題:對組織決定可以討價還價嗎? 這類對組織安排「討價還價」的行為,折射出部分黨員黨性意識薄弱,他們在接受工作時,不從大局出發,只重個人私利,拒不執行組織決定,已經觸犯紀律底線,違反了黨的組織紀律。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六十五條規定:拒不執行黨組織的分配、調動、交流等決定的,給予警告、嚴重警告或者撤銷黨內職務處分。在特殊時期或者緊急狀況下,拒不執行黨組織決定的,給予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
  • 執行組織決定豈容「討價還價」
    然對於黨員幹部而言,如果「叫板」組織,不服從組織決定,落實制度不力,挑肥揀瘦、討價還價,甚至不把組織放在眼裡,對組織決定不當回事。自己覺得手握實權,組織奈何不得,執行決定做起了「選擇題」;或是自恃勞苦功高,認為組織安排委屈了自己,於是跟組織「討價還價」,儼然把分管領域當成「私人領地」這是不允許的。筆者以為,黨的政治紀律豈能成為「擺設」,執行組織決定豈容「我做主」。
  • 「個人規劃」需服從組織安排
    對幹部的使用安排,組織有非常嚴肅的程序,一般在民主集中的基礎上講求「因賢擇人」「因崗用人」「因需配人」,而絕對不會「因人設崗」。革命戰士是塊磚,哪裡需要哪裡搬,這就要求每一名幹部要按照組織的任命,到組織認為合適和需要的崗位赴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