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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言回復 全力推進時豐項目後續問題的解決
西安網訊 網民在西安網「網民建言」版塊留言說:斷水斷電何時了,9年解決不好時豐中央公園的問題,2109,西安市雁塔區時豐中央公園的業主們還是看不到希望,面對著糟心,從元旦開始,每天各棟樓就開始斷水,伴隨著偶爾的停電,糟心啊。請問,9年過去了,既然雁塔區政府解決不好這爛尾樓及住進這爛尾樓生存的環境問題,上級部門可否出面協調解決,斷水斷電何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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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民留言 時豐中央公園遲遲不交房 誰來管
西安網訊 西安網「網民建言」專欄11月17日收到網民留言,反映問題。留言如下: 我們是數千名誤入購房陷阱,不幸購買西安「時豐中央公園」樓盤的可憐人,購房三年多至今仍是深坑。幾年間我們歷經若干次維權,街道辦、區政府及其它相關主管部門的不作為令我們叫天不應、叫地不靈。 無奈無助心酸心累心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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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言回復 將從根本上解決田王洪慶地區安全隱患
西安網訊 網民在西安網「網民建言」版塊留言說:西安市灞橋區田王洪慶地區有大型軍工企業科研院所六七家,中學三所,小學六所,幼兒園十幾所,高校兩所,醫院兩所,加上周邊農村,常住居民十幾萬人,十幾萬人每天的出行異常艱難,公交線路少、運營車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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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開回復的信息造假(不合法)後的救濟途徑
如果信息公開時,收到申請機關按要求提供的回覆後,發現信息是假的,此時應該怎麼辦?帶著疑問,王先生委託律師提起了信息公開申請,拿到回復的安置補償協議後,王先生發現,協議的籤名根本不是自己籤的,自己也沒有籤過任何協議。王先生懷疑協議是假的,那麼王先生應該怎麼辦呢?案例分析上述案例中,回復的內容具有可訴性,能直接通過訴訟解決,那麼,如果回復的內容是抽象性行政行為應該怎麼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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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中海原山開發商賣人防車位被投訴 官方約談售樓中心負責人……
網友留言:合肥中海原山開發商屢次賣人防車位,國慶期間又售賣人防車位,請問政府可有有效手段管理下?蜀山區、市人防辦回覆:1、經市人防辦了解,執法人員與中海原山售樓中心負責人聯繫,並對該負責人告知了《安徽省物業管理條例》關於人防租賃相關政策,「人防車位不得出售或者以租代售形式變相進行買賣」。該負責人表示會立即整改。同時市人防辦也要求蜀山區住建局對該小區後期整改情況進行不定期複查,並退還前期所收取的2000元租賃認籌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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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彩霞建議制定外來物種專門法律法規 | 建言...
呂彩霞提案認為,互花米草的入侵嚴重威脅我國濱海溼地生態系統安全及可持續發展,建議制定外來物種專門法律法規,建立包括互花米草在內的外來物種入侵嚴控、監測機制,建立風險評價系統,從源頭上嚴控輸入,早發現、早清除。《建言中國》欄目是中國網政協頻道、中國網議庫平臺原創欄目,轉載請註明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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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環境違法行為,新舊法律規定不一致 怎麼辦?
「從舊」規則 新法不得適用於其施行前已經發生且已終結的違法行為 「從舊」,是指如果新舊兩個法律規範可適用於同一違法行為但不一致時,應選擇適用舊法。 「從舊」規則,實際上是不溯及既往原則的另一種表述。 需要說明的是,新法不得適用於其施行前已經發生且已終結的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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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房六年到現在還沒住上,西安「時豐中央公園」爛尾到何時?
由於很多爛尾樓至今仍然沒有解決,譬如本人遇到的「時豐中央公園原山」,因為至今還沒交房,所以還是得寫,吐一吐苦水。「時豐中央公園」這個據我所知比較出名的西安市爛尾大樓盤是由陝西時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開發,屬於雁塔區東姜村城改項目後期開發的商品房,它宣稱「政府重點項目」,將建成「城南新小寨」,有著燦爛的遠景,當初讓每個購房者無比憧憬,如今,卻成了一攤爛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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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言回復 對科技路地鐵口A口非法營運黑摩嚴肅查處
違法不良信息舉報 029-63907150 029-85356217 建言回復 對科技路地鐵口A口非法營運黑摩嚴肅查處 來源:西安網 時間:2020-08-03 12:00 字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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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百行業人士建言兩會為行業發聲
所有建言內容,我們還將會整理成冊,呈送環保部、住建部等相關部門領導,及行業人大、政協代表等。非常感謝參與者勇於發聲,為行業建言。雖然建言徵集活動已經截止,但我們仍然歡迎大家繼續將您對產業的期待和對環境保護的建議分享給我們,與我們一同為推動產業發展而貢獻力量,可直接回復微信公眾號或郵箱:huaxia123@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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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色原山】山東原山艱苦創業教育基地行程
報告人:愛心原山團隊成員; 17:30 基地接待中心用晚餐; 第二天 8:00 基地接待中心用早餐; 8:30 團隊建設:百人傳水等項目; 12:00 基地接待中心用午餐; 14:00 乘坐「綠水青山號」小火車;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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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印象畔項目等7家企業因環境違法行為被嚴懲
青島英九熱鍍鋅有限公司鈍化加工項目未取得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批准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擅自開工建設並已建成投產,即墨市環保局依法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擬處罰款15萬元。 青島水磨間豆製品有限公司私設暗管排放水汙染物, 李滄環保分局責令其停止生產,並處罰款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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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法律途徑」成免責擋箭牌,只因違法成本過低
「走法律途徑」,是現代文明社會解決矛盾糾紛最直接、最有效的方式,在全面依法治國的當下更具有特殊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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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徵收違法行為投訴舉報的回覆不滿的,可以起訴或複議嗎?
同時,一些地方違法批地、亂佔耕地、浪費土地的問題突出,導致耕地面積減少,土地資產流失;城鎮外延擴張、村莊分散建設佔用耕地嚴重。為了遏制和查處違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對違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監督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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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民建言 康橋國際學校欠薪 老闆跑了
違法不良信息舉報 029-63907150 029-85356217 網民建言 康橋國際學校欠薪 老闆跑了 來源:西安網 時間:2019-11-29 09:07 字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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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寧6個房地產「項目」違法違規經營被通報
「攢了大半輩子錢,就是為了能買一套屬於自己的房子。」市民李先生的願望頗具代表性。但如果遇上「黑心」開發商,市民可能會面臨半輩子積蓄打「水漂」的風險。近日,南寧市房地產監察支隊(下簡稱監察支隊)公布了一批近期查處的典型違法違規項目,這些「項目」均未實際開工建設,未經合法立項,無用地、規劃等審批手續或手續不全,無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嚴重擾亂房地產市場秩序的同時對購房人的利益損害嚴重,社會危害性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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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 關於規制違法規避招標的修法建議
為徹底解決招標投標實務中違法規避招標的突出問題,以及司法機關對於規避招標合同效力糾紛裁判觀點的原則性分歧,筆者建議,在梳理現行法律規範和總結司法實踐經驗的基礎上,釜底抽薪的解決方案是通過修訂法律,增加制度供給,從而為司法實踐提供統一、明確的裁判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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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環保局曝光40個未經環評審批開建違法項目
本報訊 (李芳記者文錦)4月16日記者從西安市環保局了解到,該局在嚴肅查處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未批先建、不批就建的違法項目時,查出未經過環評審批擅自開工建設的未批先建違法項目40個,並將這些違法企業予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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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違法規避招標的合同效力與相關修法建議
為徹底解決招標投標實務中違法規避招標的突出問題,以及司法機關對於規避招標合同效力糾紛裁判觀點的原則性分歧,筆者建議,在梳理現行法律規範和總結司法實踐經驗的基礎上,釜底抽薪的解決方案是通過修訂法律,增加制度供給,從而為司法實踐提供統一、明確的裁判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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潤豐股份IPO:屢受環保處罰,或誇大募投項目經濟效益
據濰坊市環境保護局濱海區分局2018年11月26日出具的濰濱環罰字[2018]1126-3號行政處罰決定書,在執法人員對潤豐化工現場檢查過程中發現,其廢氣收集不充分,無組織揮發,造成廠界異味汙染。當地環保部門責令潤豐化工改正違法行為,並罰款伍萬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