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發遊泳館
昨日,北陵南風遊泳館門前,一群披麻戴孝的人打著條幅,呼天搶地。
這些人都是79歲死者李春梅的家屬,一個月前,李春梅在泳池突遭不測,經搶救無效死亡。事後,遊泳館方面表示,李春梅死於心臟病。但李春梅家屬查詢急救中心出診記錄後認為,老人真正的死因是「溺水」。
家屬回憶:老人生前很健康
李春梅大女兒盧陽是第一個見到母親屍體的子女。6月17日10時30分,盧陽接到南風遊泳館的電話,「老太太出事了」,她火速前往遼寧中醫藥大學附屬醫院。遊泳館表示,老人死於心臟病,在她生命的最後時刻,幾位泳客都看見老人忽然倒在齊腰深的水中,各種表現都與突發心臟病很相似。急救車趕到前,遊泳館工作人員給老人餵下15粒速效救心丸,老人短暫清醒一下,又陷入昏迷。急救車上,老人停止了呼吸。
但盧陽無法接受這個現實。盧陽說,她母親今年5月體檢,身體各項指標正常,「我媽沒有心臟病,我家也沒有心臟病史。」
出診記錄:初步診斷為溺亡
李春梅屍體火化後,盧陽從瀋陽市急救中心找到了搶救母親的出診記錄,讓她意外的是,記錄上沒提到任何與「心臟病」有關的字眼,醫生給出的初步診斷為「溺水死亡」。
「醫生告訴我,搶救時,老人肺子裡有水,她渾身發青也是溺亡的典型特徵。」盧陽說。既然是「溺水死亡」,遊泳館就要負責,家屬於是找到南風遊泳館討要說法。面對質疑,遊泳館方面給出的解釋是,老人死前是在淺水區衝浪,水深不超過一米,老人常年遊泳,水性很好,如果不是突發急症,根本不可能溺亡。
昨日下午,記者在南風遊泳館吧檯看到一則通知:從7月1日開始,對70周歲以上老年顧客不予辦理任何形式的會員卡。顯然,這份通知是在李春梅死後出現的。
遊泳館:「心臟病是泳客的判斷」
昨日,記者採訪了南風遊泳館經營經理孟憲春。孟憲春表示,他們一直在積極配合死者家屬的各項要求,但要求賠償,家屬必須拿出「溺水死亡」的充足證據。
記者:您認為老人是心臟病突發,有沒有什麼證據?
孟經理:老人出事時,她身邊好幾個泳客都可以證明,根據她當時的狀況,大夥都看出她是心臟病,120趕到前,我們都沒敢給老人做人工呼吸,就怕壓迫她心臟。
記者:也就是說,「心臟病」的判斷都來自非醫療人員?
孟經理:對。
記者:為何出臺禁止70歲以上老人辦卡的新規定?
孟經理:這是個最無奈的辦法,意外死亡的善後處理非常艱難,如果發生一次老人意外死亡需拿出40多萬元,幹到年底很可能不掙錢,還得賠錢。我們是真沒辦法。
【提醒】
老年人遊泳需注意什麼?
1.過飢、過飽不要遊泳。
2.事前要進行體格檢查,能否遊泳聽從醫生意見。
3.情緒要穩定,不要參與遊泳比賽。
4.遊泳前要做好準備活動,使肌肉、韌帶、關節及內臟器官和神經系統有所準備,這樣才能適應水中活動的需要,防止抽筋。
5.遊泳時運動量不宜過大,速度不宜過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