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告法》的規定,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主管全國的廣告監督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的廣告監督管理工作。那麼,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履行廣告監督管理職責可以行使的職權有哪些?下面由找法網小編為您詳細介紹相關法律條文。
【法條】
《廣告法》(2015年實施)第四十九條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履行廣告監督管理職責,可以行使下列職權:
(一)對涉嫌從事違法廣告活動的場所實施現場檢查;
(二)詢問涉嫌違法當事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和其他有關人員,對有關單位或者個人進行調查;
(三)要求涉嫌違法當事人限期提供有關證明文件;
(四)查閱、複製與涉嫌違法廣告有關的合同、票據、帳簿、廣告作品和其他有關資料;
(五)查封、扣押與涉嫌違法廣告直接相關的廣告物品、經營工具、設備等財物;
(六)責令暫停發布可能造成嚴重後果的涉嫌違法廣告;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職權。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建立健全廣告監測制度,完善監測措施,及時發現和依法查處違法廣告行為。
【釋義】
本條是關於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履行廣告監督管理職責可以行使的職權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及時發現和依法查處違法廣告行為的規定。
根據本法,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主管全國的廣告監督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的廣告監督管理工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履行廣告監督管理職責,可以行使的職權包括以下幾項:
(一)現場檢查權
即對涉嫌從事違法廣告活動的場所實施現場檢查。違法廣告活動可以發生在廣告活動的設計、製作、代理、發布等各個環節,無論發生哪個環節,為查明事實,掌握證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都可以派人進入涉嫌從事違法廣告活動的場所實施現場檢查。對於與從事違法廣告活動無關的場所,則不得實施現場檢查。
(二)詢問調查權
即詢問涉嫌違法當事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和其他有關人員,對有關單位或者個人進行調查。一旦有涉嫌違法的廣告行為,就需要在查明事實、了解真相的基礎上調查,確定該行為是否構成違法行為,並依法對違法行為進行處罰。詢問是進行調查的重要途徑。詢問調查對象限於涉嫌違法當事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和其他有關人員。被詢問人員應當將其知道的事實如實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就詢問製作詢問筆錄,並由詢問人和被詢問人籤名或者蓋章。詢問不得限制或者變相限制被詢問人的人身自由。
(三)要求限期提供證明文件
即要求涉嫌違法當事人限期提供有關證明文件。根據本法,廣告主申請廣告審查,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向廣告審查機關提交有關證明文件,此外,為查明情況,需要涉嫌違法當事人提供營業執照、有關其他證明文件時,當事人也應當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行使職權,要求提供有關證明文件時,當事人應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求的期限內提供。
(四)查閱複製權
即查閱、複製與涉嫌違法廣告有關的合同、票據、帳簿、廣告作品和其他有關資料。合同、票據、帳簿、廣告作品和其他有關資料,是記錄經濟活動的證據。通過查閱、複製這些資料,可以掌握當事人是否實施了違法廣告活動,其行為性質、情節輕重、危害後果如何,能夠為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作出處罰決定提供依據。因此,本條賦予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查閱、複製與涉嫌違法廣告有關的合同、票據、帳簿、廣告作品和其他有關資料的職權。
(五)查封、扣押權
即查封、扣押與涉嫌違法廣告直接相關的廣告物品、經營工具、設備等財物。查封是行政機關限制當事人對其財產的使用和處分的強制措施;扣押是行政機關結束當事人對其財物的佔有,並限制其處分的強制措施。扣押主要針對可以移動的財產,扣押的財產由行政機關保管。本法規定查封、扣押對象限於與涉嫌違法廣告直接相關的廣告物品、經營工具、設備等財物,不得查封、扣押與涉嫌違法廣告不直接相關的財物。採取查封、扣押措施,對當事人影響較大,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採取這一措施時一定要慎重,需符合行政強制法規定的目的,即行政機關在行政管理過程中,為了制止違法行為、防止證據毀損、避免危害發生、控制危險擴大等情形。採取查封、扣押措施後,應當及時查清事實,在法定期限內作出處理決定。查封扣押的程序、期限應符合行政強制法的規定。
(六)責令暫停發布權
即責令暫停發布可能造成嚴重後果的涉嫌違法廣告。考慮到廣告具有傳播面廣、傳播速度快、傳播影響難以恢復等特點,為制止違法行為、避免嚴重後果,對於可能造成嚴重後果的涉嫌違法廣告,本法賦予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暫停該廣告發布的權力。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職權
本法對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履行廣告監督管理職責時可以行使的職權,規定了兜底條款,除了本條規定的上述六項職權外,其他法律、行政法規也可對此作出規定。
此外,在賦予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行使職權的同時,本法也對其應當履行的廣告監管職責予以強化,規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建立健全監測制度,完善監測措施,及時發現和依法查處違法廣告行為。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在履行廣告監測職責中發現的違法廣告,不依法予以查處的,根據本法第七十三條的規定,其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將依法受到處分。
來源:找法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