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陽消息(代秋波)日前,新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萬某、黃某追索勞動報酬糾紛一案,新縣法律援助律師為貧困戶萬某、黃某討回被拖欠三年的血汗錢。
2015年,萬某、黃某應王某邀請到光山縣南向店鄉王某承包的工程上做支模。工作完成後,王某並未將約定的工程款結算給他們。後來,兩人多次討要,王某才於2017年4月給兩人寫下兩張欠條,但一直沒有支付。無奈之下,萬某、黃某到新縣法律援助中心申請法律援助。得知兩人是建檔立卡貧困戶,新縣法律援助中心立即免費受理並指派法援律師辦理此案。
接案後,法援律師詳細了解情況,為兩人代寫起訴狀,並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以王某的行為屬於故意拖欠農民工工資為由,向新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因王某無故不出庭,法院進行了缺席判決,判令王某支付其拖欠萬某、黃某的勞動報酬94340元,並由王某承擔本案訴訟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