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李是A公司的職員,來到公司已經兩年多了,雖然工作業績不是很突出,但是每天兢兢業業,從沒遲到一天。這幾個月公司效益十分的不好,老闆便拿新員工開刀。不久前HR就找來了小李,告訴他,近期公司效益不好,已經不能支付下個月的工資了,讓小張準備一下,填一個主動辭職的申請,下周就不用來上班了。小張表示同情公司的現狀,但是非常看好公司,還是想繼續努力,HR沒有說什麼。第二天小李上班的時候,發現自己的工位已經沒有了座椅…
這種「卸磨殺驢」的案例在企業中層出不窮。在公司需要你的時候高薪聘請,如果效益不好,或者你的能力不行了,就會想辦法給你趕走。在這位老闆的眼裡,將員工當成了一個物件,所以對他而言,更看重的是公司的利益。企業為了降低離職的成本,在逼迫員工離職的方面使出了十八般武藝!
老闆為什麼要逼員工離職?而不是主動開除員工,或者協商離職。因為不論是員工協商離職還是開除員工,企業都需要支付補償金額。在《勞動法》中對此類情況有如下規定。
1.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內容變更(比如工作的地點變更)是需要與勞動者協商一致的,否則原則上是無效的。
2.用人單位調崗勞動者崗位,勞動者拒絕,用人單位以不服從安排為由解除勞動關係,需要賠付2N工資。
3.用人單位以勞動者不能勝任為由,調整崗位,勞動者拒絕,單位合法解除合同,賠付N工資。
企業不願意支付這部分錢,所以就會通過一些列的手段逼迫員工主動離職。企業採取的手段也是層出不窮的。
1.工作中找茬或者架空你的崗位。
給你安排不可能完成的工作,或者乾脆不給你安排工作,在你工作中出現問題的時候,從工作批評到人品,讓你在公司中沒有顏面,從而達到迫使你主動離職的目的。要麼就是每到下班給你安排一堆工作,然後告訴你,「早點回家,明天早上給我就行。」在這種情況下員工沒有辦法正常的工作,幾天後就會主動地提出離職。而這種灰溜溜的走了,讓員工的心理十分的不爽。
的確,這種環境讓員工無法繼續待下去,但是員工為企業付出了時間和汗水,就算要走也要拿回屬於自己的利益。聰明的員工一般這麼做,只要公司不開除你,按時上下班,去以前的地方、做以前的事情。反正清閒,在這個階段需要保留證據,比如錄音、錄像、紙質材料。等著企業找你協商解除勞動關係。
2.調換部門或者調動到離家很遠的地方上班。
老闆可能會說,公司在有一個地方現在緊缺人才,讓你去支援一段時間,緊接著拿出勞動合同變更協議讓你籤字。如果你不過去,第二天HR會告訴你,你的工作手續已經調過去了,這裡已經沒有你的工位和工作了。
根據勞動法的相關規定,員工有權不接受工作的調動。至於說企業這種非法的調動,聰明的員工一般會這麼處理。讓公司給你出書面的材料,蓋章。反正也沒有辦法再繼續工作下去了,倒不如拿回自己的利益,拿著這些材料去仲裁。
3.惡意罰款。
比如給你安排一個單子,讓你籤約,如果籤約失敗,會有人過來找你談話。「你已經為企業造成了上百萬的損失,鑑於你對公司的付出,扣除你半個月的工作。」
《企業職工獎懲條例》被廢止後,企業行使處罰權的依據不復存在。所以很多的大型企業已經去掉了罰款相關的規定,改為績效不達標,扣取績效工資。對於這類情況,員工需要收集蓋有公章的罰款通知、去銀行列印工資發放記錄,然後去仲裁。
4.降工資。
這是一個企業最常用的逼迫員工離職的方式,給你調動到其他的崗位,然後工資給你減半,HR口頭通知你一聲,然後就等著你離職。對於這種情況,我們可以先工作一段時間,邊找工作邊收集證據。最好拿到入職時約定的工資金額的證據,一定要有領導籤字或蓋有公章,然後再去銀行列印工資流水,準備離職的時候,再去企業仲裁,拿回屬於自己的利益。
不論事情是怎麼解決的,我們都需要弄清楚是什麼原因企業讓我們離職?公司不可能無緣無故地給你調崗。我們也需要從自己的身上找原因,是自己處事本領太差,得罪了哪位領導;還是我們的能力不行,已經在企業中排名最後。然後一一的改正,以防下一個公司在遇到同樣的情況。
你見過逼迫員工離職的手段都有哪些呢?歡迎在下方留下你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