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名:《翻譯的基本知識》
作者:錢歌川
出版社:北京聯合出版公司
出版時間:2015年6月
錢歌川(1903—1990)是我國著名散文家、翻譯家,文學造詣高,且精通英語和日語。《翻譯的基本知識》一書被譽為「流行華語世界四十載的翻譯知識入門書」、「民國英語教育泰鬥一生翻譯經驗之菁華」。
第一次知道錢歌川先生是因為《翻譯的技巧》一書(上網查老師給出的例句,發現有部分出自此書),而第一次知道《翻譯的基本知識》一書,是因為「豆瓣熱門翻譯理論圖書TOP10」的榜單。
書很薄,兩三天就能讀完。內容正如書名,介紹了一些基本的翻譯知識,配合上豐富詳實的例句。對於想學習翻譯的同學來說,這本書是很好的基礎入門書;對於翻譯專業的同學,此書有助於夯實基礎,提升認識(沒錯,又在書中看到了上課時老師給的例句)。
「信」指忠實。如果原文又達又雅,而翻譯不達不雅,根本上就是因為不忠實原文,即不信。反過來,如果原文為了體現角色的教育背景、成長環境,讓他的語言不達不雅,翻譯時卻譯得又達又雅,也是不信。
相關:
1.「對原文忠實,不只是對表面的字義忠實,必須對原文的思想、感情、風格、聲調、節奏等等,都要忠實才行。」
2.「嚴格地說,譯文如失去原文所有的那種聲調之美,也不算是完全忠實。」
從事翻譯的人,必須通曉兩種文字,不過通法有所不同。他對外國文的知識,必須是批評的(critical),而對本國文的知識,就必須是實用的(practical)。
以外國文為英語,本國文為漢語為例。什麼叫批評的?也就是英文單詞、句子不一定是字面的意思,往往需要你帶著批判的眼光看它是否有引申義、熟詞僻義等。這一點也側面反映出勤查詞典的重要性。什麼叫實用的?也就是看著你譯出來的漢語時,想一想,中國人平時是不是這樣說話的,這樣說話國人能看懂嗎。
只要真能了解原意,又能用譯語表達,是沒有直譯和意譯之分的。
在掌握了翻譯的基本知識和方法後,真正開始翻譯時,應拋開這些理論的東西,專注文本,認真理解,準確達意。畢竟,理論只是輔助,是為產出更好的譯文服務。翻譯時,腦袋裡如果有太多條條框框,反而會限制發揮。換個角度說,如果譯文通達曉暢,誰又會去追究到底使用了什麼翻譯方法呢?
1.十九世紀英國的詩人兼批評家阿諾德(Matthew Arnold),論翻譯時說道:「如果可能的話,翻譯應該做到使讀者完全忘記他讀的是一篇翻譯文,而發生錯覺地認為他讀的是一篇原作。」
(聯想到錢鍾書先生的「化境」說,「把作品從一國文字轉變成另一國文字,既能不因語言習慣的差異而露出生硬牽強的痕跡,又能完全保存原作的風味,那就算是出神『化境』。」)
2.有一個比喻說得好,「翻譯文好比女人——漂亮的不忠實,忠實的不漂亮。」(Translations are like women --- when they are faithful they are not beautiful, when they are beautiful they are not beautiful.)
3.詩尤其難譯,所以有句玩笑說:Poetry suffers in translation --- and the reader suffers with it.(詩太難譯,譯出來多半不成樣子,讀它的人,也跟著感到難受。)
1.中文說的「有」,英文多半要用「在」來翻譯。
我們從開始學英語就說的There is a book on the table.(桌上有一本書。)體現的就是這一點。
2.對於中文虛詞,最聰明的辦法就是不譯。
古文裡的「之」「也」「已」「哉」常常不譯。而對於英文虛詞,書中特別講到了when和if:when不要呆板譯為「當...的時候」,if不要譯為「如果...的話」,很翻譯腔,應結合語境靈活翻譯。
3.中文的副詞等常置於句首,而英文多置於句尾。
和武哥在《十二天突破英漢翻譯》中的觀點相通:
中文:先出主語+廢話(包括定語、狀語、補語和插入語等)+最重要成分
英文:先出主語+最重要成分+廢話(包括定語、狀語、補語和插入語等)
4.否定與till連用時,中文應將否定去掉來譯,或將till句也譯成否定。
我們都知道not until可以譯作「直到...才」,即「將否定去掉來譯」。而「將till句也譯成否定」同樣是很好的方法,使得語氣更強烈,如:
You cannot go out until you』ve finished your homework.
你沒做完作業不準出去。
People don’t know the value of health until they lose it.
人不到失去健康,不知健康的可貴。
5.英文句子中的主語若是表動作的原因,則有時可以將後面的賓格名詞或代名詞移調作主語,而將原有的主語改譯為「因為……」的語句。
乍一看有些繞,我們來看書上的一個例句:
Unfortunately, the want of his family had kept him from school, and he seemed to feel the loss.
不幸得很,他因家庭貧困,不能上學,他似乎痛切地感到這種損失。
在原句中,the want of his family(家庭貧困)是主語,而翻譯時,賓語him移調作主語「他」。簡單來說就是物稱到人稱的轉換,巧就巧在使用「因為……」,讓語句邏輯更加清楚。
此外
書中還涉及到一些
典故習語 易錯辨析
欲知後事如何
請待下回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