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揭秘網售病假條:最低70元一張 偽造醫院印章)
近日,有媒體爆出網上有人兜售「病假條」100元一張,廣州也有這樣的商家,自稱能開出本地多個醫院的「病假條」,一張有中山大學附屬第一醫院蓋章的「病假條」,最低價70元一張。不過,經該院核實,此類「病假條」的蓋章為假,根據相關法律,這一行為已涉嫌偽造醫院公章或觸及刑法。
「病假條」70元一張
(醫院核實蓋章為假)
南都記者近日在QQ上搜索「病假條」,能找到15個相關人,暱稱均為「病假條」或「代開醫院病假條」、「專業開病假條」;也有上百個相關群,從群名看,可開包括北京、深圳、上海等多地的「病假條」。記者加入了一名為「廣州病假條」的群,雖未獲得通過,一暱稱名為「悟空」的QQ號卻聯繫記者,自稱可以開出有中山大學附屬第一醫院蓋章的病假條,100元一張,最低70元一張,交易方式為「先付一半訂金,開好拍照給你看好,沒問題補餘款,給我地址安排派送」,付款方式可以用微信、支付寶、QQ錢包轉帳。
「悟空」堅稱醫院蓋章為真,當記者詢問怎麼拿到蓋章時,對方稱「醫院出來的……有我們的渠道」,並稱病情可以自行提供。「悟空」還稱,能開廣州市區多家醫院的病假條,但是有些醫院不能開,「要看醫院」。
記者隨後按照「悟空」要求將「姓名、性別、年齡、(請假)時間、病情」發送過去,「悟空」稱先付30元即可看辦好的請假條照片。次日,對方發來一張塗鴉了的「病假條」。對方稱,之所以塗鴉,系因有些人只需要照片即可,只有付完餘款才能看未塗鴉照片,之後會找人快遞過來完成交易。
記者發現,該「病假條」有中山大學附屬第一醫院的抬頭,並標有號碼,「病假條」中,姓名、病情、休息時間均與記者提供的資料無異,上有「中山大學附屬第一醫院門診部病假證明專用章」的藍章,還有一「內科醫師」的籤字。
記者就此向中山大學附屬第一醫院求證,得到的回覆是:蓋章是假的,「我們病假單都是有科室名稱的」,而這張「病假條」書寫不正確,「是仿製我們醫院的病假單」。
「病假條」一般用QQ交易
(醫院開病假條有存檔)
記者發現,這些「病假條」的商家,早已不「走淘寶」了。記者在淘寶上搜索「病假條」,會顯示「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無法顯示 病假條 的相關寶貝」。記者在百度貼吧上搜索「病假條」,也會顯示「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本吧暫不開放」,然而百度貼吧上有一個「病例單吧」,顯然是避開了關鍵詞,貼吧裡帖子不多,但大多是推銷代開病假條的,一般是在帖子裡留下QQ號,用QQ聯繫進行交易。
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第37條,醫師在執業活動中,有未經親自診查、調查,籤署診斷、治療、流行病學等證明文件或者有關出生、死亡等證明文件的行為,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給予警告或者責令暫停6個月以上一年以下執業活動;情節嚴重的,吊銷其執業證書;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名醫院業內人士告訴南都記者,開病假條醫院有存檔,一般都能查到,而相比100元每張的病假條,違法成本要高得多,「一般醫生都不大可能這樣去做」。
偽造假章
「病假條」觸犯刑法
據有關律師介紹,偽造醫院印章蓋「病假條」的行為觸及刑法,構成「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印章罪」。據《刑法》第280條,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的印章的,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而買賣或使用假章「病假條」同樣構成違法。據《治安管理處罰法》,偽造、變造國家機關、人民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組織的公文、證件、證明文件的,可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