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南都記者從廣東揭陽市榕城區人民法院獲悉,該院於當日集中宣判兩起涉黑涉惡案件,案件涉及尋釁滋事罪、強姦罪、聚眾鬥毆罪、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罪名,18名被告人獲刑,其中,被告人嬴某來因強姦罪、尋釁滋事罪、聚眾鬥毆罪被判有期徒刑十九年三個月。
涉惡團夥嬴某來等17人多次以暴力、威脅等手段犯罪,5次容留他人吸毒
法院審理查明,2019年5月至6月期間,被告人嬴某來、陳某虎經常糾集多名同夥,以暴力、威脅等手段,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逐漸形成以被告人嬴某來、陳某虎為主要糾集者,被告人嬴某波等人為主要成員的惡勢力犯罪團夥。經查,該團夥主要犯罪事實包括尋釁滋事2宗、聚眾鬥毆1宗、強姦2宗,共致1人輕傷二級,3人輕微傷。此外,該團夥成員實施的其他具體犯罪事實還有尋釁滋事2宗、容留他人吸毒5次。
法院綜合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以強姦罪、尋釁滋事罪、聚眾鬥毆罪,數罪併罰,判處被告人嬴某來有期徒刑十九年三個月,剝奪政治權利三年;以尋釁滋事罪、聚眾鬥毆罪,數罪併罰,判處被告人陳某虎有期徒刑八年六個月;其餘15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七年三個月至一年六個月不等。
原居委治安員邢某鋒兩次參與敲詐勒索數額超40萬元
法院審理查明,2010年初,被告人邢某鋒進入東郊居委工作,任治安員。2010年2月9日,邢某光(已被判刑)負責東郊居委行政全面工作後,拉攏邢某鋒等原東郊居委工作人員為其所用。至2012年6月13日,邢某光身兼東郊支委書記、居委主任、聯社主任三職於一身,最終形成以其為首,長期把持東郊社區基層政權的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集團。
2010年至2018年4月期間,該組織以東郊聯社的名義攫取的不合規收入達6417944元,其中被用於支持該組織的犯罪、違法活動的金額共5125669.35元,邢某鋒分得44990元。
在邢某光的指使下,邢某鋒共參與敲詐勒索二次,數額406250元;尋釁滋事二次,佔用公私財物價值442082元。2017年5月,被告人邢某鋒因對邢某光等人的行為不滿,從東郊居委會離職。
經法院綜合考量,法院遂以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數罪併罰,依法判處被告人邢某鋒有期徒刑二年九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30000元,追繳違法所得人民幣44990元,上繳國庫。
採寫:南都記者 黃小殷 通訊員 鄭奕媛 林昭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