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鄞州區住房保障管理中心發布消息,今年截至目前已有40餘戶公租房承租家庭存在違規轉租、轉借行為,被終止公租房保障資格,且5年內不得申請保障性住房。
據悉,鄞州區現有馨悅家園、和順家園兩個公租房小區。今年來,為進一步規範公租房管理,有效打擊公租房違規轉租、轉借行為,該區住房保障管理中心會同相關部門,利用晚上時間對馨悅家園、和順家園兩個公租房小區,先後開展了三次集中清查行動,主要涉及前期有舉報、通過人口普查以及使用智能門鎖情況發現有涉嫌違規行為的家庭,要求承租戶出示公租房租賃合同和身份證,核對承租人信息與實際入住人是否一致,對查實有違規行為的予以詳細記錄並拍照留證。
按照住建部頒布實施的《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規定,承租人轉借、轉租或擅自調換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的,應當退回公共租賃住房,住房保障主管部門可以按照市場價格責令當事人補繳租金,並處以1000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處以所得3倍以下但不超過3萬元的罰款,並且記入公共租賃住房管理檔案,5年內不得再次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房地產經紀機構及其經紀人員不得提供公共租賃住房出租、轉租、出售等經紀業務,否則記入房地產經紀信用檔案;對房地產經紀人員,處以1萬元以下罰款;對房地產經紀機構,取消網上簽約資格,處以3萬元以下罰款。另外,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以上閒置公共租賃住房的,也應退回所承租的公共租賃住房。
記者陳曉旻 通訊員陳琪琦
【來源:中國寧波網】
聲明:轉載此文是出於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來源標註錯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請作者持權屬證明與本網聯繫,我們將及時更正、刪除,謝謝。 郵箱地址:newmedia@xxcb.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