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氏春秋】記載了一個關於道德和人性的故事,這個故事,放到今天,還是具有深刻的啟迪意義。請跟隨溫先生,一起重溫。
魯國之法,魯人為人臣妾於諸侯,能有贖之者,取金於府。子貢贖魯人於諸侯而讓其金。孔子曰:「賜失之矣!夫聖人之舉事,可以移風易俗,而教導可施於百姓,非獨適己之行也。今魯國富者寡而貧者多,取其金則無損於行,不取其金,則不復贖人矣。」
簡單的翻譯一下,大意就是,魯國有一條律法規定,假如有誰看到魯人在他國淪為奴隸,把他贖回後,可以到官府領取報酬。子貢呢,孔子最富有的學生,生意做得又好,完全不差錢,有一次贖回魯人後,他放棄了應得的報酬。孔子知道後,就語重心長的教育他,哎呀你這個端木賜啊,聖人的行為可以移風易俗,但他教導普通百姓,一定是老百姓能夠做到的,並不是以自己的高度為標準。現在魯國富人少,窮人多,領取報酬是正當的,並不有損於好人好事的操行,相反,如果不領取報酬成為所謂的美德,成為所謂的高尚,普通人哪裡虧得起?那大家只好裝作沒看見落難的魯人了!你開這個頭,實際上害了落難的魯人哪!
人類出現以來,技術的發展,可謂日新月異,但人性的變化,真的很小。毫不利己,專門利人,說老實話,絕對是騙子的謊言,為什麼?因為,只要是人,他就做不到。幾千年前,洞悉人性的孔子,早就揭示了這一點,老人家,真不愧是歷史上,公認的人類導師之一。
只講奉獻,不講索取,只講義務,不講權利。
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