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的萬科之爭轟動全國,而西少爺的創始人鬧翻後說,創業要先上股權課。
很多創業者開始關注股權問題,各種股權課程也很火。
最近比特大陸兩位創始人爭奪控制權,公司從3000多億掉到300億;最慘創業者被踢出局後,還要賠投資人3800萬;有人說是股權結構問題,其實是對股權結構的誤解,下面來介紹股權設計的10種坑。
第一種坑,持股67%有絕對控制權
「股權道」之前介紹過法院判決的案例,不僅持股67%沒有控制權,有股東持股90%也被法院判沒有控制權哦!
那位大股東是不是相信了「持股67%有絕對控制權」的傳說,然後被小股東埋了個大坑呢?
第二種坑,7:3是最優股權結構
「股權道」之前也介紹過法院判決的案例,有公司用了7:3的股權結構,不僅沒有成為最優,還兩家股東長期矛盾,任何事情都無法通過而陷入僵局。
後來小股東向法院申請解散公司,公司就被法院判決解散了,7:3的股權結構成了最爛。
還介紹過一家7:2:1股權結構的公司,兩大股東聯手也無可奈何,被迫向工商局舉報自己的公司。
第三種坑,持股51%有相對控制權
「股權道」之前也介紹過某上市公司董事長的案例,他和戰略投資人共同成立一家公司,自己是持股51%的大股東,後來他說中圈套了。
他是不是以為持股51%就有絕對控制權,然後就被別人一步步設進套裡了呢?
連上市公司董事長都如此,何況一般公司乎。
第四種坑,做大股東就有優勢嗎?
前面介紹過某高科技公司,用40:35:25的股權結構,後來兩個小股東聯手對付大股東,前面多場仗都是持股40%的創始人贏了。
可後來持股60%的兩位股東換一種策略後,徹底把持股40%的創始人踢出局了,這家公司的戰爭有點激烈哦,他們先後打了20多場官司。
另一家公司也是三人合夥創業,股權結構是46:40:14,也是兩個小股東聯手對付大股東,但這家公司持股46%的大股東根本沒有還手之手,只有一局就被趕下臺了。
這兩家公司的股權結構差不多,但奪權過程差別很大哦。
第五種坑,5:5是最差股權結構
大師說5:5,3:3:4是最差股權結構,可是「股權道」之前介紹過,騰訊在2001年6月獲得南非MIH的融資,另外兩家投資人退出,騰訊管理團隊和MIH之間的股權結構變成了5:5,而且多年都維持這樣的股權結構。
2019年11月7日,豐田與比亞迪宣布成立合資公司,雙方各持股50%。
2019年10月31日,克萊斯勒和雪鐵龍宣布合併,雙方各持股50%。
2019年3月28日,吉利汽車和「戴姆勒」宣布成立合資公司,雙方各持股50%。
2018年7月10日,長城汽車與寶馬汽車籤約組建合資公司,雙方各持股50%。
2017年5月,順豐宣布與UPS在香港成立合資公司,雙方各持股50%。
2005年阿里獲得雅虎10億美元融資後,馬雲團隊持股31%,雅虎持股40%,軟銀持股29%,也是傳說的3:3:4最差股權結構。
還有人說合夥創業股權不能平均分,但視源股份在創業前4年都採用了平均分的股權結構,五位創始人各持股20%,維持了長達4年之久,但他們並沒有走向仇人式散夥。
這些大名鼎鼎的公司,他們的成功都已經眾所周知,可是他們都用了大師們說的最差股權結構,難道他們都是傻子嗎?還是誰是傻子呢?
還有一些平臺說給你做股權結構體檢,好像只要符合他說的最優股權結構,就可以成為馬雲似的。
股權設計如果只是做1到9這種幼兒園級的數字題,5歲小朋友就可以做了,還用什麼大師呢?
股權分配並不是小孩子過家家,你想要多少就有多少的。
比如A想要51%,B也想要51%,誰是那個持股49%的人呢?
兩個都想要51%,難道總股權比例變成102%嗎?
再說了,就算讓你持股51%吧,前面那個持股51%的大股東不也是中了圈套麼?
真正的股權結構都是權衡不同利弊之下的選擇,靠股權解決控制權問題只是很初級的做法。
除了初級做法以外,你還可以用高級做法哦,比如 「股權道」有《公司控制權設計》的課程,你可以做到持股1%也有控制權。
第六種坑,萬能的AB股萬萬不能
很多人都知道京東用了AB股,劉強東持股15%就能控制公司,有些創始人一來就說要用京東那種AB股,好像用AB股就萬能似的。
用AB股就一定有控制權嗎?
賈躍亭的FF,用了AB股創始人有88%的投票權,也被恆大逼到無路可走哦。
第七種坑,被神化的合夥企業
2017年2月13日,竹子在「股權道」公眾號發了馬雲持股1%控制螞蟻金服的文章,之後螞蟻金服的模式被廣為傳播,合夥企業模式也捧為神話。
其實,馬雲能控制螞蟻金服最重要的並不是合夥企業,而是員工持股平臺,在《掌握公司控制權的10種模式》的課程中介紹哦。
第八種坑,把否決權當成控制權
有人以為,有一票否決權就有控制權了呢。
其實一票否決權只是用來擋路的,比如ofo的創始人戴威有一票否決權,他用一票否決權否決了和摩拜的合併。
但並不會因為他有一票否決權就有控制權,當年戴威想拿阿里巴巴的融資,還是被別人用否決權擋住了,過了好些時候才得以放行,但ofo已經錯失關鍵時機,就有了否決權殺死ofo的傳聞。
而且否決權並不只有一種,5種否決權你知道長什麼樣嗎?
否決權是用來擋路的,但它並不能給你自己開路,控制權才是用來開路的,有控制權才能讓事情往你想要的方向發展。
對於不負責企業經營的投資人來說,有否決權就夠了。
但對於負責企業經營的創始人來說,有決定權才能掌握方向哦。
第九種坑,有FA就夠了
有創始人說,我們融資有FA,就是財務顧問,不用擔心股權問題。
可是,財務顧問是融資中介,主要是接洽投資人和創業者。
而公司控制權主要是在創始人和投資人之間進行權力分配,你是讓財務顧問是幫創始人呢?還是幫投資人呢?如果他幫了創始人,以後還怎麼跟投資人混飯吃呢?
摩拜、ofo的融資都有財務顧問,而且是很知名的FA,可他們的創始人為什麼沒有控制權呢?
第十種坑,信錯磚家的坑
前面那些踩到大坑的股東們,是不是相信了大師說的持股67%有絕對控制權,7:3是最優股權結構,然後就掉進大坑裡了呢?有些坑踩一次就是一輩子了!其實信錯磚家才是最大的坑!
世上並不存在所謂的最優股權結構,收智商稅而已。
動人的雞湯、高明的營銷,總是比靠譜的招數更吸引人。
67%、51%、34%這種小學數學題,只是非常初級的做法,你可以用高級的做法哦,可以在關注「股權道」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