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結婚前,房子上寫誰的名字一直是一個比較有爭議性的話題,多數男方都認為不應該將女方的名字寫在房本上,而女方要求房本上必須有自己的名字,因此,有許多的婚姻也因為寫名字的問題不了了之。
我的一個朋友小源,在多次和女方協商之後,最終定下了13萬的彩禮,房子也可以貸款買房,但是小源想著自己還房貸,可是在臨近婚期時,女方很明確地提出要房子上必須有自己的名字。
小源的家庭是一個普通的家庭,勉強可以支付結婚所需要的費用,但是房子需要貸款才能買下,而小源一家人是出了名的老好人家庭,正因為如此,女方的父母才願意讓女兒遠嫁,但是提出必須要買房子的要求,而且答應彩禮只是走個流程。
本身房子上寫女方的名字是一個理所應當的事情,但是女方提出,拿回來的彩禮要還房貸,所以必須要在房本上寫自己的名字,而這句話差點導致這個婚結不了。
因為小源的父母和女方的父母說的是彩禮給了就沒打算要回,而且也說明了房本上寫男女雙方的名字,是已經定好的事情,但是小源的女友又和小源提了一遍,而且說話方式就明擺著自己不能吃虧,自己要得到自己應得的部分,因為小源的女友說自己身邊有太多因為結婚吃虧的女性,在外面有外遇都不知道,還默默情深,最終導致自己一無所有。
而小源認為,這些事情都已經是約定好的,沒有必要再次重複地提起,而且在聽到的話語中女方說出了不想「廉價」的嫁給你這樣的話語,使得小源感覺到自己和女友多年的感情瞬間被一個廉價的詞語一筆帶過,隨後小源也生氣,和女友爭吵了起來。
女友保持的觀點就是自己必須得到自己應該得到的利益,而小源認為女友利益心太重,把多年的感情說得很廉價,最後小源提出房子只寫女友的名字,彩禮也不用還房貸,女友自己留著。
但是在吵架結束之後,小源和女友說,彩禮是給你的,沒打算和你要回來還房貸,而且房子寫你的名字是很正常的一件事情,只是你說的不想「廉價」的嫁給你這句話真的讓我很傷心,我感覺我們之間的感情被你說的一文不值,而女方還是堅持,房本上必須有自己的名字,就這樣兩個人開始了冷戰。
小笙說:小源的想法:自己一直就默認房本上寫女方的名字,而且雙方父母在溝通的時候也已經很明確,所以說當女友在說出來時還強調了一句「廉價」的感情,讓小源感受到自己多年的感情被「廉價」帶過。
小源女友的想法:自己看到太多身邊婚姻破裂人因為財產糾紛的問題,所以自己遠嫁也想要一份保障,不希望自己如果真走到那一步的話會和她們一樣,因為財產糾紛而讓自己淨身出戶。
其實,雙方都沒有錯,而是雙方關注的點不一樣,小源關注的是感情,而女友關注的是利益,雖然是因為同一件事情在爭論,但是方向是相反的,所以說這樣的吵架是沒必要的。
但是值得關注的是到底該不該在房本上寫女方的名字,小編我認為是應該寫的,因為這是夫妻雙方的財產,雖然是小源一直在還房貸,但是結婚之後就是一個家庭,一家人不說兩家話,所以說應該在房本上寫女友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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