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段宏剛
詩仙李白(701年——762年)在公元752年寫了一首經典樂府詩《將進酒》,可以說,在李白傳世的1010首各種體裁的詩歌裡,《將進酒》是最能代表李白詩歌風格和個性氣質的一首詩。
全詩想像力豐富,寫作手法奇崛誇張,情感飽滿深沉,氣勢恢宏壯闊,一氣呵成,把李白那種桀驁不馴、傲世出塵的個性氣質展現得活靈活現。誦讀此詩,仿佛能看到超凡俊逸的李白,活生生地站在我們面前。同時,讀者也會被李白經天緯地的才華所折服。
《將進酒》裡有這樣一句: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盡還復來。意思為:老天造就了我成為棟梁之材,那我就必定有用,即使家財萬貫被揮霍了,還可以再掙回來。
李白之所以在這句詩裡用「材」而非「才」,實際上跟他當時的處境,以及他自身的性格有關。
狂放不羈,意氣風發,視金錢如糞土,卻又非常自信。這就是真實的李白。
「材」和「才」雖然同音,在一些意思上有相似之處,但它們還是有顯著區別。
它們常常作為名詞來使用,「材」在做名詞時,往往是指原料或資料。比如,木材,就地取材,大材小用,棟梁之材,都是指某種已經成型的、可供使用的原料。
「才」作為名詞使用時,經常指才能,才華或才氣,趨向於說明某個人具備某種能力或本領。比如,誇獎某個人能力突出,大家喜歡他時,通常會說他多才多藝,或德才兼備。
「材」和「才」在某些情況下可以相互通用,都是指代具有能力的人。但它們的偏重點不同,「才」特指已經具備了某種專業技能的人,「材」則指具有成為專業技能潛質的那種人。
李白用「材」字,旨在說明自己已經成材,已經走過了積累才華或才能的階段,已經是具備優良品質的棟梁之材。
如果對《將進酒》的創作背景了解一番,就更能理解李白創作這首詩的用意。
李白的交際圈很廣,初唐著名詩人賀知章(659年——744年)是李白初到長安時,認識的第一批朋友。賀知章擁有較高實權,官至禮部侍郎、工部侍郎,一直很欣賞李白的才華,因此,他多次為李白創造進入仕途的機會。
公元742年,賀知章向唐玄宗推薦了李白的幾首詩作,唐玄宗賞讀後眼睛一亮,心裡想到:大唐竟然有如此才高八鬥的人,為了把好鋼用在刀刃上,唐玄宗決定把李白招來給朝廷效力。
在來年初春,唐玄宗下了一道聖旨,李白被招入朝廷翰林院工作,從此陪伴在玄宗左右,實際上做了御用文人,給唐玄宗代筆撰寫聖旨和公文,以及寫一些歌頌玄宗豐功偉績的詩歌。
李白做了一年御用文人後,心情相當鬱悶,一是人紅是非多,當他成為玄宗身邊的紅人後,同行對他羨慕嫉妒恨,經常在他背後說他的壞話,壞話說得多了,李白的名聲也壞了。二是因為御用文人這個身份,讓李白失去了寫作自由,他再也無法寫自己想寫的詩歌,跟他的初心背道而馳,李白視詩歌如生命,怎麼能忍受這些呢。
因此,從743年後半年開始,李白開始尋找各種理由,甚至依靠裝瘋賣傻,故意不去工作,來達到朝廷把他解聘的目的,他太想回到以前那種無拘無束的生活裡。
將就到744年初夏,李白終於脫掉官服,順利解脫。朝廷看到李白在任職期間表現不錯,索性把全年的工資都給結算,又給李白額外獎勵了一筆錢,有幸得到不少錢財,至少幾年內生活沒有多少壓力,李白當然很得意。
從744年夏季一直到755年年底「安史之亂」爆發前這11年時間裡,李白又回到了以前那種呼朋喚友,遊山玩水的生活。
752年的陽春三月,51歲的李白約上好朋友岑勳(著名邊塞詩人岑參之弟),從長安出發,準確去拜訪居住於嵩山附近的詩人、煉丹家元丹丘。
有朋自遠方來,元丹丘十分高興,為了盡地主之誼,他在潁陽山居裡設宴招待了兩位好友。三人推杯換盞,對酒當歌,海闊天空地談論和說笑。
李白喝得興致勃勃,突然詩興大發,略一沉思,提筆寫出了精彩絕倫的《將進酒》,兩個朋友看得目瞪口呆。
結合整首詩可以看出,李白對自己的才華非常自信,依靠經天緯地的才華,他完全能創造出自己想要的生活,因此,他有資本恃才傲物,孤高自傲,不把一切權貴放在眼裡。這樣的文人傲骨,除過李白,恐怕很少有人能做到。
遺憾的是,遲遲無法遇到真正賞識自己才華的人,這對李白來說,是多麼憋屈和糾結的事。他只有強顏歡笑,苦中作樂。
生命苦短,歲月不饒人,如果遲遲無法施展自己的抱負,不能貢獻自己的才華,任由時光消磨自己的壯志豪情,對李白來說,跟生不如死沒有什麼區別。當李白看清這些現實後,卻無力改變,他只好選擇了逃避,選擇終日與酒為伴,把自己喝得昏昏沉沉,以此來逃避這份懷才不遇的痛苦。
這些就是李白這個時期最真實的生命處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