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關係,安穩睡去」
文 / 譚敏
一。
今天是7月的最後一天,也是你搬到新家的第六天。
倒不是以前住的地方有什麼不好。
反而,單憑那個比臥室還大的陽臺,就讓你在同等價位的房子中,很難再找出一個更舒服的選擇。
而且它的地理位置也不錯,從臥室到你公司門口,滿打滿算也不過三十分鐘的距離。
但同樣是這段距離,也是它致命的缺陷。
因為對於一對同城工作的情侶來說,一方二十分鐘的通勤也很有可能意味著,另一方需要花將近兩個小時奔波在往返的路上。
記不清決定同居後,你倆因為這個問題討論過多少遍。
只記得每一次,「我下班比較晚,住這裡的話我們每天晚上都能同時到家」這樣的藉口,都會在「就因為我的工作輕鬆點,所以我的時間就應該浪費在路上嗎」的質問前敗下陣來。
直到某天晚上,你想了想3號線擁擠的人群,又看了看身邊女朋友幽怨的眼神。
嗯,還是後者更恐怖一點。
二。
倒不是你真的不考慮對方。
其實在背地裡,你早就在同城論壇上掛出了轉租的消息。
只是帖子遲遲沒有回覆,帶著金鍊的房東又堅決貫徹著「租期未滿,押金不退」的原則。
想到在一起時關於「錢重要還是我重要的」的回答,又算了算兩張銀行卡加起來的餘額。
能說出口的苦衷,那就不叫苦衷了吧。
認清這一點後你有些失望,因為這和你曾經想像的生活不一樣。
不是你懷疑對方不會因此而體諒你,而是你總覺得,需要說到那種程度才能得到的體諒,那還能叫體諒嗎。
搬家後生活有沒有變好?
不太好說。
雖然咬咬牙解決了一個問題,但新的矛盾又很快開始冒頭:
在連續幾天十一點到家之後,不僅感情裡多了幾句埋怨,就連工作狀態也受到了影響。
「害,你現在都沒時間陪我了。」
「沒辦法呀,早上還因為遲到被扣了錢呢。」
但你沒說的是,遲到還算小事,主要是在你犯困的那些早上,公司裡看不順眼的同事,沒少在領導面前說風涼話。
三。
「都是出來討生活的,演那出勾心鬥角的宮廷劇給誰看呢。」
和朋友說起這件事的時候,對方跟著你把菸頭掐滅,然後笑了笑,突然話鋒一轉:
「就你那破工作,想辭就辭唄,在哪幹不是幹呢。」
你剛想說他站著說話不腰疼,對方卻伸出手打斷了你:
「我就是覺得你做事不夠乾脆,搬個家磨蹭幾個月,跳個槽又猶豫這麼久。」
聽他說到這裡,你無奈的搖了搖頭:「我的情況你又不是不知道,做什麼不得好好考慮。」
「那考慮那麼久有用嗎?」
你沉默了一下沒有說話,腦子裡卻突然閃過了一段回憶。
那是高中畢業的時候,你在走廊的欄杆上靠著,目送著隔壁班的那個女生從眼前走過。
明明在心裡排練了無數遍,但直到離校前的最後一晚,表白的話還是沒能說出口。
但你已經不覺得遺憾了,因為你心裡清楚,有些話即使說了,也得不到想要的回答。
想到這,你終於開了口:「反正最後的結果也沒區別。」
朋友沒有直接回答你的反問,而是從口袋裡拿出了一張鈔票。
四。
走在回家的路上,你用那張搶來的鈔票去便利店買了包煙。
抽了幾口之後,你又一次想起朋友最後說的那段話。
「區別就是,你只有一百塊錢,你可以買利群也可以買華子,但抽利群你咳嗽,買華子又嫌貴,你糾結到商店關門也沒買,沒關係,錢還是你的;
但時間不一樣,如果你只有24小時,等你糾結完,它已經不是你的了。」
儘管你的直覺告訴你,像這樣的話,絕對不是那傢伙自己想出來的。
可你還是被觸動到了。
因為在經歷過社會的毒打後,你已經漸漸地接受:生活的矛盾是會永遠存在的,不同的選擇只是讓它變換不同的形態而已。
但你還是第一次意識到,接受這個道理是為了什麼。
不是為了恐嚇你怎麼做都不對,而是為了提醒你怎麼選都可以。
想通了這一點,你出電梯的腳步突然輕快了不少。
當你打開出租屋的房門,女朋友已經睡了,客廳的桌子上留了一碗做好的綠豆沙。
喝著久違的清涼,你拿出手機看了看時間,已經過了零點。
現在是八月的第一天,也是你停滯不前的最後一天。
作者/譚敏
插圖/五毛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