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知與覺知的區別
一位徹悟的覺者,心靈療愈諮詢師。
蘋果是「甜」的,這僅僅是概念上的認知,認知上的「甜」實際上是虛妄的念頭,而非來源於真實的覺受。真正的甜就是你吃蘋果的瞬間所覺知到的體驗。事實上,人們頭腦認知裡的「甜」只是一種錯覺,它與真正的甜是兩回事,只有從覺知中體驗到的「甜」才是一種真實的覺受。
比如:我想像自己正在吃蘋果,這是一種虛妄的念頭,是思維的造作,事實上,我並沒有與真實的蘋果發生接觸,我只是幻想而已。而當我真正與蘋果發生接觸時,並且咬上一口的時候,這不是思維造作,而是一種真實的意識體驗,此時體驗到的「甜」是我意識的覺知,這不是虛妄的,只有認知中的「甜」才是虛妄的。
真正的甜跟描述中的甜是兩回事,而唯一讓你了解甜的方法就是體驗,為了讓你了解真正的甜,於是我遞給你一隻蘋果,然後你咬上一口,此時,你已經知道什麼是甜了。當你真正了解,你會發現所有對甜的語言描述都是蒼白的,你無法從他人表述中獲取真知,而唯一讓你明白的只有親自證悟。當你親自證悟,你已經明白,當你明白,你也就不需要別人的描述了。
這裡涉及到兩個原因,第一:語言的局限性,第二:語言無法傳遞那種真知覺受。事實上,真正的了解,不是道聽途說就能明白的,必須親自體驗,從經歷中才能獲得體悟。
認知是一種思維,而覺知是一種意識。
思維涉及到概念、想法、邏輯、觀點等等,但思維中所運用到的概念不是意識所體驗到的覺受。而意識指的是:身體接觸外在事物所引發的真實感受。認知不是覺知,思維不是意識。思維只是頭腦的觀念。事實上,人們活在頭腦的認知裡,意識是沉睡的。也就是說,思考將人們帶入頭腦的認知思維中,而思維恰恰是無意識的。只有進入覺知的狀態,即有意識地體驗時,人們才能從思維觀念中走出來。
意識就是身體與外在事物接觸時所產生的一系列體驗。比如:不小心被火燒傷了,此時身體覺知到的疼痛就是一種意識。由於身體的疼痛而引發內心的苦惱即是思維造成的。思維是一連串的念頭,思維的本質實際上是一種妄想。
痛苦是怎麼回事?
痛苦來源於內心的衝突,也就是說:衝突才是造成內心痛苦的根本原因。如果我們內心沒有衝突,我們就不可能感受到痛苦。一顆寂靜的心是喜悅的,只有衝突的心才是痛苦的。如果我們始終活在當下的體驗中,覺知著一切。我們的內心就不可能產生衝突,沒有衝突就沒有痛苦。也就是說,活在覺知中的人是自由、解脫的。只有活在思維認知中的人,才會造成內心的衝突,內心的衝突造成了痛苦。因此,痛苦來源於我們對大腦思維的認同。
回到當下就是解脫
什麼是當下?簡單來說:當下就是我們進入覺悟的狀態,在覺知中,只有純粹的意識體驗,而沒有頭腦的思維概念。也就是說,在「當下」是不存在時間的。談論到時間?時間是什麼?事實上,時間就是思維,時間存在依賴於思維。沒有思維,哪來的時間?時間意味著存在過去與未來。所謂「過去」只是發生在我們大腦的記憶裡,而「未來」不過是我們根據大腦的記憶虛構出來的幻境。從某種意義上來說,未來仍是過去記憶的投射,未來跟過去同樣是虛幻的,都是思維認知投射出來的概念。時間也是虛幻的,時間投射出來的過去與未來,只能存在於思維中,一旦脫離了思維,時間就無法存在。過去與未來也無法存在於當下的意識「覺知」中。
當下是沒有時間觀念的,沒有時間就不可能存在幻覺,因為幻覺只能存在於時間中。比如:過去與未來就是幻覺,時間之外是真實的,時間之外就是當下。也就是說,幻覺只能依賴思維而存在,沒有思維就不可能存在幻覺。沒有幻覺就不會有過去與未來,沒有過去與未來就不會有抑鬱與焦慮等心裡衝突,沒有心裡衝突就沒有痛苦,沒有痛苦就不需要解脫,不需要解脫是因為已經解脫了。
痛苦是思維的產物,思維的本質是幻覺,也就是說,痛苦只能存在於幻覺中,只要你醒過來,出離了所有的幻覺,內心的痛苦都會煙消雲散。痛苦如同黑暗,覺知如同光明。黑暗只能存在於沒有光明的地方,光明一旦出現,黑暗就無法存在。黑暗不能存在於光明中,但在沒有光明的地方,黑暗是可以存在的。痛苦也是如此,痛苦只能存在於沒有覺知的狀態下,一旦活在覺知中,也就是清醒意識中,痛苦將無法繼續存在。只有活在思維認知中,也就是活在自以為是的想法中,痛苦才會有立足之地。痛苦是一種糊塗思維,而解脫則是一種清醒意識,當我們活在當下,在覺知中體驗著一切就是清醒。在清醒意識中,我們的內心是自由解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