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偶然在頭條看到了幾個關於彩禮的問答,心情有些複雜。
評論區幾乎兩面倒,男方說男方的不易,女方說女方的難處。
出現這種情況是正常的,畢竟人的本性就是「自私」、「利己」的。首先聲明,我提出的意見肯定是帶有主觀色彩,但是我會儘量不帶立場的去分析。
那麼,彩禮到底該不該給呢?我瀏覽了眾多頭條用戶的發聲,基本分為三派。
第一種,應該給,彩禮自古有之,娶媳婦必須給彩禮,連彩禮都給不起的男人就是沒本事,窮光蛋娶什麼媳婦。
有本事男的生孩子做家務,我們出去掙錢養家。有這種想法的,不用說吧,女士佔一大部分。
第二種,不應該給,男女平等,憑啥男方要給彩禮。買房買車還要彩禮,二十多歲小夥子哪來的那麼多錢。
第三種,還是應該給,不過意思意思,雙方商量著來。
各種意見,誰也說服不了誰,評論區吵的不可開交。那麼到底應不應該給呢?
還是應該給的,只不過凡事要商量著來,「量力而行」。
為什麼這麼說呢?首先,現在基本都要求男方必須有房有車。這不僅僅是女方要求,已經是社會對男人施加的潛規則。
現在提倡男女平等,但是恰恰男女是無法完全平等的。
所以有的女性天天標榜男女平等,嚷嚷著不出彩禮可以,男的生孩子帶孩子,到女方家生活,孩子跟女方姓。
首先,生理上的不平等是先天的,這根本無法改變,說什麼讓男的生孩子不是強詞奪理嗎。
就像國外有個女的,宣稱太陽是自己的,還合法了,她說曬太陽要交錢你給嗎?
其次,男女可能不平等,但是現在的婚姻是平等的,一夫一妻制。
可能有很多不確定因素,但是,婚後小兩口是一家人,不存在依附於哪一家,除非個人情況。
法律規定了父母雙方均享有對孩子的冠姓權。至於孩子為什麼隨父姓多,應該是基於基因和種族的考慮,感興趣的可以查閱資料。
男方二十來歲,如果是普通家庭,買房買車後,基本沒有閒錢,甚至欠一屁股債。甚至買房買車都是男方父母出的錢。
如果覺得彩禮不夠,可以不結婚。女方有這個權利,可以行使。但是你不能逼著男方出彩禮,沒錢他只能去借,問父母要。
而你又憑什麼伸手拿人家父母給的錢。兒女長大成人後,沒有任何法律規定父母需要給兒女錢。
有了錢,女方確實能保障自己的利益,也保障了自己父母的利益。
但是男方父母呢?可以為難男方,但是不要為難人家的父母。
如果不問父母要,那麼男方就只能借錢。借來的錢付了彩禮,女方的利益保障了。那問題來了,背負著巨額債務,要怎麼去生活?這婚姻有何意義?
難道已經知曉自己會離婚,所以提前讓借錢付彩禮?
再說男方,現在混吃等死,啃老的太多了。
結個婚,啥也不想付出,沒有擔當,沒有上進心,可能結個婚就是為了玩玩。
這種男的,要錢沒錢,要房沒房,除了吃喝玩樂啥也不會。父母只能全權操辦,拿自己的血汗錢讓孩子能成個家。
有些男人手裡有些錢,但就是不願意花錢出點彩禮,甚至連婚禮費用都要AA,這就屬實有點過分。
結婚以後,女方要生兒育女,還要操持家務,幾乎就無法上班掙錢。
假設突然離婚,以後的生活確實不會太容易。
不過,雙方的父母是要夫妻倆共同贍養的,所以不存在女兒嫁出去父母沒有法定贍養人。
我個人認為,彩禮男方還是應該給的。但是,數額雙方可以商量著來。在一個能夠承擔,不影響婚後生活的界限內斟酌。
不差錢,你給個幾百萬幾千萬可以。手頭拮据,湊個吉利的數字也挺好。
彩禮是一種彩頭,是一種文化傳統,是為了讓婚後生活的更好。
不是用來攀比,也不是用來獲取什麼利益的。我始終認為,幸福的婚姻首先應該建立在美好的愛情之中。
當然,金錢是必不可少的,但是不能讓金錢的比重超越了愛情。
結婚是為了一起生活,是因為相愛才結合在一起。
婚姻不是生意,不是買賣,男女不一定平等,但是法律賦予了夫妻婚姻的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