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時間鬧得沸沸揚揚的「86萬彩禮案」二審宣判了,結果是維持原判,也就意味著女方輸了,她必須把錢還給男方。
雖然徐女士對判決表示不服,還會繼續上訴,可是我覺得她的勝算基本為零。
如果說在這個案件中,徐女士並不算無辜,畢竟她是明明白白的接受了男方的追求,也是因為男方大把撒錢才同意了跟對方談戀愛的,後面又嫌棄男方太醜個子太矮,所以堅決不肯結婚,這也算是一種情感欺騙。
那麼下面的這個姑娘,就要無辜得多了,雖然她也是愛慕虛榮了一點,輕信了一點。
姑娘不到20歲的時候就從鄉下到城裡打工,因為長相很漂亮,所以追求者非常多。
其實姑娘在老家是談了男朋友的,可是對方家庭跟姑娘的家境差不多,如果兩個人在一起就意味著要繼續忍受貧窮,重複著在鄉下勞作的日子,姑娘已經過怕了。
正在這個時候,姑娘的上司,一個三十多歲的老男人對她發起了猛烈的追求。
上司經常給她送禮物,還帶著她到各個高檔餐廳吃飯,這些都是姑娘的男朋友做不到的,儘管這個老男人長得其貌不揚,但是大把花錢的樣子還是讓姑娘覺得他充滿了成熟男人的魅力。
很快,姑娘就接受了上司的追求,從此過上了以前做夢都不敢想像的生活。
上司在公司附近租了一間房子,讓姑娘搬了進去,方便兩個人約會。還送給姑娘從來都沒有用過的昂貴護膚品和各種沒見過的珠寶首飾。
因為公司明文規定,不允許發生辦公室戀情,上司害怕戀情暴露會影響到他的職務,所以就提出讓姑娘辭職了。他說得很好聽,你只要專心在家呆著就好了,我會養活你的,幹嘛還要這麼辛苦的上班呢。
姑娘畢竟年輕,又剛從鄉下來到城裡沒多久,相對比較單純,於是她就聽了上司的話,乖乖辭職了。
兩個人就這樣交往了2年,期間姑娘曾經不止一次提出想結婚,因為她覺得這個男人就是自己想要嫁的最完美的老公人選。
可是上司一直不同意,總是說你還年輕,何必這麼著急就結婚呢?趁著這個時候,多玩玩,等到結婚生了孩子就沒有現在這麼自由了。
姑娘開始相信了上司的說法,認為這個男人對自己真的太好了,但是隨著時間的推移,老男人開始對姑娘產生了厭倦,變得越來越冷淡了。
姑娘雖然單純卻也不是傻子,她開始緊迫盯人,對方越是冷淡,她就抓得越緊。因為害怕失去現在的生活,更擔心要回去過以前那種窮困的日子,所以她只能緊緊的纏著這個男人。
就在這個時候,姑娘突然發現,原來一直聲稱自己是單身的上司,竟然是有老婆的,而且因為姑娘纏得太緊,已經驚動了對方的老婆,於是老男人一怒之下提出了分手,並且要讓她歸還所有的財物。
這個時候姑娘傻眼了,她從來不知道自己的男友是別人的老公,她說自己再怎麼愛慕虛榮也不會選擇去當小三,她只是想要交一個有錢的男朋友。
甚至在交往期間,姑娘還曾經替這個男人打過一個孩子,現在這個男人竟然要求她歸還所有的財物!
看到這裡,你是不是也覺得這個姑娘很無辜?她只是因為年輕受不得貧窮而輕信了一個老男人的追求,不光是付出了兩年的青春,還給自己年輕的子宮留下了永遠無法磨滅的傷害。
可是按照現在的法律,如果這個老男人執意要告上法院,要求她還錢,或者是男人的妻子作為原告出庭,姑娘就更是不得不還錢。
可是姑娘根本就沒有能力還錢,可想而知,姑娘會有什麼樣的下場?!
所以,年輕的姑娘們,想要接受那些有錢老男人的追求的時候,先想想你做好要還錢的準備了嗎?
話說,現在想要判斷一個男人是否已婚,真的不太容易,因為當初我們結婚的時候婚姻登記員只是看了一眼戶口本,根本就沒有在戶口本上蓋上任何已婚的標識,所以無論你是要查身份證還是戶口本,都沒法看出來他是否已婚。
我的戶口本還是因為生了孩子,要給娃上戶口的時候才改成了已婚,可是我老公的戶口本上面明明白白寫著的他還是未婚!
瞧,這給那些想要欺騙年輕女孩的男人們提供了多少方便?
唯一一個保護自己的辦法,就是不要接受男人的大額財物饋贈,堅持保持經濟獨立,不輕易與男人同居,無論在何時何地都要做好保護自己的措施,不給自己任何意外懷孕的機會。
這樣哪怕是有朝一日,真的被男人所欺騙,也能做到及時抽身離開,不至於陷入更深的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