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上不存在任何秘密,除非秘密能自動保守——愛爾蘭劇作,蕭伯納
夫妻吵罵是司空見慣的事情,但會真的拿丈夫的秘密來威脅,並真正去做了的,世上少有。
少有,並不是沒有。
事情的經過是這樣的:
1)2019年11月底的凌晨,楊洋(化名)駕駛重型半掛車輛發生事故,致一女子當場死亡;
2)沒有C1駕駛證的楊洋擔心被懲罰,便找了有半掛車駕駛證的小姨夫來頂包,事情結束;
3)回家之後,楊洋順口把這件事情告訴了前妻;
4)12月29日晚上,也就是差不多一個月以後,前妻要求復婚,並揚言「你是不是外面有人了?不和我復婚的話,我就去派出所舉報你!」 ,楊洋堅決沒同意;
5)12月30日,楊洋被警察抓走,原因是前妻說到做到,到派出所舉報了他交通肇事,找人頂包的事情。。。;
6)今年的7月9日,此案完結, 最終判處: ①被告人楊洋犯保險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二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四萬元;②犯交通肇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四個月,二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三年四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四萬元。
俗話說,法網灰灰,疏而不漏,從來不是虛言,只是這次來得太突然。
爆脾氣的女子,造出了史上罕見的悲催丈夫。
不禁讓人感慨,這惱人的愛情呀,真是讓人瘋狂:同時,不禁開始為自己心血來潮那些說出口的秘密擔憂。
每個人心中,都有著不為人說的秘密,或大,或小;一時放在心裡還可以,但時間久了,免不了會有情緒發作的時候。再加上如果有個人剛好合適,
那麼,我們是否該把自己的秘密對別人說呢?
我的建議,是最好不好。
原因有二:
比如,上面說的這位前妻。
雖說她有點奇葩,但是可以想像的是,曾經恩愛無比,山盟海誓的兩口子,都能因為爭吵而把對方給坑到這個地步;
何況是平時的那些朋友?
有句話說,「保守秘密時,秘密是忠僕;洩露秘密時,秘密是禍主」。
無論何時,為了避免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災禍,請一定管好自己的嘴,守住自己的小秘密。
亨利·泰勒寫到「有時保守秘密最好的方法或許是對它是秘密這一事實保密」,如果它真是你的秘密,那麼最安全的辦法是把它放在心底。
煩躁的生活,每個人的心裡都會有一堆事情,和一些不為人知的秘密;如果在心裡壓久了,好好的人也要出事。因此,我們要學會給自己的心靈找一個出口。
日記是不行的,因為總有被旁人看到的可能;但可以在完全陌生的領域,建立自己的心靈空間,把自己的秘密寫出來;
或者朋友圈也可以,有些不快就寫下來,但設置成私密,只允許自己可見,這樣一來,即排解了心中的壓力,日後再看起來,也會覺得,不過如此嘛~
但是,有些秘密是真的值得我們要一生來堅守,不要輕易開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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