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求是具體的,可操作的,是正面的表達,即我們希望他們做什麼,而不是我們希望他們不要做什麼。
我們的潛意識只能接受正面信息,我們說:「不要做什麼」的時候,潛意識記住的是「不」字後面的做什麼,結果適得其反。我們說:「不要做什麼」,對於「要做什麼」有太多的選擇,對方只會困惑而沒有方向,不知道我們到底想要什麼,更不可能給出我們想要的回應。少說「不要...」,多說「要...」就是正面表達。
我們用抽象語言說明請求,聽的人對抽象用語會有不一樣的理解,即使給出回應也可能不是我們想要的,比如:公平對待,幫助,自由,關心。可能你想要的自由是:無論你做什麼,他都能點頭稱是。但對方理解你要的自由是:不要去打擾你。可能你想要的關心是:我心情低落的時候,你要問我,聽我說話。但對方覺得關心是:你心情不好,我要給你建議和解決辦法。
為什麼我們習慣使用抽象語言呢?
從嬰兒期開始,我們先學會的是具體的事物和行為描述,先有了具象思維,後來發展的抽象思維。越是年齡小的孩子越會說出簡單的,具體的請求,比如我想吃這個,我想玩那個。成人後,我們習慣使用抽象語言,一個原因是,不了解自己,隱藏自己的真實動機。例子中的父親,他希望孩子有責任感,其實是為了讓孩子聽話使自己有權威感。如果不經過一層一層剝洋蔥式地詢問,把他的請求用具體的行為表達出來,這個父親也沒法深入了解自己的真實動機。另一個原因是,雙方地位有區別。處在高位的我們不願提及自己可以做的事情。公司經理希望能聽員工說實話來了解情況,他說:「我希望你們和我在一起時,不要有什麼壓力,什麼話都能說。」這樣的請求是抽象的,暗含了經理的權威性。換成:「你們是否可以告訴我,我怎麼樣做,你們和我談話時才能放得開。」經理放低姿態,提出可他以做的,具體的請求,把自己和員工放在平等的位置。提出具體的,可操作的請求是沒有高低和上下區分的平等對話。
為什麼生活中我們很少正面表達自己想要什麼?
一方面,我們社會文化不鼓勵表達個人的需要,教導我們以大局為重,以集體利益為重。一方面,我們也不了解自己的真實需求,也就不能提出具體的,可操作的請求。如果我們都不清楚自己想要什麼,別人就更難回應了。需要回到之前的步驟,先去探索感受和需要,越是清楚了解自己的需求,越能清晰地表達出具體的、可操作的請求。
無論是感受,還是需求,請求,所有的步驟都是在幫助我們探索自己,了解自己。剛開始,我每次說話都試著說自己的觀察,感受,和需求,或者是自己負責任的評價。然後覺察到,除非刻意提醒自己,否則我說話可能是為了發洩情緒,圖個嘴巴痛快;也可能是評價。即使我知道自己的需要和請求,也從來沒有正面地說出來過。改變總是緩慢的,需要常學,常思,常練。
為什麼我們一定要表達完整,說出自己的感受,需要和請求呢?
有時候,我們不用說請求就能得到自己想要的;有時候,我們說出感受和需求後就誤認為別人了解我們想要什麼;有時候,我們提出了明確的要求,但沒有提及感受和需要,別人會誤解;有時候,我們說話時也不知道自己想要什麼。不論我們說什麼,都期待有回應。如果不能完整地、明確地說出感受,需要和請求,儘管我們說了,但又設置了障礙,得不到我們想要的回應。
「我渴了」——我希望喝水。
「我很生氣,家裡太亂,衣服亂扔在沙發上。」——我希望他把髒衣服放進洗衣籃裡。
「怎麼還不起床?」——我希望他現在起床,聽起來像是指責,改為:「我擔心不能按時出門,現在起床可以嗎?」
「我就沒見過開得這麼慢的車」——可能我擔心會遲到,需要他的理解。他可能會告訴我車開得慢的原因。
我們期待的回應,有時是希望他人能傾聽,表示理解;有時是希望他人能如實反饋,我們想要了解他的真實想法;有時是希望他人能採取某種行動。對自己認識越深刻,表達越清楚,越有可能得到稱心的回應。
如果他人沒能表達完整的感受,需要,和請求,我們怎麼做呢?
最好的方式就是先詢問對方,確認他的感受和需要是不是和自己猜測的一致,如果不一致,可以請他繼續說明;如果一致,就繼續詢問對方,他希望做什麼,並進一步確認具體的,可操作的行為是什麼,直到雙方達成一致。
每次孩子說話有情緒時,據我的觀察和溝通確認,都是需要被傾聽,被接納,我會先聽她說,再問她希望怎麼做。我自己心情不好的時候,我也會一直問自己需要什麼,有時覺察到我需要尊重,但尊重比較抽象,再繼續問,其實我需要被傾聽,聽我說出全部的想法,這樣會讓我覺得被理解了,我的願望是聽我說,然後一起商量需要做的事情。
有時我做不到去詢問對方,可能是因為我開始關注自己了。當我聽到對方說的話,感受到了對方的情緒,我也有了不好的感受,同時有了很多想法,然後慢慢地注意力放在自己的想法上,開始關注自己了。也有可能是我不想或者沒有能量去關注對方了。之所以會這樣,是因為人原本是自戀的,習慣關注自己,同時也會自我保護。我不想關注對方的感受時,我允許自己在心裡吐槽,等自己平靜後再去關注對方的感受和需要。如果是我沒有能量的話,我也允許當下只關注自己,先去滿足自己的需要,積攢能量。
我們不僅要提出請求,還需要請求反饋
我們說話的意思和別人的理解有時可能是兩回事,所以提出請求之後,我們需要得到對方的反饋,確保對方已經準確把握我們的意思。請求反饋不是讓對方表態,也不是回答說:「是,我明白你的意思了。」而是需要對方充分表達出他對我們說話的理解,如果有誤解或者不準確的地方,我們可以及時澄清,補充或者修正。
如果對方給出反饋和我們的請求不一致時,我們要如何回應呢?
1)感謝對方願意反饋,因為有人不願意反饋,嫌囉嗦。
2)承擔自己沒說清楚的責任,不要說別人的不是,也不要直接否定對方的表達。
3)再重述請求,內容更加具體,以便對方明白。
「謝謝你給我反饋。是我說得不夠清楚,我的意思是...」
如果遇到不願意反饋的情況,可以先解釋反饋的目的,再請對方反饋;如果對方依然牴觸反饋,就需要我們傾聽對方感受和需要,表達尊重和理解,然後再說出我們自己的需要和請求。
對方給出反饋後,我們還要了解對方的反應
「聽我說這些,你的心情怎麼樣?」「為什麼呢?」——詢問對方的感受,及感受的原因。
「你覺得我的建議可行嗎?如果不可行的話,你覺得是哪些因素妨礙它呢?」——詢問想法,圍繞自己的請求,具體到是哪方面的內容,才能獲得我們需要的回應。
「我的建議你同意嗎?」——詢問對方是否接受我們的請求。
在表達自己的時候,一個完整非暴力溝通流程是:先說出自己的觀察,感受,需要,再提出具體的,可操作的請求;然後請對方反饋:我的意思清楚嗎,你能說一遍我請你做的事情嗎;最後詢問對方對請求的反應,也就是他聽完之後的感受和想法是什麼,以及是否接受我的請求。
在開始練習時,對我來說有難度的是了解對方的想法,我常問:你有什麼想法或者看法,你是怎麼想...等等。這樣詢問範圍太大,太擴散,對方很難針對性回答,我也不可能得到自己想要的回應。我記得以前和別人說話聊天,有時我會失望,因為最終談話的走向和我說話時期待的走向不一致。現在想來,是我表達請求的時候不夠清晰和具體,導致別人的理解和自己的期待不一樣,就變了方向。我想根源在於那時候的我並不了解自己的感受,也從來沒想過深層的需求是什麼,說的都是抽象語言或者是泛指。
每一次的反思覺察都是實踐的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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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史芸芸,國家二級心理諮詢師,專注分享家庭教育和個人成長相關的知識。
家庭教育包含對父母的教育,對孩子的教育,也包含父母和孩子的共同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