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婆媳關係中,我們要把婆婆當做什麼來相處?
媽媽?朋友?還是領導?
婆媳關係自古以來就是難題,古詩有雲「三日入廚下,洗手做羹湯,未諳姑食性,先遣小姑嘗」,一首《新嫁娘詞》道盡了新婦出嫁時的小心翼翼,下廚做了羹湯,卻因害怕不得婆婆的口味,只能先讓小姑來試嘗。
每個婆婆最開始的時候都是媳婦,她們在嫁進門的那天,做著和新婦同樣的事,她們同樣小心翼翼。
俗話說「多年的媳婦熬成婆」,等過了年歲,她們變成了婆婆以後,對待新婦便如當年自己的婆婆一般,因為她們經歷過,所以理所當然。
古時候,婆媳矛盾是很難拿到檯面上來說的,百善孝為先,嫁進門後婆婆就是自己的母親,和母親鬧矛盾,於情於理新婦都要落人口實,倒不如忍得一時,熬成婆,也就好了。
現代社會,婆媳矛盾似乎是家庭的主要矛盾了。
因為隨著社會發展和女性的獨立,在家庭生活中,她們承擔著同男性一樣的責任,不依附於誰,便也就不願再遵從老一輩的規矩,甘受委屈,忍氣吞聲。
可為什麼婆媳之間相較於翁婿更容易產生矛盾呢?
古人云「在家從父,出嫁從夫,夫死從子」,在勞動力低下的古代,相較於男人,女人在體力、社會地位等方面都不及男人,只能依附於男人生活,尤其對於古代三妻四妾的家庭模式,母憑子貴,兒子對女人的支撐甚至可能遠超於丈夫,所以在另一個女人出現,來分擔自己的這種支撐時,婆婆出於本能會對兒媳產生敵對心理。
父母對子女的愛是全心全意、毫無保留的付出,而母親的這種付出又遠遠高於父親,對於孩童時期的我們來說,也會毫無保留地回饋母親給予我們的愛。
而隨意年齡增長,父母與子女之間因為思維代溝、觀念差異、年齡等原因導致雙方無法將對彼此的愛坦率的表達出來。而當另一個人出現時,母親會明顯感覺到兒子的愛被分走一部分,對兒媳也就自然而然的產生敵意。
每個人在父母面前都是孩子。結婚之前,每個女孩都是父母心中的小公主,受盡寵愛,對於女兒的嬌縱、任性,父母都會包容,但婆婆卻不會包容這些,在她們心中有一個兒媳應該有的樣子,當你的行為和婆婆心中的形象有出入時,她們便會產生不滿。
不滿日積月累,矛盾便也就產生了。
那婆媳之間的矛盾真的就是難以解決麼?我們又如何更好地去處理婆媳關係呢?
其實婆媳矛盾的根源是圍繞著一個人產生的,他作為母親的兒子、妻子的丈夫,在解決婆媳矛盾種起著至關重要的責任。
而解決矛盾的第一步就是擺脫原生家庭的影響。現代社會的結婚不是誰嫁誰娶,而是兩個人各自從父母的家庭脫離出來,去重新組成一個新的家庭。
作為家庭的男主人,你有責任在任何人面前去維護家庭的女主人,去維護妻子作為這個家庭女主人的權利,即使自己的母親也不該插手自己這個家庭的事務。孝順不是婆婆幹涉兒子生活的藉口。
請認清往後與你共度一生的人是你的妻子,而不是你的母親。在你結婚的那一刻,她作為母親的義務已經盡到,以後的日子,是你和妻子的。
婆婆的英文翻譯是「mother in law」,即使她對我們無養育之恩,但她也是法律上的母親、媽媽,所以我們孝順她是義不容辭的責任,我們如何對自己的母親,同樣也該如何對她。
但是,她畢竟不是我們的母親,沒有血緣,沒有二十多年的養育之情,終究是個媽媽不一樣的,所以我們敬她、順她,卻不能真的毫無保留地親近她。
人無完人,並不是每一個人都能接受包容我們身上的不足之處,也許我們無心的一句話,會演變成兩個人之間的小疙瘩。
我們只需把好的一面展現出來即可,過分親近也許適得其反。
婆婆的最開始是媳婦,而媳婦的最後也有可能會變成婆婆,擁有同樣境遇的人,其實更應該可以感同身受。
婆媳不合,夾在中間的那個人永遠是最痛苦的,兩個人是因為愛著同一個人才相遇,那為了不讓自己愛著的人痛苦,又何必為了生活中雞毛蒜皮的小事而鬧得不可開交。
人常說,理解萬歲。婆媳之間各自理解了彼此的難處,又有什麼矛盾是不可化解的呢?
其實婆媳矛盾歸根到底是兩代人之間磨合的矛盾,本著一家人、一起把日子過好的心態,任何矛盾都可以達成和解。
兒媳多理解理解婆婆的不易,婆婆多體諒一下兒媳初為人婦的艱難,丈夫多照顧一下妻子的心情,各自擺正自己的位置,做好份內之事,生活必會美滿和諧。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