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一個問題上了知乎熱榜:「為什麼一些女生特別不好意思花男朋友的錢?」
其實,當天正過著100歲生日的張愛玲就曾討論過這類問題。她是這樣說的:「能夠愛一個人愛到問他拿零用錢的程度,那是嚴格的試驗。」
在文章《童言無忌》中,她憶起小時候找父親要付給鋼琴老師的薪水,久久得不到回應。而她在母親身處窘境時伸手要錢,感到愛正在慢慢被磨損:「為她的脾氣磨難著,為自己的忘恩負義磨難著,那些瑣屑的難堪,一點點的毀了我的愛。」所以,她才發出「愛到拿零花錢」的這段感慨。
花男友給的零花錢,對於她來說,倒是值得歡喜的事情。女人如果對於男人過於計較,分錢不花,反而有點彆扭。
「又聽見一位女士挺著胸脯子說:『我從十七歲起養活我自己,到今年三十一歲,沒用過一個男人的錢。』仿佛是很值得自傲的,然而也近於負氣罷?」
她還寫道:「蘇青說過這樣的話:『我自己看看,房間裡每一樣東西,連一粒釘,也是我自己買的。可是,這又有什麼快樂可言呢?』這是至理名言,多回味幾遍,方才覺得其中的蒼涼。」
即使有這樣的觀念,張愛玲本身卻不是一個依賴他人而不能獨立生存的人,她很努力地賺錢。因為零花錢不是生活費,女人自己賺錢,為自由買單,是非常重要的。
張愛玲是個不折不扣的「財迷」。幼時「抓周」,她拿的就是一個小金磅。她不否認自己愛錢,坦誠自命為「拜金主義者」。她說:「我喜歡錢,因為我沒吃過錢的苦……不知道錢的壞處,只知道錢的好處。」
自古清高文人視金錢如糞土,她的金錢觀卻十分單純:「對於我,錢就是錢,可以買到各種我所要的東西。」而且她認為,金錢對於文人反而更加重要:「文人能夠救濟自己,免得等人來救濟,豈不是很好的事麼?」
如果張愛玲沒有錢,賺不到錢,完全依賴男人給的生活費過日子,也不會有精力去創作那麼多傳世傑作。因為金錢買到了她對於創作的掌控和自主權:「我賺一點錢,可以徹底地休息幾個月,寫得少一點,好一點;這樣當心我自己,我想是對的。」
張愛玲活得非常清醒,知道自己想要什麼,也知道女人自食其力與花男人錢的分寸。女人若想要自在而幸福,不妨也在努力生活的基礎上,面對愛人給的零花錢放輕鬆一些,將它當作愛的表達,欣然接受吧。此外,女人也可以適時成為給予的那一方。
說個小插曲,雖然胡蘭成也說張愛玲「愛財如命」,但實際上,他反而還花了張愛玲不少錢呢!
(文中圖片來自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