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據區殘聯消息,日前,區政府印發《渝中區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進一步健全和完善我區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體系,加大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力度。
據了解,該《細則》以「堅持制度銜接、應救盡救,堅持盡力而為、量力而行,堅持規範有序、公開公正,堅持政府主導、社會參與」為基本原則,對渝中戶籍且符合救助條件的視力、聽力、言語、肢體、智力殘疾兒童和孤獨症兒童實行了「擴面」,年齡範圍從0-6歲擴大為0-15歲。
區殘聯相關工作人員介紹,符合條件的殘疾兒童可持診斷證明(具備相關診斷能力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診斷證明)或殘疾人證向區殘聯提出康復救助申請。相關部門審核後,根據殘疾兒童個體的不同情況,結合評估結果及實際需求,以減輕功能障礙、改善功能狀況、增強生活自理和社會參與能力為主要目的,有針對性地開展手術、輔助器具適配和基本康復訓練等康復救助服務,補助標準為1000元/人·年至20000元/人·年。
【來源:渝中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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