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作為作為杭州高層次人才引進的杭州師範大學老師郭彥努被曝論文抄襲豆瓣網文被其畢業的母校南京藝術學院註銷博士學位。
南京藝術學院在調查網帖舉報郭彥努在讀博士期間其博士畢業論文疑似抄襲、剽竊屬實,並決定撤銷其博士學位,註銷博士學位證書。
與此同時,杭州師範大學稱「經學校辦公室研究,決定給予郭彥努做出以下處分決定:
1、行政記過處分,調離教學科研崗位;
2、取消其職稱晉升資格及各類評優評先資格3年;
3、提請上級有關部門撤銷郭彥努高層次人才資格。」
針對以上處分,被抄襲的原創作者「心匠」稱,抄襲者想用一萬塊封口費請求刪帖,或者讓其籤一個協議,說這篇文章是朋友間的相互借鑑,都被「心匠」回絕。
「心匠」稱「我自己一個人辛苦考察好久才寫出來,一萬塊怎麼能行呢?又怎麼可以說朋友之間的相互借鑑呢?」,他表示認可南京藝術學院的處罰,覺得處罰「可以,完全同意和支持。」
原創作者「心匠」最低的要求是抄襲的論文必須撤稿,並希望她離開教師崗位,不能給學生做壞榜樣,以免帶來負面傷害。
根據《現代漢語詞典》的解釋,抄襲指把別人的文章、作品私自照抄作為自己的去發表。抄襲行為在文學界和學術界,是一種嚴重侵犯他人著作權的行為和不道德的學術研究行為。
我們國家以及高校等學術研究機構對論文抄襲一般都是「零容忍」的態度,但是為何還是有師生鋌而走險去抄襲別人的作品呢?
我認為除了是抄襲者本人的能力有問題無法寫出高質量科研成果之外,就是抄襲者也許根本不用心去研究撰寫論文,而是為了評職稱等好處而去抄襲別人的成果,甚至直接花錢來來論文,這都充分表明我們國家在評價人才方面還存在「重論文,輕能力」的落後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