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滾石雜誌
翻譯/@Toby
滾石對Kendrick的專訪,故事從其兒時經歷拓展到成名後,其中穿插新專輯To Pimp a Butterfly的製作經歷,帶你深入了解Kendrick Lamar光鮮背後的血淚史。
這是康普頓的一個非同尋常的雨天,天空的灰度看著一點都不像「正常的加州天」,快餐店旁邊的停車場內停著一輛鍍鉻梅賽德斯SUV,裡面坐的是27歲的Kendrick Lamar,在同輩中最有天賦的說唱歌手(雖有待證明),六個死黨正等著跟他碰面:L,Turtle,G-Weed。「都是一起長大的朋友,」 Lamar說。他指了指Mingo,一個差不多跟那輛奔馳同等體積的康城小夥,」看哥們兒這體型!這就是為啥我根本不需要什麼保鏢。」 Tam’s ,一家開在羅斯克蘭斯和中央路交叉口的漢堡店,很受附近人歡迎,最近卻因為Suge Knight一死一傷的事故而變得不咋光彩。「那人就是在這兒掛掉的,」 G-Weed指著瀝青路上的一片暗色說。「攝像頭一幀不落啥都錄上了,他們正立案調查。」
Lamar從小長大的地方就在距這裡的六個街區外,是一個坐落在137號街1612戶的三室藍色小房子,街對面是路州炸雞,一個他經常買「三塊兒套餐加薯條檸檬汽水」的快餐店;旁邊是來愛德(Rite Aid),一家他經常步行去給弟弟買牛奶的連鎖店。 Tam’s 曾是我們另外一個集聚點兒。「也是我第二次親眼目睹謀殺現場的地方,」Lamar說,「當時八歲,放學正往家走,看見那傢伙正開著車在外賣口點餐,突然跑出來一哥們兒,boom boom,就掛了。」他第一次目睹謀殺還是在五歲,一個未成年毒販被放倒在在Lamar所住的公寓樓外。「在那之後,」他說,「再看見都習以為常,麻木了」。
已經是臨近正午,Lamar才剛開始一天的生活,因為前一天晚上熬夜給要在五天內搞定的新專輯「To Pimp A Butterfly」倉促的做了做完善——當時的他一身休閒:灰色帽衫,慄色寬鬆運動褲,帶有黑條的白色襪子,但氣氛還是因為被大嬸的一聲吼調了起來:「快給我把空調開開!」她對管理人員喊著,「Kendrick Lamar來了!」
Lamar,在大眾面前是一個手握兩座葛萊美獎,首張專輯賣到白金,Dr. Dre當其製作,粉絲群廣到甚至包含Kanye West和Taylor Swift的人。但此時此刻在Tam’s快餐店這附近,他則是Kendrick Duckworth,Paula和Kenny的兒子。在店內——一個剛從教堂禮拜回來的中年婦女抱了抱他,而後他給一個有毒癮婦女買了午餐,(「她曾經抄著棍子追我們跑」,他說。)店外,一個坐著電輪椅的老大爺向我們做起了自我介紹,他說他是1951年搬到這兒附近的,當時康普頓還是以白人居多。「想當年,我們開的車全都爛到家,」他說。「沒別的意思,我就是想讓你們清楚自己的根在哪。一個可以跟地獄並肩地方。」
在他生涯的突破性作品good kid, m.A.A.d City中,Lamar以使用生動詞句描述街區情景而得名,在一個個韻腳間生動講述一個個特殊的地方(由Rosecrans路而展開),和特殊的時間段(2004年夏天,10年級至11年級間)。那是一張關於青春騷動的概念專輯,運用拍攝電影的記錄技巧和年輕的視角回憶講述每一個細節,(舉例:「我和夥計們墩在白色的豐田車裡/小一半的油罐,一把手槍,一瓶橘子汽水」—The Art of Peer Pressure歌詞)。
Lamar的父母在Lamar出生的三年前(1984)從芝加哥搬到此處。他的父親,Kenny Duckworth,傳聞開始是在跟南岸的幫派「匪幫門徒」混,他的媽媽Paula Oliver,被某部門下了最後通牒。她對Kenny說,「你要是不振作你自己去做點兒正經事我就真沒法兒跟你過了,」Lamar回憶到。「『我們可不能永遠混在這破街區。』」於是他們各自用垃圾袋裝上衣服打好包裹,兜揣500刀,乘著火車風塵僕僕一路來到了天使城。「其實他們開始打算去聖貝納迪諾市」Lamar說。「但因為我姨媽當時在康普頓,託託關係,幫他們找了個小旅店,讓我父母們有時間在這落腳,隨後我母親在麥當勞找了份工作。」最初的幾年裡,他們夜夜睡在車中或者汽車旅店裡,如果天氣情況好的話他們甚至會躺在公園裡。「終於,他們攢夠了可以買第一間公寓的錢,在那同時,也有了我。」
Lamar懷著每一個康普頓孩子都會有的回憶:騎自行車兜風,從夥伴家的屋頂上翻下,在父母開Party時偷偷溜進客廳。(「他曾光著身子在屋中間跳舞時被我抓住,」他母親說,「*&…你幹啥呢, 快給我回屋裡!」)在那之後,第一次給Lamar留下深刻印象的事件發生了,四月22號,中南暴亂的第一天。
當時Kendrick四歲。「我記得當時我坐在我爸的車裡,在Bullis路上飈,我把著頭從車窗裡往外看,暴亂就在眼皮子底下發生著,」他說。「我看見很多人中槍被放倒」。我們的車突然隨之停下,然後我眼看著我老爹從汽修店拽了四條輪胎出來,我知道他是搶來的,我趕緊說:「怎麼了?!」(Kenny後來解釋說,當時人們都在硬搶,所以不搶白不搶,這才是暴亂。)
「我們到了家,」Lamar繼續說道,「他和我舅舅們商量著要幹這幹那,我心知肚明他們是想再搶一票子。當時洛杉磯真是一片混亂。一段時間後,我看新聞裡說了Rodney King等等類似的事件,我問我媽『因為警察抓了個黑人,人們就才開始這樣發洩不滿?奧,現在我懂了。』」
我們在露臺坐了一會兒,Lamar又在車站旁認出了熟人,「Matt Jeezy! What up bro?」Matt Jeezy點著腦袋回應著。「我好兄弟,」Lamar說,「基友圈裡的。」Lamar有幾個這樣同他一起長大的特殊朋友,熟知他的一切。但多數時間他還是自己獨處。
「他一直不太合群,」Kendrick的母親說,Lamar表示同意:「我經常躲在屋子的角落裡看別人。」他有兩個弟弟一個妹妹,但在七歲以前,他一直是獨生子。 父母對他尤為重視,給他起小名叫「Man-Man」。「我長得倍兒快」他說,「我媽以前經常去學校接我走回家——當時我們還沒有汽車——我們從小城區一路聊到福利院。」「在那兒,辦公室的人會問我們些租借房屋條款情況和房屋財產權的問題,所以我得為他們解釋,」他媽媽說。「我當時可都是如實回答的。」
他們一家靠社會福利和食品救濟券才得以繼續生活,媽媽Paula的理髮店20刀一次,爸爸在肯德基找了份工作,但他卻還是不太靠譜,Lamar解釋道,「我發現他的工作時間根本就跟表上的對不上。」所以他懷疑他爹還是沒改掉去時不時街上撈一票子的習慣。「生活中他們盡全力保護我,」Lamar說。「我也因此愛他們。」直到現在,他也沒跟他老爹討論過這件事兒。「我可不知道他到底都幹過啥傷天害理的事」Lamar說,「我也不想提起。」(Kenny解釋說:「我不想提起那段時間的事,但我做了當爹該做的。」)
話題轉一下,關於Tom Petty(美搖滾歌手),有一段兒時趣事,他在十歲的時候看見貓王在他家附近拍電影,這使他下決心要成為在舞臺上呼風喚雨的搖滾歌星,而後他真的做到了。Lamar也有個類似的故事——他當時八歲,在康普頓一個會場外坐在老爹肩膀上,看見了Dr. Dre 跟 2Pac 正在拍「California Love」的錄像帶。「他們坐在一輛白色賓利裡」(其實是黑色。)「騎警想要維持交通,但是有輛摩託反倒差點給賓利劃了道子,我轉眼就看見Pac踩在座位上,吼著『Yo, What the fuck!』」Lamar笑著說。「他對著警察狂吼,就像在歌裡那樣。也是在響應著我們的呼聲。」
當個說唱歌手並不是Lamar生來的宿命。中學的後半段,他得了結巴症。「嘴巴裡只能蹦出那幾個詞,」他說,「尤其在我過度興奮或者犯事兒的時候。」那時他喜歡籃球——他矮但靈活——那時候夢想著能打進NBA。但在七年級的時候,一個叫Inge的老師把他引向了個詩人——押韻,暗喻,雙關——一切都使他如此著迷。「你能把厚重的感覺寫在一張薄薄的紙上,而且句句又通順無誤,」他說。「我特喜歡這樣。」
在家裡,Lamar開始無休止的寫。「我們一開始不知道他整天拿著紙在寫啥東西,」他爸爸說。「我還以為他在寫作業!我根本不知道那是些歌詞。」「在那之前我從沒聽見過他吐髒話,」媽媽說。「然後我翻到了他的小歌詞本,全是『F U.』『D-i-c-k.』當時我就震驚了,『我老天爺!Kendrick這個小混蛋!』」
還是個學生的時候,Lamar就對上大學這件事不太上心。「我當時真是應該去的。」(「我總在想著上大學去。學習永遠都不晚」)但當時上中學的時候,總是跟劣等生們一起混。就是那個在good kid m.A.A.d City裡被提到的那群入室搶劫、開車甩警察的小夥伴。
有次他媽媽發現了件滿是血跡的病號服,一件他因為「一個哥們兒被槍擊而從急診室帶回來」的病號服。又有一次看見他在前院蜷縮著痛哭。她開始是以為他是在為祖母的去世而傷心:「我不知道那天有人拿槍指了他。」還有一天晚上,警察敲開了家門,說是他跟附近的一場事故有干係,之後大概是他的父母太過愛他,不能接受,兩天沒有讓他進家門。「那真是嚇到我了,」Lamar說「因為你可能再也不能回家了。」
幾小時後,Rosecrans的天氣開始轉好。 一輛急救車打著閃燈咆哮而過,在馬路中間,一個流浪漢正對著路過的車發瘋樣地喊叫著。Lamar開始變得心神不定,眼睛死死盯著地上的一處角落。我問他還好嗎。「是氣溫的過,」他說。「變高了一點。」幾分鐘後,他其中一個朋友——整個下午都在待在單車上的那個,叫道:「鎖定巡邏半徑」——出發!,幾秒後,兩個洛杉磯小巡邏官開始了在拐角處的「巡邏」。「又來這套,」Lamar說,與此同時那倆人開了前燈,雙腳猛蹬,飈了起來 。
我還是小青年的時候,印象中「大部分的警察都不咋地,」Lamar說。「有個別幾個是真的在保護著社區。但有些外地來的,雖然我們從未謀過面,但印象中從我穿起籃球短褲和白色T恤那時開始,他們就總是想在街上對我施暴,十六歲的時候,」他說,指了指街前面。「就在那邊的車站旁。就算他不是個好孩子, 你也沒有權在街上拳腳相加放倒一個未成年人,或者對他們扣動扳機。」
Lamar說他曾因為兩次偶然意外目睹槍口的黑洞,第一次是在17歲,正在跟夥伴Moose在街上兜風。之後一個警察掏出手槍把他們叫出了綠色卡瑪羅車,因為Moose不能很快的出示駕照,警察再次舉起槍。「對準了我夥伴的腦袋,」Lamar回憶到。「記得回去的路上誰也不說話,充滿罪惡感,他非常生氣,眼淚止不住往下流。」第二次的經歷更加陰暗:Lamar沒有跟我們說他跟他的朋友要去幹什麼,只是說一個警察突然拔出了槍然後他們就開始不停地跑。「我們是做了錯事,」他承認道,「但我們只是孩子。並不應受你的『槍口待遇』,特別是在我們四散逃跑的情況下。」
他的朋友們則沒那麼幸運,2007年6月13號的午夜,洛杉磯警察部南分局的警官接到了一起位於East 120號街的家庭暴力案,事發地距Lamar的家僅五分鐘路程,據說警察們到現場後看見了Lamar的朋友D.T.正手握一把10英尺的刀子。根據警察局的說法,D.T.情緒十分不穩定,隨後一名警官開了槍,直接將其擊斃。「一點兒都說不通,」Lamar說。「但對我們來說最扯淡的是。通常情況下有人掛掉都是幫派糾紛引起的,我們的反映都是『是誰幹的?我們要朝哪開去復仇?』。但這次是警察——加州最大的幫派。你永遠都贏不了這一場。」
在出自Lamar 2011年Mixtape Section 80的一首歌「HiiiPower」中Lamar唱到:「I got my finger on the motherfucking pistol/Aim it at a pig, Charlotte’s Web is going to miss you.」那是句宣洩情緒的詞,特別是唱自一個雖然跟幫派有交涉但從不攪合非法生意的人。「那時我很憤怒,」他說。「當一個有好心的良民卻從未受到尊重,仍舊像還處未成年時那樣受到攻擊…那真是惹到我了。歌詞不由自主的蹦出口,其意義就把一切不滿發洩而出。我們高興我能用紙筆做到這一切。」
約三年前, Lamar在巡演大巴上調臺時偶然看到了佛羅裡達16歲男孩被警方開槍射殺的新聞細節。「那事兒再一次把我的怒火點燃,」Lamar說。「使我真真切切回想起了當時的感覺。被襲擊,同伴被殺死。」他拿起筆開始創作,一小時後,他大致寫了一段,之後這一段被加進了「The Blacker the Berry」:
Coming from the bottom of mankind
My hair is nappy, my dick is big
My nose is round and wide
You hate me, don’t you?
You hate my people
Your plan is to terminate my culture….
但創作的同時,也使他回想起了自己仍在街頭時的情景和自己曾經「所犯下的過錯」。所以他又繼續寫另一段,同時自檢來尋找答案。當年輕的黑人樂於暴力時我又怎能僅僅因此次意外來隨意批判自己的國家呢?他問自己。於是有了:「Why did I weep when Trayvon Martin was in the Street/When gangbanging make me kill a nigga blacker than me?/Hypocrite」
這首歌在上個月終於放出的時候,卻激起了大批的反對言論,說Lamar忽略了真正存在的矛盾:在社會歧視黑人的大環境的壓迫下,黑人們才將槍口對準了自己人,而這才是問題所在。在近期的Billboard採訪中,Lamar表示對於Michael Brown這種事件來說,黑人們自己應該負起更多的責任來保護自己的同伴免於殺害,之後有些歌迷把這認為是右翼式的道歉。說唱歌手Azealia Banks 把他這一系列的言論稱作:「我聽過黑人說過的最荒謬的言論。」
Lamar說他並不是因為無知才這樣說,「我熟知一切歷史,」他說。「我並沒有針對那些歷史來說。而是據我的個人觀點和幫派文化在大環境中的影響來說。」
他就長大在被幫派環繞的環境下。朋友圈中有些人就來自West Side Pirus,一個血幫地方聯營分支,他媽媽的兄弟們也曾是Crips的成員。其中的一個15歲時就開始搶劫,另外一個同是如此;他的舅舅Tony,在Kendrick還是孩子的時候被兩槍爆頭。但Lamar卻說他因此而懂得了「改變來源於內部」的含義。「我母親經常對我說:『你想當一輩子受害者嗎?』」他說。「我能隨便把怒火發洩或者把恨字說出口,但是一切都不會改變,除非你改變自己。所以不管我們經歷了多少糟糕的事,我能有信心能無視那一切,並且看清自己眼前背後的路」
當Lamar在去年九月發行新專輯第一首單曲「i」的時候,許多歌迷不知道應該怎樣對待這個作品。一首採樣自Isley Brothers的熱單帶來了一系列的積極言論甚至唱進了除塵器廣告中,對於Lamar這個以深刻複雜作品出名的歌手來說這一切都顯得太不合適了。人們對其的反應五花八門「復古」「假裝聽起來很有味道」「Happy式」的副歌旋律。「我知道人們會認為我變得很自負狂妄或者啥的,」Lamar說。「但是那恰恰相反,那代表的是我的沉淪沮喪。」
Lamar坐在Santa Monica錄音室裡,一個他完成新專輯大部分歌曲的地方,穿著碳色運動服,腳踩銳步運動鞋。他把棒球帽沿拉得很低,緩慢深沉地說起來,句句之間皆有長停。
「我曾早起時內心感覺異常困惑,」他說。「充滿罪惡與憤怒。又無不感到悔恨遺憾。作為一個來自康普頓的人,你會總是在獲得很大的成功的同時質疑自己到底是否應得。」
Lamar說他開始就有意把「i」打造成一首有著「Keep Ya Head Up」式勵志的歌曲來為身在獄中的兄弟們傳達積極信息。但同時也寫給自己,幫助自己擺脫陰暗的想法。「我的夥伴Jason Estrada曾對我說,『如果你不主動面對克服它,它則會反咬你一口』」Lamar說。「如果你終日坐在那裡自怨自艾,停滯不前,它終有一天會將你吞噬。製作那首歌就像是我的宿命,時刻為你敲響警鐘,幫助你脫離心理上的困境。」
Lamar還說有些歌迷仍對「i」這首歌感到不解是因為他們還沒有聽到「u」——一首專輯中的對位曲。「『i』是對『U』的解答,」他說。後者是一首四分半鐘的包含全然真誠的歌,後半段歌中的Lamar伴著刺耳的Beat幾近啜泣,對自己曾經缺乏自信的狀態嚴責疾首,並稱自己是「徹頭徹尾的失敗者。」那是一個男人在鏡前憎恨一切的聲音,這一壓抑的情感被不斷複述的副歌「Loving you is complicated」所放大.
「那是我所寫過最困難最痛苦的歌之一,」他說。「數個黑暗的時刻的交織。心神不安,自私自利和失望的融合。壓抑到極點。」
Lamar並不是第一次在歌中表述內心矛盾,還有一首被人熟知的就是來自good kid的「Swimming Pools,」歌中探討了他對於酒精以及家庭酗酒史的矛盾心理。然而一旦你成名之後,再創作就會變得艱難異常。最大的障礙是正在適應並接受一切榮譽的自尊心。還有一些則來自身邊白人增多所帶來的不安感。
「實話對你說,」Lamar講到。「我的整個學生時代都沒有接觸過任何一個白人,從小學到12年級。一個也沒有。」早期的巡演地點基本上都是康普頓;當他終於有所突破,一度殺出了老城區,文化衝擊卻隨之一股腦襲來。「試想一下25歲時就面對如此困境,」Lamar說。「身邊都是你不知道如何去交流的人。不能說街頭俚語。使人感到非常不安和恐懼。不斷捫心自問我到底是怎麼走到這一步的,我到底在幹什麼?那是個急需突破的心理怪圈。但與此同時你也很興奮,因為你闖進了一個全新的環境中。適應著街區之外的大千世界。」
good kid發行的第一周,Lamar就開始養成寫日記的習慣。「這想法其實是在我跟Dre的交談交談的時候想出的,」他說。「我聽他描述成功迅猛襲來又褪去的感覺」——他中斷了一下,又繼續說道:「我不想失去專輯剛發出時或者再次回到康普頓時的那種感覺。」
Lamar寫滿了好個本子,「很多奇怪的東西在裡面,」他說。「很多繪畫,意識流圖像。」鑑於good kid已經漸漸消逝在新千年的復古潮流中,To Pimp a Butterfly才是此時此刻。是一個年輕黑人對於美國想法的濃縮呈現,——更具體,還有對於Kendrick Lamar自身意義價值,光環背後,未來期望以及自我懷疑的探討。
音樂方面,這張專輯——針對他已經放給我們的一些作品來看——很大膽,包含來自自由爵士和1970年代放克的聲音。Lamar說創作期間他聽了很多Miles Davis和Parliament的作品。他在16歲時就相識的製作人「Sounwave」說,「我所認識的所有製作人都在搶著給我們發東西,但極少有人能寄來真正合適我們正在所做的作品。」Ali說Lamar創作時偏向感官與不同顏色的聯覺:「他總是在提顏色——『給我弄得像紫色。』像淡綠色的感覺。』」
但總體來說,最能體現新專輯的顏色是純黑。包含有對整個非洲裔人歷史的飛掠,從離散猶太人到棉田哈萊姆(紐約黑人聚集區)復興再到首位非洲裔總統歐巴馬。「Mortal Man」(受到2014年南非之行的啟發)這首歌把歷史上領袖們的名字諸如曼德拉,MLK甚至摩西的名字提了個遍。「King Kunta」這首歌中包含衝擊感十足的James Brown放克採樣,他把自己想像成是電影Roots中的角色,疾呼到:「Everybody wanna cut the legs off him!/Black man taking no losses!」
回顧完這些後,必不可少的,近三年幾起悲劇的主角:Trayvon Martin, Michael Brown, Eric Garner的名字一一被提起。Sounwave說,「對我來說,專輯是對現今最好的解讀。如果我們正身處一個快樂的世界,我們可能會做一張樂觀的專輯,但此時此刻,大家並不開心。」
Lamar——把新專輯描述成「充滿畏懼,不缺真誠又毋庸置疑」——一個對專輯標題的含蓄解讀。「僅僅是把單詞『pimp』放在『Butterfly』旁邊而已…」他笑著說道。「像是一次旅途。是個會永存於世的東西。是個會出現在大學課程中的作品,我敢打包票。」我問他你將自己對應為「pimp」還是「butterfly」,他笑了笑說:「可能兩者兼有」。
二月的最後一天,Lamar跟一群死黨在位於巴拉巴薩斯(洛杉磯城市)價值六百萬的豪宅中給製作人Sounwave舉辦了個驚喜派對。這棟豪宅是屬於「Top Dawg」Tiffeth的,宅中的部分財產被兩道大門特別防護著,其他部分大概在棲居其中的弟兄們所保管。NBA球星保羅皮爾斯就住在街對面,卡戴珊家族同住在附近。「光是停在車道上的這些就能值個幾百萬,」Lamar性情和善的巡演經紀人retOne看著門前的奧迪、奔馳、路虎說道。
Lamar跟他的女友Whitney(他把她稱作「最好的朋友」)住在沿岸,一棟地處南岸的三層鄰水租借樓中。他從不愛大手大腳的揮霍:到目前相對來說花的最大的一筆是一年前為父母在洛杉磯東郊購置的房子。Top Dawg(這裡是Kendrick)說一開始他的母親是拒絕接受的,因為搬出原住宅就意味著要喪失掉這個家庭一直賴以為生的第八現居條款(Section 8,文章開頭有所提及)。Kendrick還得為使她安心而解釋道:「沒事了媽媽,一切都過去了,我們沒事了。」(「那真是一段艱難的時期,我們經歷了太多,」Kenny說道。「但就像Drake唱的那樣『We started from the bottom, now we’re here.』」)
廚房中,女士們在吃著笑著談著,男人們聚在家庭影院中看著科比的最新紀錄片。在起居室裡,Lamar正在與Sounwave和經紀人Dave Free交談著,為即將在兩周後發行的新專輯做著最後一刻的改變。
一會兒,Whitney走過去把手搭在Lamar的肩膀上。「他們準備吹蠟燭了,」她說道。大家一起走到了廚房中為Sounwave唱起了生日歌,Lamar站在Whitney身旁,將手摟在她腰上。看起來很幸福快樂。Sounwave正準備例行慣例許願吹蠟燭——但Lamar突然跳到他面前搶了他的話。「我希望,」他邊說邊笑,「多來點牛逼的伴奏!」
原文連接:http://genius.com/Rolling-stone-the-trials-of-kendrick-lamar-lyr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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