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就整個樂隊而言,全隊的首席,當之無愧是弦樂組的首席,也就是第一小提琴的首席。
指揮不在的情況下,第一小提琴聲部的首席通常就是整個樂隊的領導。
萊納·霍內克於1981年加盟維也納國家歌劇院和維也納愛樂樂團,擔任第一小提琴演奏員,1992年在維也納愛樂樂團升任首席。樂隊的一聲部首席,通常也叫大首席,他決定整個樂隊的音準、音色,都融合了,才能讓所有的人坐下來,開始進行樂隊的排練或者演出。樂隊演奏從技術上來說,是由他把控,不是指揮。
為拍交響樂知識微視,我去了天津交響樂團,副團長就是指揮,他的辦公室就在排練廳旁邊,但他一般都遲於樂隊三十分鐘進排練廳,就是為了給首席和樂隊時間磨合。
首席提琴地位的形成不是偶然的,在專職指揮出現之前,樂隊的首席提琴就是樂隊的指揮。
巴洛克和古典主義早期,樂隊中沒有專職指揮,帶領大家一起演奏的,就是坐在首席位置的第一小提琴。
首席的英文Concert master直譯就是「音樂會大師」或「音樂會主人」。
法國人認為既然樂團中超過一半都是弦樂器,不如就由首席提琴直接來做指揮。直到 1878 年,巴黎的指揮還拿著提琴弓。
那時的樂隊首席,肩負多重任務,集指揮和演奏於一身,不僅帶領樂隊演奏,還經常演奏獨奏聲部。從一般演奏的技術問題,到藝術表現力,都由他全權負責。
後來,樂曲結構越來越複雜,樂隊聲部不斷增加,樂隊和聲要求越來越高,首席既要指揮還要演奏就有些吃力,於是,許多作曲家擔任起了指揮責任。
像莫扎特、巴赫和亨德爾,他們都是作曲、演奏兼指揮。
也有一些首席提琴轉為指揮,這樣,就把指揮和演奏分開來。
首席是一個樂團的名片,他的作用僅次於指揮,他是協助指揮完成樂曲演繹的有力助手。
有了指揮,首席提琴依然肩負著帶動樂隊的責任,首席的音準、節奏,帶動著整個弦樂聲部,並經常演奏獨奏聲部。
讓我們來看看久石讓樂隊的首席提琴,欣賞一下他的風採。
首席小提琴手的要求,有時並不是看他演奏多精彩,而是要靠譜。他的演奏要兼顧整個樂隊的節奏,更看重整體的音樂演繹,而不是個人的技巧技法,不能恣意發揮。在貫徹指揮的想法前提下,他要有能力帶動整個弦樂組乃至樂隊去二度創作。
有人把指揮比作導演,那麼,樂隊首席就更像是引領大家前行的嚮導。
首席提琴與指揮的交流是演出成敗的關鍵,所以,演出完畢,指揮總是走下指揮臺,與首席提琴握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