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伊能靜在接受採訪時,對幸福談了個人看法,並用梅豔芳作為不幸福的例子,其中一段話為:
我覺得我很幸福,因為完成愛之後再去完成自我價值,就不會丟下什麼東西。如果先完成自我價值,那很慘,因為你的事業已經到頂,那就會像梅豔芳,因為她一輩子都在尋找愛,最後她都瘦成那樣,在臺上還要穿著白沙,人生不能倒過來。
仔細琢磨這句話,肯定是經不起推敲的。每個人的人生軌跡都不一樣,伊能靜現在是幸福的,但她用自己幸福的方式否定別人,顯然不妥。
最後得出的結論是:先要完成愛(愛情),再去完成個人價值,人生不能倒過來。
伊能靜的幸福只是一種方式,這種方式用在別人身上未必就合適。
比爾蓋茨21歲創辦微軟,39歲才結婚。有天后之稱的劉若英也是42歲才結婚,我們都不能否定他們的幸福。
梅豔芳早逝是因為疾病,時年才40歲,如果不是疾病,那她同樣可以找到自己的幸福。
個人幸福和個人價值在每個人心裡排序都是不一樣的,這就是價值觀的差異。有的人就會認為先立業更加重要,甚至他們願意犧牲自己的個人幸福。
關錦鵬說的很對,梅豔芳應該很清楚自己的價值觀,所選的路也是她自己的選擇,我們要尊重每個人的價值觀和生活方式。
雖然古語有云,先成家後立業,我們就一定要遵循這個順序嗎?人在社會,機遇和緣分非常重要,假如20遇到很愛自己的人,這是命運賜予的禮物,我們得牢牢抓住。如果30歲仍遇不到對的人,是不是就要放棄事業,刻意去尋找愛呢?或者找個勉強的人,又有何幸福可言?
機遇在生命中是非常稀缺的,把握好機遇甚至可以改變人的命運。當緣分未到,事業上又有機會,難道也要放棄發展去尋找愛嗎?比爾蓋茨寧願放棄哈佛學位去創辦微軟,因為他深知機會難得,過時不候。
所以,伊能靜說的要先尋找愛再完成個人價值,這隻適用一部分人,並沒有普遍性、通用性。
前段時間的楊麗萍在網絡上被指責:
一個女人最大的失敗就是沒有兒女,所謂活出了自己都是蒙人的,讓你再年輕30年,到了100歲,你的容顏難道還能保護30歲的樣子,即使你再美再優秀都逃不過歲月的摧殘,到了90歲,無法體會兒孫滿堂之樂。
楊麗萍的回應是:
人會走向衰老,走向死亡,誰也救不了你,但你的精神是年輕的,你的氣息是美好的,就會散發出一種特殊的味道。只要自己認為過得好,沒有傷害其他人,就可以。希望我們都能自在。
這是典型的兩類價值觀衝突,傳統價值觀一直認為生兒育女、傳宗接代是女性的責任和義務。那么女人就不能為理想和事業而活嗎?
普通人只能看到楊麗萍沒有兒女,內行人才能看到她的精彩和價值,甚至數百年後還有人在欣賞她的美。
楊麗萍、梅豔芳都有自己的價值觀,如果人生可以重來,或許她們還會做同樣的選擇。她們認為自我價值勝過個人幸福,我們又何必用自己的方式衡量他們呢?
每個人心中都有一桿秤,這桿秤並不適用他人。
追求自我價值的人更偉大,更應該受人尊重。
自我價值是指在個人生活和社會活動中,自我對社會作出貢獻。
也就是說自我價值越大的人,對社會貢獻越大。
人的時間精力都是有限的,自我價值和愛情未必能同時獲得,很科學家、藝術家為事業耽誤終生大事的不少。
周星馳是喜劇之王,他在電影上投入太多,個人大事都耽誤了,但他卻創造了輝煌的電影文化。
我們的幸福可以說也是有另一部分人犧牲個人幸福為實現自我價值所帶來的,他們包括革命家、科學家、藝術家等等。
所以很看重個人價值的人是偉大的,無私的。他們看重文化藝術價值的傳承,他們有燦爛的藝術作品保留下來,也包括楊麗萍、梅豔芳這樣出色的藝術家。
我們今天仍然在享用前人創造下來的藝術作品和精神糧食,如果他們為此耽誤了終身大事,我們也應持敬重的態度。我們怎能拿她們當情感反面例子呢?這樣不厚道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