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食品安全問題不能忽視,尤其是現在天氣炎熱,商家一定要注意食品的保存,如果食品過期變質或存在問題,一定要及時下架,不要把這樣的食品賣給顧客,以免影響了顧客的身體健康。
老闆請員工吃飯,沒想到這頓飯之後,三個人全都住進了醫院,現如今,他們要求商家索賠10萬元錢,那麼商家對此又是如何回應的呢?
在飯店用餐後身體不適
小餘在杭州四季青服裝店工作,最近這段時間,店裡的生意非常好,老闆娘特別高興,請小餘和另外一個同事吃了一頓大餐,三位女士到杭州來福士中心的暹羅餐廳,點了咖喱蟹、烤羊排、烤魚、蔬菜什錦等,確實是非常豐盛,不過吃了這頓飯之後,幾個人的身體都出了問題。
當時正值半夜,沒有及時到醫院查看,可沒想到第2天情況非常嚴重,發起了高燒,沒辦法,三個人到醫院進行了檢查,小餘當天吃的最少,被醫生診斷為急性腸炎和發熱,在醫院裡輸了幾瓶鹽水後情況有了好轉。
而她的同事小胡以及老闆娘被診斷為沙門菌性胃腸炎,尤其是小胡,情況特別嚴重,在重症監護室搶救了一天才轉到普通病房。
雙方就賠償金額難以達成一致
如今,幾個人向店家索賠10萬元,但店家卻不願意,只願意承擔醫療費,另外再給予5000塊錢的賠償,金額相差懸殊,小餘便找到了記者求助。小胡的丈夫說,搶救時,血壓剩下五十幾、八十幾。
老闆娘的妹妹告訴記者,店裡只有這三個人,三人全都出院了,不能上班,只能關門歇業,店裡的損失非常大,平時服裝店一天的營業額有1萬多元錢。
小餘說,她自己情況好轉了之後就來上班了,當時已經歇業6天,剛反回來上班時,一天還會拉五六次。
老闆娘的妹妹給記者算了一筆帳,之所以要10萬元的賠償,是因為一天營業額1萬元,6天就是6萬元,再加上三個人的醫藥費、營養費、誤工費、精神損失費,還有家人照顧病人期間的誤工費,這些加在一起才有了10萬元的金額。
店家給出解決方案後,小餘和同事是不能接受的,隨後他們又把情況反映到市場監管部門,工作人員說,已經對飯店進行了檢查,發現菜品擺放確實存在問題,責令整改,對於雙方的爭議,也會進一步幫忙調解。
如果餐廳提供的食品有問題,給顧客的身體健康造成影響,甚至導致顧客進了醫院,餐廳必須要承擔責任,給予應有的賠償,精神損失費、誤工費、醫療費都是必須的,但是,顧客在索賠的時候也應該有理有據,不應該獅子大張口,有些不確定的因素,不能算在索賠金額裡。
如果雙方就索賠的問題難以達成一致,最好走法律途徑解決,尤其是雙方訴求相差懸殊的時候,通過法律進行責任劃分,是最容易解決問題的。你對這件事是怎麼看的呢?歡迎留言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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